2017寮步积分入学是怎么样的?有什么新政策?2017年东莞积分入学政策意见稿公布,请看下面:
2017东莞积分入学标准及所需资料一览表
积分项目 | 积分内容 | 分值标准 | 具体操作 | ||
(一) 在莞服务年限 |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的时间 | 1、工作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工作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工作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 以下三种积分方式三选一: 1、选择以在东莞市缴纳社会保险年限计分的,由社保部门根据积分方身份证号码,选择五险种中缴费年限最长的险种进行核实评分。 2、选择以劳动合同计分的,提供积分方历年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008 年前的劳动合同须办理鉴证)。劳动合同未经人力资源部门鉴证的,需同时提供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考勤记录等佐证材料,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实评分。 3、选择以在我市经商营业年限计分的,由工商部门根据申请人在积分制入学申请表中填写的“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等有关信息进行核实评分。 计算“在莞服务年限”的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入学的前一个年度12月31日。 | ||
(二) 在莞居住年限 |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时间 | 1、居住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 2、居住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 3、居住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 | 以下三种积分方式三选一: 1、选择以居(暂)住证核定的,由公安部门根据积分方身份证号码核实评分。 2、选择以在莞服务年限核定的,由系统根据在莞服务年限核定的结果自动计算。 3、选择以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的拥有时间核定的,由房管部门根据申请人在积分制入学申请表中填写的“业主名、业主身份证号、房屋地址、房产证号或合同编号”等有关信息进行核实评分。 计算“在莞居住年限”的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入学的前一个年度12月31日。 | ||
(三) 在莞参保年限 | 在东莞市按月缴纳的累计社会保险费年限,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 | 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1.5分,总分不超过50分。 | 由社保部门根据积分方身份证号码核定评分。 计算“参保年限”的截止时间为申请积分入学的前一个年度12月31日。 | ||
(四) 在莞纳税情况 | 在东莞市内纳税情况(该项可合计国税、地税税款的分值,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此项最高不超过100分) | 1、个人所得税 | (1)近3个纳税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3000元,10分;满4000元,20分;满5000元的,30分。 | 1. (1)“个人所得税”由税务部门根据积分方身份证号码核实评分。 (2)“个体工商户纳税”和“企业纳税”由税务部门根据申请人在积分制入学申请表中填写的“税务登记证号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号”等有关信息进行核实评分。 2. 近3个纳税年度是指申请积分入学的前3个完整年度,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如:2017年申请积分入学,其税额统计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 3.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可进行积分的税项包括(国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
(2)近3个纳税年度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 |||||
2、个体工商户纳税 |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近3个纳税年度缴纳的税额,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 ||||
3、企业纳税 | 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认缴资本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的,近3个纳税年度缴纳的税额每满3万元积10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 ||||
4、房屋契税 | 近5个纳税年度个人在我市购买住房所缴纳的房屋契税,每满1000元积1分,多套房屋契税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 | 1、由税务部门根据纳税主体身份证号码进行核实评分; 2、房屋契税的纳税主体可包括积分方本人及其配偶或申请人(学生本人),多套房屋契税可累计。 3、“房屋”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住宅,不包括土地、车位、商铺、写字楼等。 4、近5个纳税年度指申请积分入学的前5个完整年度,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如:2017年申请积分入学,其税额统计从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 | |||
(五)在莞接受教育年限 |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 | 在东莞市批准开办的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 | 累计满 2个学期 | 3分 | 1. 提供《东莞市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在莞接受教育年限”证明》,由教育部门核实评分。 2.《东莞市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在莞接受教育年限”证明》必须先由幼儿园和学校盖章,不盖章无效。 3.“累计满3个学期,不足4个学期”的,统一按“满2个学期”标准计算,如此类推。 |
累计满 4个学期 | 6分 | ||||
累计满 6个学期 | 10分 | ||||
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和初中学校 | 在东莞市公、民办中小学接受教育并有学籍的 | 累计满 2个学期 | 2分 | ||
累计满 4个学期 | 4分 | ||||
累计满 6个学期 | 8分 | ||||
累计满 8个学期 | 12分 | ||||
累计满 10个学期 | 16分 | ||||
累计满 12个学期 | 20分 | ||||
累计满 14个学期 | 24分 | ||||
(六) 加分 | 1、文化程度 | 大专或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5分; | 1、由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在积分制入学申请表中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毕业证书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学信网上有效期内的学历查询码”等有关信息进行核实评分; 2、积分方持有的毕业证书必须是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不予以积分。 3、积分方需先自行登陆教育部学信网或广东省人力资源部门技工教育网站上查询个人学历信息,如以上网站查询不到个人学历信息的,请先到我市正规的学历鉴定中心办理验证,再提供有效期内的查询码。 | ||
本科或技师院毕业生,10分; | |||||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15分; | |||||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30分。 | |||||
2. 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 | 高级工或初级职称, 5分; | 1、提供本人最高等级的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多项不累计。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本部门主管、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http://www.fanwen118.com.cn/)或“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 (www.fanwen118.com.cn)作出查验,未能作出有效查验的,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开具的证书验证证明(证明须盖发证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 3、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须在“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进行查验。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的,请按以下要求操作:(1)参加国家统一考试或各省自行组织考试取得的职称证书,可通过国家或各省官方的网站核查,不能在官方的网站核查的,持证人须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2)在广东省内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可通过发证机关官方的网站核查,不能在官方的网站核查的,持证人应提供人事档案保存的与证书相对应的评审表、考核认定表或提供原发证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3)在广东省外经评审、考核认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须先在我市办理职称确认。 | |||
技师或中级职称,10分; | |||||
高级技师或高级职称,15分。 | |||||
3、居所方面 | 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已办理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备案):5年以内的(含5年),15分;5年以上的,30分。非住宅类房产不加分。 | 1、由房管部门根据申请人在积分制入学申请表中填写的“业主名、业主身份证号、房屋地址、房产证号或合同编号”等有关信息进行核实评分; 2、如有多处房产的,以一处房产进行加分; 3、时间计算:购买一手房产的,以购房合同备案的办结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购买二手房产的,以产权转移办结后,新房产证的出证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统计至申请积分入学的前一个年度12月31日。 | |||
4、科技方面(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选取最高一项加分,多项不累加;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发明或奖励的,选取其中一项加分) | 满足以下任意一项,30分: (1)近5年获发明专利授权的发明人; (2)近5年获市级科学技术奖励的第一完成人或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前三完成人; (3)近5年获市级及以上专利奖的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人。 | 1. 提供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科学技术奖完成人证明材料或专利奖获奖证书相关原件。 2. 近5年是指申请积分入学的前5个完整年度,如:2017年积分入学是从2012年1月1日统计至2016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 | |||
近5年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发明人,20分。 | |||||
5、在莞参加社会服务 | (1)近5年在莞参加义务献血的,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1. 由卫计部门根据申请人在积分制入学申请表中填写的“积分方身份证号码、献血证献血码”等有关信息进行核实评分; 2. 近5年是指申请积分入学的前5个完整年度,如:2017年积分入学是从2012年1月1日统计至2016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 | |||
(2)近3年申请人和积分方在莞参加市志愿者联合会及其会员单位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的,每满50小时2分,两人合计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 | 1、志愿服务时数统计,以东莞志愿者网后台为准。 2、由志愿者协会根据积分方和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核实评分; 3、近3年是指申请积分入学的前3个完整年度,如:2017年积分入学是从2014年1月1日统计至2016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 | ||||
6、计划生育方面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20分; | 提交《户籍地计划生育证明》(夫妻双方不在同一个乡镇的,需分别办理证明并提交)。 | |||
如实向居住地社区或计生部门申报婚育信息的,5分。 | 由卫计部门根据积分方身份证号码核实评分。 |
积分入学要多少分?
答:不确定,因为东莞积分入学跟积分入户不一样,入户只要达到100分即可,而入学,不看分数而是看积分排名情况,如果积分总分在当前镇街的积分排名能够稳定在学位数量以内,那么久可以成功申请入学。
举例说明:
假设2017年莞城的小学一年级共有200个积分入学学位指标,A君的积分总分为300分,但在整个申请一年级积分入学的家长里排名211名,那么不用多说,入学失败。
反之,如果A君的积分总分在管城区域内排名200以内,哪怕积分总分只有20分,那么根据入学规则,A君小孩便可以申请成功!
所以积分入学分值标准有如下规律:
1、分值只做排名,本身不作为入学依据
2、各年、各个镇街积分入学分值都不同
3、积分分值越高越好
4、无论多少分都可以申请入学(但未必会通过)
第二篇:仲恺积分入学20xx
2017仲恺积分入学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有关与2017仲恺积分入学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大家。
仲恺积分入学2017【1】
惠州积分入学条件(1)
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三部分组成。
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工作经验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
附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急需人才、专利创新、奖励荣誉、慈善公益、投资纳税、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登记管理、个人信用十项内容。
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两项内容,要求流动人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总积分为负分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以及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不予录取。
2、已纳入积分制入学档案管理的新莞人子女,因其父母服务地或自有居所变化需要转学到其他镇街公办学校的,或积分入学未被录取需要重新申请的,
可向镇街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激活积分管理档案,补交相关证明材料,实现积分材料资源共享。
3、各审核部门根据本方案积分标准,重新评定申请人积分。
当地教育部门根据2015年提供的学位数以及申请人重新评定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4、各项积分项目中需提供的证件、证书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伪造,将取消申请资格,并且之后3年内不予受理相关积分制入学申请。
入学后被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新莞人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允许其完成该学期的学业,学期结束后,终止其就读公办学校的资格;在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从该学年下一学期起,取消其免交学杂费的待遇。
2017年惠州积分入学(2)
昨日上午,惠城区教育局发布《惠城区2016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公告》。
根据《公告》,今年惠城区将提供3158个小学积分入学学位和1478个初中积分入学学位,申请时间为5月28日、5月29日、6月4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须在这三天提交申请材料。
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后直接录入电脑系统进行申报,申请人不必在网上申报。
申请办法
根据《公告》,积分入学将采取如下流程:学校初审并录入系统→职能部门核实材料→公布积分审核结果→录取名单公示→办理入学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5月28日、5月29日、6月4日为申请时间,申请人须在这三天内携带所需提交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镇(街)范围内一所学校(有积分入学学位指标的,下同)申请(申请学校只能选择一所)。
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后直接录入电脑系统进行申报,申请人不必在网上申报。
6月6~12日,学校将申请材料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分类审核,经核验后,学校按照审核结果在申报系统计算积分。
6月14~15日,申请人可凭注册码和验证码登录积分入学申报系统或到申请学校查询积分情况 (自助查分功能可在系统帮助页面查询使用方法)。
对分数有异议的,可于公布积分审核结果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复核。
6月17~21日,学校根据政府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以及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项目先后顺序,按项目的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将录取名单在申报学校公示。
6月26日,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学位。
注意事项
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每名适龄儿童只可申报一所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须是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七年级须是当年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015年起,在全市全面实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12日,惠州市教育局局长陈可辉在2015年全市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2015年要推广仲恺高新区积分入学模式,进一步解决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读书问题。
惠州市教育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往往是受户籍制度、教育限入机制影响的结果。
惠州十分鼓励积分入学政策,前两年在仲恺高新区已经有一定的试点经验,今年要在全市各个县区执行。
据了解,为突破户籍限制,维护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平性,2013年,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新生入学实行积分入学制度,按积分高低排序录取。
2014年,仲恺高新区在全区全面推开该政策,按照一定的积分项目和标准计算学生积分,学校在满足本地户籍学生情况下按照积分高低录取随迁子女。
2014年,仲恺高新区的32所公办中小学、15个教学点实行积分入学,录取了180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超过招生人数的1/3。
众多随迁子女享受积分入学带来的便利。
针对惠州各个县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开展积分入学的具体要求也有所不同。
“仲恺的模式和经验是可以借鉴,但是在接下来全市推开过程中,需要各个县区制定各自的具体政策。
”该负责人介绍,像惠州的龙门县,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有公办学校,往年该县的随迁子女都是在公办学校解决的;而大亚湾区、仲恺高新区,异地务工人员聚集比较多;在惠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比较紧张情况下,在实行积分入学时都是要有考虑的。
“各个县区在按照自己的学位数量和随迁子女人数等实际情况各自制定政策
2015年教育政策扫描
学位:今年惠州继续实施“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改、扩、建22所中小学校,新增学位17845个。
教师准入和待遇:今年起,惠州将增加高层次学历教师招聘比例,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和校长年度考核挂钩;把民办学校教师学历提升,列入民办学校年度检查中。
今年教育部门将研究制定“市直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标准及福利待遇保障措施”;设立民办学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进一步提升民办学校教师福利和待遇水平。
民办教育:推进民办标准化学校建设,今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标准化覆盖率达90%、幼儿园规范化覆盖率达90%以上。
职业教育:今年市直公办中职学校招收外地生源控制在招生计划任务数20%以内,逐步提高本地生源比例。
教育改革:惠州将成立惠州教育科学研究院(所),设立教育科研专项资金,以科(教)研创新成果转化,推动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深化教育教学教研评价机制与激励机制的改革。
【拓展阅读】
昨日上午,惠城区教育局发布《惠城区2016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公告》。
根据《公告》,今年惠城区将提供3158个小学积分入学学位和1478个初中积分入学学位,申请时间为5月28日、5月29日、6月4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须在这三天提交申请材料。
与去年不同的是,今年学校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后直接录入电脑系统进行申报,申请人不必在网上申报。
申请办法
根据《公告》,积分入学将采取如下流程:学校初审并录入系统→职能部门核实材料→公布积分审核结果→录取名单公示→办理入学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5月28日、5月29日、6月4日为申请时间,申请人须在这三天内携带所需提交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镇(街)范围内一所学校(有积分入学学位指标的,下同)申请(申请学校只能选择一所)。
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后直接录入电脑系统进行申报,申请人不必在网上申报。
6月6~12日,学校将申请材料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分类审核,经核验后,学校按照审核结果在申报系统计算积分。
6月14~15日,申请人可凭注册码和验证码登录积分入学申报系统或到申请学校查询积分情况 (自助查分功能可在系统帮助页面查询使用方法)。
对分数有异议的,可于公布积分审核结果时间内向学校申请复核。
6月17~21日,学校根据政府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以及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项目先后顺序,按项目的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将录取名单在申报学校公示。
6月26日,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放弃学位。
注意事项
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每名适龄儿童只可申报一所学校;申请小学一年级须是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七年级须是当年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申请人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人随迁子女积分入学资格,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015年起,在全市全面实施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12日,惠州市教育局局长陈可辉在2015年全市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2015年要推广仲恺高新区积分入学模式,进一步解决好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读书问题。
惠州市教育局教育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问题往往是受户籍制度、教育限入机制影响的结果。
惠州十分鼓励积分入学政策,前两年在仲恺高新区已经有一定的试点经验,今年要在全市各个县区执行。
据了解,为突破户籍限制,维护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公平性,2013年,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新生入学实行积分入学制度,按积分高低排序录取。
2014年,仲恺高新区在全区全面推开该政策,按照一定的积分项目和标准计算学生积分,学校在满足本地户籍学生情况下按照积分高低录取随迁子女。
2014年,仲恺高新区的32所公办中小学、15个教学点实行积分入学,录取了1800多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超过招生人数的1/3。
众多随迁子女享受积分入学带来的便利。
针对惠州各个县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开展积分入学的具体要求也有所不同。
“仲恺的模式和经验是可以借鉴,但是在接下来全市推开过程中,需要各个县区制定各自的具体政策。
”该负责人介绍,像惠州的龙门县,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有公办学校,往年该县的随迁子女都是在公办学校解决的;而大亚湾区、仲恺高新区,异地务工人员聚集比较多;在惠城区,公办学校学位比较紧张情况下,在实行积分入学时都是要有考虑的。
“各个县区在按照自己的学位数量和随迁子女人数等实际情况各自制定政策。
2015年教育政策扫描
学位:今年惠州继续实施“中小学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改、扩、建22所中小学校,新增学位17845个。
教师准入和待遇:今年起,惠州将增加高层次学历教师招聘比例,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和校长年度考核挂钩;把民办学校教师学历提升,列入民办学校年度检查中。
今年教育部门将研究制定“市直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标准及福利待遇保障措施”;设立民办学校教师“长期从教津贴”,进一步提升民办学校教师福利和待遇水平。
民办教育:推进民办标准化学校建设,今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标准化覆盖率达90%、幼儿园规范化覆盖率达90%以上。
职业教育:今年市直公办中职学校招收外地生源控制在招生计划任务数20%以内,逐步提高本地生源比例。
教育改革:惠州将成立惠州教育科学研究院(所),设立教育科研专项资金,以科(教)研创新成果转化,推动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深化教育教学教研评价机制与激励机制的改革。
仲恺积分入学2017【2】
2017年最新惠州积分入学细则
一、基本原则
1.遵循“属地管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以镇(街道)为单位实行积分入学。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申请入读学校及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适用对象
1.凡在惠城区长期居住,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年满6周岁的非惠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或年满6周岁,具有惠城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道)户籍,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其户籍地以外的惠城区其他镇(街道)长期居住、有合法稳定职业及住所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居住地(有房屋产权的,以房屋产权证地址为准;无房产的,市外户籍人员以居住证为准,市内户籍人员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居委会证明及缴交水电费、电视电话费票据;市内区外户籍,有居住证的凭居住证;自建房提供相关合法手续。
下同)所在镇(街道)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各镇(街道)可积分入学学校名单及学位分配计划详见附件1。
2.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是当年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报读初中一年级的除外)不能申请积分入学。
非惠州市户籍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其申请人必须纳入惠城区流动人口管理,在惠城区办有居住证。
三、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采用网上申报、学校初审、政府职能部门分类审核、教育部门录取的方式进行。
(一)申请流程
1.网上申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采用网上申报方式。
6月27日至7月1日,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登陆我区教育局网站积分入学申报系统在网上直接申报(区教育局网站地址:http://www.fanwen118.com.cn,积分入学申报系统开放时间:6月27日8:00至7月1日24:00)。
2.材料初审:7月2日至5日,申请人向申请入读的学校递交各项积分指标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与网上申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符合申报条件且信息一致的,填写《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申请表》(见附件3)并保存佐证材料复印件。
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由学校直接在申报系统注销所申报的名单(该程序需教育局授权)。
3.材料核实:7月6日至7月8日,申请材料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类审核,经核验无误后,积分入学申报系统按照《惠城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4)计算积分。
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4.查分:7月9日至10日,申请人可到申请学校或积分入学申报系统查询积分情况(自助查分功能可在系统帮助页面查询使用方法)。
对分数有异议的,可于7月11日向申请学校反映核实。
5.录取名单公示:7月13日,由区教育局统筹,学校根据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见附件1),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项目从第1到第6的顺序,按项目的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名单于7月13日至17日在申报学校公示。
注:①因录取是根据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按照积分高低进行录取的,因此会出现A生积分比B生高,但A生在A校没被录取,B生在B校却被录取的情况。
②如果总积分相同,则看(项目1)居住证项目的积分,此项高分者排名在前;如果总积分相同,居住证项目的积分也相同,则看(项目2)参加社保项目的积分,此项积分高分者排名在前,以此类推。
6.办理入学手续:7月25日,申请人持积分入学录取通知书及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说明
1.网上申报是积分入学的前提,请家长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申报,错过申报时间的将不再受理。
注:在该时间段内申报的先后不作为积分的排序依据,请家长错开报名时间,以免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顺利申报。
2.每生只可申报一所学校。
注:网上申报时,首先需选择居住地所在镇(街道),选定后,系统会显示该镇(街道上)可接收积分入学学校名单,申请人只可选报一所,请谨慎选择,一个身份证号码只可申报一次,凡申报成功则不可更改。
3.完成网上申报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材料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积分入学申请。
4.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经查实,取消申请人子女积分入学资格。
注:网上申报时,请申请人务必要认真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无误。
若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积分入学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网上申报所填信息,凡申报成功的均不可更改。
5.已录取的学生须于指定日期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