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田径协会17日发布《关于加强马拉松赛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宣布一经发现私自转让或接受转让参赛名额的现象,将对违规者处以“终身禁赛”的处罚。
按照中国田协此前施行的《关于加强中国境内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赛风赛纪的管理规定》,对于比赛中出现的冒名顶替参赛、私自转让伪造号码布参赛等替跑、蹭跑行为,组委会将对违规者处以两年禁止参加该赛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中国田协还可能将禁赛范围扩大到所有中国田协注册赛事。而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再犯者,中国田协将对其处以终身禁赛的处罚。此次,中国田协发布的新规明显提升了处罚力度,对于替跑采取“零容忍”的态度。
在《关于加强马拉松赛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第二条中明确指出,“加强赛风赛纪管理,严禁私自转让(卖)或接受转让(买)参赛名额,一经查出,对违规者终身禁赛,并自负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此外该通知中还强调要加强赛前、赛中、赛后的人身安全以及防猝死工作,其中包括确保在赛事期间包括猝死险在内的保险全覆盖、增加医师数量保证比赛全程心脏除颤仪全覆盖等内容。
在12月10日举办的2016厦门(海沧)国际半程马拉松赛上,发生2名跑者在终点线附近猝死事件,其中一名猝死的跑友系替跑者。
附:
中国田径协会
关于加强马拉松赛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赛事组委会:
岁末年初是安全工作的关键时期,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办字【2016】120号文件,结合马拉松赛事管理实际情况,现就加强马拉松赛事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 加强赛前、赛中、赛后的人身安全以及防猝死工作。
1. 赛前加强预防告知工作。通过微信、短信、电视、广播等多种手段,提醒参赛者切勿将个人PB作为唯一诉求,应充分享受比赛的过程,学会量力而行。同时,应确保在赛事期间保险全覆盖(含猝死险)。
2. 要加强赛中医疗救治部署,严格按照中国田径协会相关文件设立固定医疗点和救护站,加强移动救护力量,并保证比赛全程AED覆盖。增加医师跑者数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在30km—35km(全程赛事)以及15km—18km(半程赛事)位置增加宣传告示牌或相关标语,提醒参赛者注意身体变化,在距离终点较近时,切记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匀速通过等。
3. 完赛后应提示运动员注意科学地做好放松整理活动,注意自身身体反应。组委会应加强医疗志愿者设置和巡视,以便密切观察每一位完赛者的身体状况,及时对有必要救治的选手进行处置。
二、 加强赛风赛纪管理,严禁私自转让(卖)或接受转让(买)参赛名额,一经查出,对违规者终身禁赛,并自负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三、 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加强赛事风险防控。强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注意赛事搭建物的防火防风防倒塌,加大安保力度,严防暴恐事件发生,完善赛事安保应急预案。
四、 明确现场指挥人员,保证联络通畅,所有指令出口一致。起跑发令前各项目集结区域前排不许移动,发令仪式要简短,电视、裁判员、发令员及主持人确定听从一人指挥,严防踩踏事故的发生。
五、 加强赛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防止食源性兴奋剂和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
六、 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制定突发事件(人身伤亡)应急预案,确保有备无患,科学应对、妥善处置赛事和活动中出现的突发事件,认真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特此通知。
中国田径协会
2016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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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通知范文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发展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当前,随着夏季来临,我市又进入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为加强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现就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每年进入夏天以后,是中小学生因游泳、嬉水而引发溺水事故的多发季节,这些事故大多发生在校外,发生在脱离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这类事故的发生,不仅严重危及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也给社会稳定带来许多不利影响。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从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中深刻吸取教训,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青少年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要切实强化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责任
切实保护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规定,切实负起相应责任。各镇办区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中小学生日常管理、安全教育等职责。要认真分析本地、本校特点,切实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各相关门要依据管理职责,督促相关地区、部门或个人在江河湖库和水塘边设立安全警示牌,在事故多发地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各学校要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家庭访问、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要教育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加强“留守孩”的暑期游泳安全管理,“留守孩”因父母不在身边,学校和社会应更多倾注关怀。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共青团、少先队、社区,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小学生校外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三、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近日各地要迅速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即各镇办区召开一次学生安全会,各学校召开一次家长会,市教体局和各学校要致每个学生家长一封信,明确防范措施和相关要求。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明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五个不准”和“三个避免”要求,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避免去江河湖库等水情复杂以及深水区、冷水区、污染水域游泳;避免在危险地段推拉玩闹、清洗衣物、打捞物品等;避免在正午爆晒期间、高温季节、天气多变时刻下水游泳。
四、全面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由市安监局牵头,市教体局、水务局、交通局等各部门配合,对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水上安全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并逐一进行认真整改。市水务局要根据排查情况,在市区汉江段全面设立警示牌或标语,在取石取沙等危险水域全面禁止中小学生下水游泳。各镇办区和相关村组也要在辖区沟渠、堰塘等水域设置警示牌或标语,并针对可能发生的情况,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
五、全面加强应急救助工作
要加强游泳区域的巡查力度。水务部门要结合巡堤、整治河道采砂,海事港监部门结合水上安全检查等,切实加强重点时段汉江水域的巡查力度,认真做好相关事故的救助工作。交通、水务部门要积极筹建水上救援专业力量,及时承担水上应急救援职责。公安、消防、卫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应急救助协同作战。共青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组织,要积极动员民间力量,组织防溺水志愿服务队伍。各镇办区、各村组社区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努力防患于未然。
六、严格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中小学生溺水死亡或其它重大伤害事件,事发地政府和学校,要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报告。对知情不报、迟报、瞒报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