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障房申请,在深圳工作,看着你的工资永远都比不上房价的升,你有何感想?那就瞄准保障房吧!小编就是哦,所以就为大家带来了深圳市保障房申请流程哦,一起看看吧!
深圳市保障房申请网址》》http://bzflh.szjs.gov.cn
深圳保障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人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上申报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
系统网址: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http://bzflh.szjs.gov.cn)
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信息,核实无误后提交并打印《申请表》。
对于没有条件进行网上申报的家庭,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窗口可提供电脑设备由申请人进行填报。
为保障受理工作场所及申报流程的顺畅,建议申请家庭优先采用自行网上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核对申请信息,确保申请信息与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保持一致。
若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第一次网上申报时身份证号码已被使用,请尽快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市售房中心提出申诉。
(二)网上预约受理时间
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可根据系统的提示,在线预约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受理时间(节假日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家庭的意向安排申请家庭的预约受理时间。
(三)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根据预约的申请材料受理时间,凭在线打印的《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到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提交申请材料。
(四)当场领取受理回执
各区住房和建设(住宅)局、新区城建局工作人员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如申请材料完备,工作人员将对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现场拍照,并对申请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备案。
备案后现场发放安居型商品房申请受理备案回执。
备案回执是申请家庭认购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重要凭证,请申请家庭务必妥善保管。
(五)终审合格,纳入轮候库并关注项目配售通告
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包括婚姻、户籍、住房及宅基地、购房补贴、区级政策房等。
终审符合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申请家庭轮候期间可在市住房建设局、市售房中心网站、报纸等公共媒体上查看我市安居型商品房的配售通告,了解安居型商品房最新的配售情况,以便申请家庭根据自身意愿网上提交认购意向。
(六)网上提交认购申请
轮候库中的申请家庭可根据自身意愿,登陆市住房建设局、市售房中心网站在线认购我市安居型商品房项目。
在配售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未提请认购,视为放弃该项目的申购。
(七)公示入围、候补入围家庭初榜名单
申请家庭可通过市住房建设局、市售房中心网站查看本家庭是否入围该批次安居型商品房的初榜名单。
如对入围结果有异议可联系市售房中心了解具体情况。
(八)申请人按安排时间看房
入围、候补入围申请家庭根据开发建设单位安排的看房时间到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现场看房。
(九)缴纳诚信保证金并领取房源资料
愿意选购该项目安居型商品房的入围或候补入围家庭在配售通告约定的时限内缴纳诚信保证金并领取房源资料。
逾期未缴纳诚信保证金的申请家庭,视为放弃申购该项目安居型商品房。
(十)公示入围和候补入围家庭终榜名单
根据申请家庭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情况,整理该安居型商品房项目的入围和候补入围家庭最终名单,并在市住房建设局、市售房中心网站网站予以公示,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举报。
(十一)领取选房通知书
公示后无异议的入围家庭可到规定地点领取选房通知书。
申请家庭拿到选房材料后,应仔细研读选房材料,明确本家庭的选房时间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同时,也可通过发放的选房材料了解该批次安居型商品房的房源、户型、面积、朝向、房价、选房流程、按揭贷款政策等具体情况,以便于选房当天快速、准确的选择自身最为满意的房源。
候补入围家庭选房视入围家庭选房情况依次递补,另行通知。
(十二)现场选房并签订认购协议
申请人凭《选房通知书》和身份证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依次选房,并签订《认购协议书》。
(十三)签订买卖合同
申请家庭凭《认购协议书》、缴款凭证及身份证按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签订买卖合同。
第二篇:深圳市保障房申请资格
深圳市保障房申请资格有哪些?针对这一问题小编整理了深圳市保障房申请资格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
深圳市保障房申请资格【1】
近年来,深圳政府一直都在加大力度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比如观澜旧村二期配建项目、宝城27区旧改配建项目、坂田村旧工业改造配建项目等。
文龙华新区首批保障性住房项目澜苑、祥澜苑、民兴苑等等。
虽然政府建设这么多保障性住房,可依然有存在着部分空置房的现象,主要是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的限制,申请的人很多,可真正符合条件的不多,所以才会导致这种现象的出现。
另外就是保障性住房大多位置偏远,交通不便,配套又不足,很多人即使想申请也望而却步。
申请保障房需要什么条件?【2】
1.首先申请人要是深圳户籍,一种是以家庭单位申请的,家庭成员都要是深户,统称共同申请人。
另一种申请人是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条件的。
无本市户籍的现役军人,可以以申请人配偶的身份作为共同申请人进行申请。
2.其次申请人参加深圳的社保要累计缴费5年以上,如果符合深圳人才引进政策的,社保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还无年龄限制哦,再如果申请人是残联或者民政部门认定的帮扶对象的,不受社保时间限制。
3.再次是申请人没有购买过任何政策性住房,也没有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的。
4.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没有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其配偶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行为,或者虽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但已依法接受处理并自处理之日起满十五年。
保障性住房申请流程【3】
1、申请登记:
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保障性住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公示:
(1)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2)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4)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对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开登记结果并报区建设局备案。
3、审批执行:
(1)街道组织在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2)区县复审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3)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4)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5)摇中,进行配租保障性住房,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给与租金减免;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