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党员干部:
清风和畅人心暖,振兴发展气象新。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市委率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厉行勤俭节约;市纪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和纪律观念切实增强,党风政风民风明显好转。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弘扬优良传统,摈弃陈规陋习,坚决抵制“四风”,让大家欢度祥和文明、风清气正的节日,特倡议如下: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将中央、省、州关于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筑牢防线、严守规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绝不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中秋、国庆期间,要切实做到不收受和公款购买、赠送各种节礼;不滥发津贴、补贴、奖金;不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不公款吃喝、公款安排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不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公车私用,公务用车定点停放;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领导正则干部廉,干部廉则事业兴。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过“廉节”为契机,在全社会倡导廉洁之风。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培养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用清正廉洁为自己、为亲人构筑一个宁静祥和的温馨港湾,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使简约低碳、勤廉朴素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文化自觉。
身廉一世清,家和万事兴。用我们的真心、真情和真行,为自己、为亲人撑起一片清廉明净的蔚蓝天空。让我们大家共同度过廉洁、俭朴、文明的中秋、国庆佳节!
为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公众举报渠道,现将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向社会公开,欢迎广大群众严格监督、积极举报。
第二篇:两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核心提示:元旦、春节将至,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欢度“两节”的一种习俗。
亲爱的广大市民朋友们:
元旦、春节将至,辞旧迎新、燃放烟花爆竹是欢度“两节”的一种习俗。但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易酿成人身伤亡火灾事故和财产损失。为了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两节”期间告别烟花爆竹,过一个低碳、祥和、明、健康的节日。我们向全市广大市民发出倡议:
1、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市民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欢度佳节,使环保观念深入人心,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共建美丽xx城。
2、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市民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市民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在禁止燃放时间和区域内随意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使广大市民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为了打造“有皆绿、是水皆清、四季花香、处处鸟鸣”的美丽xx,真诚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告别烟花爆竹,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爱护环境,明过节。市公安局将按照《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巢湖市全城禁放烟花爆竹取得的成效为我们提供了示范引领,希望广大市民以此为榜样,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一言一行为城市明增光添彩,为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祝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xx市明办
xx市公安局
xx市环保局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