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鉴定协议书【一】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 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修缮房屋是甲方的义务。甲方对出租房屋及其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修缮,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户内上水、下水、照明电)和门窗好,以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
修缮范围和标准按城建部(87)城住公字第13号通知执行。
甲方修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出租房屋的修缮,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述第___款办法处理:
1.按规定的维修范围,由甲方出资并组织施工;
2.由乙方在甲方允诺的维修范围和工程项目内,先行垫支维修费并组织施工,竣工后,其维修费用凭正式发票在乙方应交纳的房租中分___次扣除;
3.由乙方负责维修;
4.甲乙双方议定。
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
所有权属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房屋鉴定协议书范文【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委托房屋鉴定协议书
委托房屋鉴定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 市 区 路 号
房屋进行施工中房屋鉴定,有效评定该房屋的安全程度,明确该房屋损坏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鉴定概况 鉴定项目名称:
鉴定项目地点:
鉴定报告内容:
1、房屋鉴定日期;
2、房屋的地基基础的基本情况;
3、房屋的承重结构的基本情况;
4、房屋的围护结构的基本情况;
5、房屋的垂直度的基本情况;
6、房屋现状的基本情况(门窗、地面、墙身);
7、房屋鉴定的鉴定意见和处理意见。
第二条 鉴定依据的主要规定、规范及标准
1、《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29号令)
2、《广州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穗府2010 [30]号)
3、《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
5、《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7、《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8-2007)
8、《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9、甲方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设计图纸、地质资料等
第三条 鉴定工期
自本协议签定后,乙方根据甲方的通知要求,派出具有专业技能的技术工程师对房屋进行鉴定;甲方填写《房屋鉴定申请表》,提供地质资料及尽量提供房屋施工图纸等资料给乙方,乙方收齐甲方提供的相关鉴定资料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该房屋的鉴定项目,并出具房屋鉴定报告给甲方。
第四条 鉴定费用 参考粤价函[2004]428号文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的收费标准为:建筑结构检测鉴定30元/ m2,房屋鉴定费为15元/ m2。经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同意对本协议确定的鉴定项目,按房屋鉴定的建筑面每次 /m2的标准计算收费,本次鉴定总建筑面积暂按 m2计算,总鉴定费用(含税)暂定为人民币(¥ 元)。具体建筑面积以现场实测后,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面积为准。
第五条 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甲方向乙方预付鉴定费 元。 乙方完成房屋鉴定后,电话通知甲方到本公司领取鉴定报告书,甲方须将所有鉴定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后,乙方签发《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给甲方。
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仍不领取屋鉴定报告书,乙方即通过快递向甲方寄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无论甲方是否签收,均视为甲方已接收该《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甲方均应在乙方通过快递向甲方寄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剩余鉴定费用。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协议工期提交鉴定报告,从逾期之日起,乙方以本次鉴定费总额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向甲方支付赔偿费。
2、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鉴定报告后,如未按期支付乙方鉴定费,从逾期之日起,甲方以本次鉴定费总额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甲方如拒收乙方制作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均视为甲方已收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从乙方通过快递向甲方寄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之日起,以本次鉴定费总额为基数,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从次日起按日向乙方支付本次鉴定费总额1%的违约金,直至付清欠付鉴定费之日止。 第七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买卖合同书范本
甲方(卖方):赵 升
乙方(买方):张沙沙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重庆市九龙坡区 渝州路 2小区3号楼 4单元 405室(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储藏室40 平方米,产权证号st1002105420 )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万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币小写100XX元 。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三十万元整 ,即小写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六、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 甲方承担。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八、甲方应在1个月 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九、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五十万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十、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1005648485 ),空调两台(型号:0152468549 ),热水器(型号:1095874554),浴霸(型号:1025456985 ),饮水机(型号:1084759264 ),音响两台(型号:258695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条 款:
1、转让过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对房屋的修改。
甲方(卖方):赵 升 (印) 身份证号:
住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歇台子长石村24号 电话:
20XX年04 月 28日
乙方(买方):张沙沙 (印)身份证号:
住址:四川省达州市南坝镇23号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