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养老金将会有怎么样的调整?在新的一年里,让我们一起去了解浙江嘉兴养老金上调方案吧!小编整理了浙江嘉兴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分享给大家,请阅读!
嘉兴退休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80周岁及以上增发60元【1】
一、定额调整
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挂钩调整
1.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
2.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
3.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7%、1%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5年度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具体标准由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
三、适当倾斜
1.2015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2.2015年底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具体的养老金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嘉兴社保中心。
咨询电话12333。
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
地址:嘉兴市南湖区禾兴南路334号
电话: 0573-82053232
2017年嘉兴市养老金上涨调整最新消息【2】
1、有分析指出,如果养老金第十二年上调,将使超过8000万的退休人员受益,但客观上也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形成了不可小觑的压力。
加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向前推进,部分地区滚存资金池枯竭,个别县市出现当期严重收不抵支的状况,地方财政面临来自社保支出的巨大压力,严重者“不吃不喝才够用财政资金弥补社保缺口”。
2、财政部财科所调研发现,桂林市2014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缺口16.5亿元,按当年自治区责任分担办法,获得自治区补助资金13.5亿元,当年实际收支缺口逾3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2014年桂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89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78亿元。
这意味着2014年桂林市养老金实际收支缺口占全市公共财政收入的2.4%,占桂林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的8.6%。
若不考虑自治区的补助,则桂林市养老金缺口几乎占到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的半壁江山。
3、如果以2014年底桂林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滚存结余11.5亿元计算,仅够支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三个月。
4、如果按照现行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状况,以及当前的滚存基金结余,大致测算出2016年桂林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滚存结余将出现负数。
需要全市财政在公共预算中安排约2个亿资金来弥补养老金缺口,这对桂林本市和区县财政带来较大冲击。
5、在省级统筹的背景下,地区间负担比的差异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地区间养老保险基金余缺的差异。
人口年龄结构老化且劳动力流出的地区的负担比高,导致这些地区养老金存在缺口。
例如,2014年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基金总支出为939亿元,而当期的收入为834亿元,当期的养老金缺口为105亿元,累积结余只剩270亿元。
辽宁、吉林、海南、广西、江西等地也基本处于当期收支相抵的状况。
6、从财政补助情况来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助规模逐年上升。
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3027亿元,占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的13%,比上年增加 491亿元,增长19.3%,比2009年增加1807亿元,年平均增长19.9%,在近几年来占整个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的比重为12%到13%。
2014年,地方财政补助为282亿元,地方财政投入在10亿元以上的有重庆、上海、辽宁、天津、江苏、湖北、湖南7个省份。
去年,黑龙江省出台社会职工养老保险缺口分摊的政策,文件都发到地方了,但很难执行下去,因为一些基层地市财政捉襟见肘。
黑龙江某市财政系统人士说:“原来我们市的社保收支缺口省里全额承担,但随着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省里负担的压力越来越大,要把压力传导到地市,规定支出缺 口部分的30%省里拿,70%是地市拿。
按照这个比例测算,发现我们市去年应该拿出25亿元财政支出弥补社保缺口,但我们市可用的财力不到30亿元。
我们 所有人得不吃不喝才够拿。
7、此外,目前正在进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轨)也给地方财政造成巨大压力。
2015年1月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记者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25个省份公布了相关实施方案,而浙江省也已于10月宣布实施此项改革。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主要是靠财政支撑,改革首先涉及公务员,这一群体完全由财政供养,“不管是单位缴费, 还是个人缴费,都要纳入财政,个人通过工资制度的配套改革,相应把缴费的因素纳入到工资结构里面,提高工资适当由财政承担。
由于各个地方的差异性比较大, 特别是很多地方属于吃饭财政,所以有些地方财政压力肯定很大。
有专家表示,经过测算,养老金并轨的改革成本可能相当于全国一年的财政收入。
如果由地方财力负担所有改革成本,很可能造成“有钱执行,没钱就难以执行”的局面。
第二篇:浙江养老金上调补发
浙江养老金上调补发
经浙江省政府同意并报人社部、财政部批准,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印发通知,从今年起为浙江省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仅关系到广大退休人员的当前切身利益,也攸关养老保险制度长期可持续发展和广大退休人员的长远权益保障。此次调整后,预计全省将有540万企业退休人员和54万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受益,共惠及近600万退休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力争在今年9月底前发放到位。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不列入此次调整范围。
根据国家部署和要求,今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同步调整待遇,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增加额由以上三部分构成。
定额调整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其中,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的部分,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调整的部分,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还分别按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7%、1%增加月基本养老金。
在上述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将于予以适当倾斜。2015年底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2016年浙江退休金补发比例
从2016年1月1日起,为2015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浙江退休金补发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补发退休养老金。
2016年浙江退休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
为保障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调整范围和对象
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中,凡于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和按国发〔1978〕104号、浙劳险〔1993〕185号、浙政〔1997〕15号、浙政发〔2006〕48号等文件规定办理退职的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
2015年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
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30元的额度,根据2013年各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平均养老金水平确定调整标准。
具体调整标准如下:杭州市133元,宁波市133元,温州市129元,湖州市129元,嘉兴市129元,绍兴市129元,金华市129元,衢州市125元,舟山市129元,台州市129元,丽水市1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