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分手协议书范文就在下面,欢迎各位恋人阅读!
恋人分手协议书范文【1】
男方:姓名、年龄、民族,住北京市海淀区路号室
女方:姓名、年龄、民族,住北京市朝阳区路号室
男方与女方现因感情不合自愿分手,经双方商定,对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男女双方非婚生子女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元抚养费,每月1日之前,女方将当月抚养费用打入男方指定的账号。
二、女方每月逢单周六上午九时到男方处接孩子探视,晚八时之前送回男方处。遇有长假及特殊情况的探视,由双方另行协商。
三、双方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位于北京市路号室房屋系男女双方共有房产,分手后属于双方的财产份额归女方所有,男方放弃自己在该房内的财产份额。
四、双方无共同债务,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
五、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保险及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已无其它财产争议。
立协议人:
男方(签字)女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恋人分手协议书范文【2】
甲方:乙方:
性别:男性别:女
民族:民族:
出生日期: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方与乙方于年月至年月同居,于年月日生育一女儿,名,因双方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分手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分手。
二、女儿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负责,男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各类费用以及由分手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并可带孩子出外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
三、双方共同财产的处理:同居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同居后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
四、债务的处理:双方确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五、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即男女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六、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恋人分手协议书范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自年月日建立起恋爱关系。在交往过程中,发现双方性格不合等原因,导致恋爱关系难以维系。现特立此分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条款如下: 一、双方从年月日开始正式分手,分手后两人不能再以情侣身份自居,也不得再向亲戚、朋友、陌生人冒认是对方的男女朋友。
二、分手后,给予补偿人民币元或者双方没有任何经济纠纷。
三、分手后双方不得侵犯对方的自由,任何一方不得纠缠或者骚扰对方或者对方家人,不得有干涉对方任何活动和行为。
四、分手后双方不得向双方的朋友、家人以人品、道德以及分手原因等散播对对方不利或者影响对方名誉的言论。
五、交往期间如有专属于对方的物品或者涉及个人隐私的物品,经对方同意后销毁或者返还。
六、双方应履行互相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情书、短信、隐私、不能公开的物品等等。
七、任何一方都不能故意破坏对方新的感情或婚姻生活。
八、分手后视各自的意愿决定是否仍可以做朋友。否则一方不得强求。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第二篇:分手协议书范文
分手协议书【一】
男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 女方(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调解人: 身份证号: 鉴于,甲乙双方系同事关系,自2010年6月份相识并相恋。恋情持续至2011年5月份,甲乙双方感情出现重大矛盾且无法调和,遂决定分手。但此时女方发现已身怀有孕,双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做人工流产。2011年6月底,在甲方陪同下,乙方到某某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以下简称“该等事项”)
为妥善处理甲乙双方该等事项,在XXX先生的调解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签署之日,甲乙双方分手,恋爱关系终结。此后互不干涉对方工作和生活。
第二条: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现金66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分手费。该分手费作为甲方对乙方就恋爱期间该等事项的全部补偿,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此期间的所受精神创伤、人工流产所受身体上的痛苦、身体康复的必要营养费用及其他与此有关费用。
第三条:甲方付清分手费后,甲乙双方再无任何纠纷,并一致同意放弃因该等事项向对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第四条: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已将分手费一次性付清,乙方已全额收悉。
第五条:甲乙双方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条款之含义,不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调解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诉求撤销、变更、无效之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调解人(签字):
日期:
分手协议书【二】
现在沈福文与李永平达成如下分手协议:
李永平与沈福文在一起生活期间创下的一切现金和物资,作以下分割:
一、现金分割,沈福文占三分之一,李永平占三分之二。
二、物资分割,沈福文得办公桌二张、大木箱一个、毛毯一床,其余物资归李永平所有。
三、二人在生活期间余留下来的一切债权债务由李永平负责。
四、分手后,沈福文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李永平的一切,李永平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沈福文的一切。
五、分手后,沈福文、李永平之间各人作出的一切事例,各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
六、手续交接,由李永平一次性将现金和物资一次性交给沈福文清点。
七、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今后如果发生任何事故,以此协议作为凭证。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