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员工入股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定本入股合同。
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计 股。
三、入股金资产计算:按人民币 元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核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
甲方占 股,乙方占 股。
四、分红:
①每月 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②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
五、退股、中途退股。
A、合同到1/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1/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1/3计算。
B、合同到2/3时;按当时入股金额之2/3退还,已分红利亦按2/3计算。
C、合同到期时;按退股当时(日)之前12个月之平均纯利润乘以18个月,作为总资产计算标准,再按股数退还。
六、纯利润: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
七、其他:
①乙方在与甲方合同期内,不得与任何人在 区域内做任何营利性投资。
②乙方在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约,则在合同期满后,一年内,不得在当地开设美发、美容店。
③合同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继续合作事宜,惟乙方保有决定权,若乙方决定继续合作,甲方不得拒绝。
④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⑤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八、以上合同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签约日: 年 月 日
餐厅员工入股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十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二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十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二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丁四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
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整)。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四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
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 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 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
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篇:员工技术入股协议书
员工技术入股协议书【1】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 北京华夏国际企业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技术智力出资的形式入股XXX有限公司(下称华夏国际公司或公司) 研发中心中心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 生产技术、产品技术,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术等智力成果、技术方案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公司研发中心(该中心财务独立核算)。为保持公司快速发展,设立事业部进行产品开发及引资工作,完善后可申请注册有限公司,负责整体品牌运作和市场营销。
第二条:乙方公司现有的资产及设备有:
1、乙方公司于20**年10月成立,注册资金万元,现有经营场地平方米,各职能部门管理团队的织建和运作已趋完善,固定资产100万元。
第三条: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甲方的管理、技术、流程设计的总价值人民币为 万元,甲方技术入股后拥有公司研发中心百分之 的股份,余下 %的股份由乙方占有。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办理权利转移手续,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传授技术诀窍,使该技术顺利转移给公司并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五条:技术成果入股后,甲方取得期股股东地位(期股股权为五年,五年后甲方享有8折优惠,换购新股权)其技术由公司享有所有权。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所拥有的股份跟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股权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八条:甲、乙双方均承诺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岗位权限范围内发挥特长、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九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公司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按照出资比例享有股权 %所拥有的法定权力,并享有月薪 元人民币及公司规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薪水标准按照市场标准发放,应发款 元/月,待发款 元/月,待发款进入公司“员工基金”。)
2、甲方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一职,负责公司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技术指导工作。
3、甲方保证其对入股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投入乙方后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甲方承担全责。甲方同时保证其入股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甲方(包括甲方的直系亲属,下同)在公司期间和离开公司后 5 年内,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5、甲方不得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甲方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6、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7、为保持公司稳定性,本协议签订期限为五年,三年后退股退还折算本金,五年后退股公司三倍赎回。甲方确因个人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6、甲方有权引进投资方,投资人的股份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转让给投资方,所得资金作为本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 )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负责整个公司的运营和资本运作。
2、乙方每年定期向甲方公布一次财务账目,并应甲方要求,可随时提供财务账目查看。乙方遵照法律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中心利润的60%做为分红),其支付形式以每年的1月1日前现金支付。
第十二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
亏损的,由乙方按照股份比例承担出资。乙方有权引进投资方,投资人的股份由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转让给投资方,所得资金作为本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追加投资和引进外界资金后,按照公司法,股份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产品研发与乙方提供所有运作资金支持及负责公司的整体运作,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①乙方或甲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术)、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的;
③在未经公司同意状况下,甲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者停止技术研发的 ;
2、违约处理:
①任何一方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损失而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 万元,另一方可同时解除合同。构成对公司侵权的,公司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30%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
甲方在合作期间以及退出合作后 5 年内,与合作经营期间公司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等均属于公司职务成果或商业秘密,其知识产权均属于公司。违反竞业禁止进行研发的,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属于公司。
第十五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留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 日期:
乙方: XXX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
员工技术入股协议书【2】
技术入股合同样本
甲方: 专利权人:xxx
乙方: 区域合作人:
为使新技术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和专利新产品迅速占领市场,现实行技术入股联营生产和产值提成的方式紧密合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责任:
1、甲方提供专利技术名称为:姚力裤,专利发明人:汪柱头。
2、甲方授权许可乙方独家生产姚力裤。其销售权: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销售。
3、甲方提供技术项目合作期限为一年,合同期间甲方免收乙方技术转让费,以技术入股,并提供入伙保证金10万元。
4、甲方具体负责新产品的开发、员工的招聘、指导生产、协助销售,并按销售收入的x%提成,结算方式:一月一结。
5、如需扩大生产或建立分厂,可由甲方进行重新授权,其分厂、分公司、集团所得收入甲方提成40%。
6、在合同期间允许乙方使用发明人的专利权,其使用的方式必须得到甲方许可。
7、甲方有权监督并随时查看工厂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
二、 乙方责任
1、乙方应负责组建生产公司及工商、税务经营手续和必要的启动资金,并提供厂房、生产人员、水电和生产设备以及扩大生产资金。启动资金(含设备和前期出货费)不低于xxx万元。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成本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并独力承担。
2、乙方应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生产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厂房、设备、资金到位。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有权要求甲方对该产品不断创新和改进,对改进的技术应首先给乙方使用。
4、乙方对生产产品的数量应如数报送甲方,应实行财务公开,乙方不得做出对甲方利益有损之事。
5、乙方全权负责产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并有权分得销售收入的60%。
三、 违约责任
1、甲方在签约后应全力配合工厂生产,不得将专利技术它用,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中途退出。
2、乙方收到定金后若不能按时生产或放弃生产,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并退还甲方保证金10万元。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设立分厂、分公司和集团,否则按免收的全额技术转让费支付甲方。
四、 其它条约
1、合同期满,甲方不再提成、参股和销售,乙方应退还甲方的10万元保证金。如继续合作,合作方式另行商议。
2、合同期满,乙方如继续使用甲方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定数额的使用费,费用另议。
3、有效期20**年5月 日到2007 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 备注: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