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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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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网【2】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了《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归集和运用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文件,也是信息采集共享方面我国首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文件,对促进我省实现从“部门监管”到“联合监管”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为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新机制奠定了政策基础。
信息化监管300多万市场主体
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380.7万户,位居全国第六位、中部六省第一位;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由商事改革前的24户提升到现在的36户,增幅达49.2%。
面对庞大的市场主体量,仍然按传统模式监管就过于简单粗放。我省工商系统把信息化建设作为重要载体,2014年10月1日起,上线运行了“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利用公示系统积极探索推进建立信用监管新体系、协同监管新模式。
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30.15万条、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2.31万户,并通过公示系统对外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全省已有1494个“老赖”被限制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
监管警示系统向社会开放
为进一步挖掘公示系统功能,今年以来省工商局将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升级建设为“河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监管警示系统”。目前,系统已上线试运行。除涵盖过去公示系统的全部功能外,系统还充分体现了联动监管、社会共治、决策辅助等功能。
据介绍,升级后的系统将实现信息归集和共享、信息公示、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数据的综合分析和应用四大功能。多部门将在这个平台上实现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一方面可以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功能,另一方面也为政府部门实施联合监管、联合惩戒提供了有效抓手和载体。
公示监管警示系统向社会开放,公众通过互联网查找就可登录,为更方便大众和使用单位,下一步还将开发上线手机客户端。
打破企业信息“孤岛”
企业信息归集更为全面。按照《办法》要求,应当归集并向系统报送的企业信息包括我省各级工商部门在依法履职过程中形成的企业注册登记备案、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抽查检查结果、企业年报等信息;各级各部门涉企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小微企业享受政策、依法应当公示的抽查检查、信用“黑名单”等信息,打破了碎片化、分散化、区域化的信息“孤岛”,形成企业的全景多维画像。
除了信息全面,《办法》还对企业实施警示分类和协同监管,将企业分为没有违法违规企业与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被吊销许可证照企业等,使监管部门能在数量庞大的企业监管对象中,精准快速地定位、全方位定性定量研判、及时动态有针对性地监管企业;同时,《暂行办法》强化对企业信用奖惩约束,明确了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中对诚实守信企业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激励措施,对违法失信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在重点领域建立多部门、跨地区信用奖惩联动机制。
据介绍,下一步省工商局将提请省政府建立涉企业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抓紧与56个省直部门和中直驻豫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企业信息归集工作机制,推进《办法》的落实。
第二篇:国家企业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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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息查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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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息查询【2】
日前,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中国信用4.16高峰论坛”上表示,信用体系建设着力于共建共享,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得到社会的广泛应用。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指出,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表现为以下三方面特征:第一,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日益迫切。第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氛围日益浓厚,国务院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纲要,并在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中,对加强信用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十三五”规划要求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第三,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于共建共享,包括共建共享信用建设法规标准、诚信文化、信用信息、激励惩戒和信用成果。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目前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得到社会的广泛应用,一季度系统访问量达到了35.1亿人次,日均访问量达到3857.1万人次。加强诚信建设任重道远,今后有关部门将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大力弘扬诚信文化,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对商业欺诈、侵害消费者权益等不诚信行为的打击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