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在这里小编为大家带来了关于新三板分层实施细则的全部内容!
分层预期落地
针对近日盛传的“新三板分层将推迟到六月初实施”的消息,股转系统予以澄清,强调将于5月初正式实施。此外,对于新三板创新层企业面临的责任问题,股转系统亦予以明确提示。
“新三板市场的分层将按照‘多层次、分步走’的原则,先分两层。”隋强公开表示,“新三板市场分层本身不是目标,而在于提供监管、服务等方面的差异化的制度供给。目前市场对新三板分层存在解读,理解存在误区,一些中介机构引导企业对标分层标准的时候存在误导嫌疑。”
事实上,部分新三板公司冲刺创新层行为的潜在成本不可小觑:企业公开征集股东的行为有违市场公平;操作营收指标的行为埋下业绩炸弹;凑满做市商家数和市值的行为轻则扭曲企业估值,重则涉嫌操纵市场和利益输送。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掌握的情况,股转系统近日已在北京、深圳、上海开展调研,针对新三板分层后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小范围征求意见,以期在分层制度正式推出后控制风险;但差异化监管的具体情况仍有待明确。
“在看待分层标准时,要理性客观、顺其自然、审慎客观,既要看差异化的分层标准,更要看共同标准;既要看准入标准,更要看维持标准;既要看所有指标中的鼓励性指标,更要看监管负面清单指标。”隋强强调。
除分层问题之外,隋强还透露了今年股转系统的其他几大工作内容。
“优化市场服务和管理。包括细化、完善挂牌准入条件,制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股票发行方面设置募集资金负面清单制度,引入授权发行制度,推出资产支持证券等。”隋强表示。
针对市场近期较为关注的流动性问题,隋强阐述了股转系统的综合解决思路。
“多措并举改进市场运行效率,在改进新三板市场流动性、提升市场运行效率时,必须综合考量新三板市场发展阶段,相应也涉及到交易制度、投资者结构等因素。”隋强强调。
制度建设不可单兵突进
“市场上讨论很多的僵尸股、流动性、投资者门槛话题,多多少少还是因为想快进快出,多多少少是想把A股市场、IPO的经验复制到新三板。为了活跃而活跃,我是不赞同的。”隋强指出,“如何持续推进新三板市场绩效、完善市场功能,需系统考量、综合施策,不可能单兵突进。”
“新三板仍处于发展初期,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说监管不适应、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比如说市场运行质量还不高,这些都是客观现实。”隋强指出,“对市场发展前期行之有效的理念,我个人体会,应在后续发展中予以坚持和深化。”
“坚持法制化原则,发展以规范为前提,规范以发展为目的,切实维护好市场‘三公’。”隋强指出,“坚持市场化原则,管理好市场预期,特别是处理好政府、自律组织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问题,将企业的选择权和价值判断权交给市场主体,优化公开透明的市场运营机制,降低市场沟通协调成本。”
“坚持风险控制与创新发展相匹配的原则。既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又要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隋强强调,“出了风险,谈创新是没有意义的。”
隋强还透露,新三板交易制度的完善方案正在制定,将在现有制度框架中进行深入挖掘,具体内容包括改革协议转让,引入价格竞争,优化做市转让交易,建立健全盘后大宗交易、非交易过户制度等;同时,还将积极化解长期资金入市的制度政策障碍。
投研服务亟待提升
隋强认为,市场功能的完善离不开投研业务的支持,新三板的投研业务是一个巨大的蓝海市场,证券公司要把握住“深化新三板改革”的机遇,转变观念,立足长远,建立符合新三板市场特点的投研体系。
“投研服务要贯穿主办券商全产业链;三板投研服务要立足定价,简单套用传统估值方法是不行的;同时要守住规范合法的底线。”隋强提出几点建议,“我个人认为,投研服务将是主办券商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当日,近三十家券商代表在黄埔江畔共同发布“新三板投研行业陆家嘴宣言”。代表们共同承诺,将落实《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股转系统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促进投研服务与做市业务、经纪业务协同开展,完善研究-投行-做市-投资价值链。同时,投研服务将以提升新三板市场有效性为己任,深化新三板估值定价体系研究,推动价值发现和价值实现,提高投融资对接效率,为完善直接融资体系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篇:最新推荐年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世界那么大,谁都想去走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关于最新推荐年休假管理实施细则的全部内容,欢迎大家浏览一下!
一、休假人员范围
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局机关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在岗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享受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员不执行年休假制度。
二、休假天数及待遇
根据工作人员工作年限,年休假假期分别为: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作人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如当年享受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以上(一)、(二)、(三)、(四)其中一项规定的,其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休假审批程序
(一)各科室要在每年年初制定本科室年休假计划,于1月15日前报局人事培训科。人事培训科将各科室报来的年休假计划汇总后,报经局领导审批,并将审批的计划通知各科室执行。
(二)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年休假计划安排,当年不休假的一律作废。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三)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到局人事培训科领取《机关休假人员审批表》,由本人填写,经科长(主任)签字同意后,由分管局领导批准,科长(主任)以上领导人员休年休假,应由局长批准,休假人员持《机关休假人员审批表》到人事培训科备案。休假期满,本人持《休假准假(销假)单》到人事培训科办理销假手续。
(四)局人事培训科要做好年休假审核、登记、检查和管理,认真履行年休假手续。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休假人员更正,或通知所在科室科长(主任)更正。每年年底,人事培训科将休假情况在机关内进行公示。
五、要求
(一)各科室要根据工作任务、人员的岗位性质和个人的基本情况,合理计划并妥善安排年休假,既要统筹安排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运转,又要保证年休假制度的落实。
(二)各科室要建立工作的“AB”角制度,合理进行岗位与人员的配置,从机制上保证日常工作不受影响;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休假或不休假而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
(三)休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应保证通讯畅通,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遇有紧急情况,休假人员应克服困难,服从组织安排,暂停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