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就餐问题很重要,要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正常就餐。下面是学生就餐的协议书,仅供参考。
小学走读生中午外出就餐协议书
按照学校的管理规定,学校在学生上课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放学之前学生一律不得出校门。介于部分家长提出申请让子女中午回家吃午饭,为了确保中午回家就餐学生的安全和按时返校,我校特与学生家长(监护人)及学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提出申请中午外出校门的学生仅限于回家吃午饭,凡查实属弄虚作假出校门的,本协议自动失效,学校将不允许提出申请的学生中午出校门,以确保学生的安全。(书面向班任申请)
二、提出申请的学生在中午外出就餐期间的安全监管由家长自行负责,凡出现下列情况,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其责任概由家长(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承担。
(一)因中午回家在校园外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伤害的;
(二)出校门后进入网吧、游戏厅、录像厅、台球室、茶馆等场所而出现不良后果的;
(三)出现其它异常情况的。
三、学生因中午回家吃饭而造成迟到,学校为了规范管理,将不准予学生入校或此后不再允许该学生中午回家就餐。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学生家长、班主任各执一份。经学生、学生家长(监护人)、班主任三方签字后生效。
学生签字:家长签字:班主任:
二〇XX年二月十五日
小学外出就餐学生安全协议书
按照学校管理规定,您的孩子应该安排在学校食堂中餐,但介于您的要求,提出让子女中午不在学校食堂就餐,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按时返校,我校特与学生家长(监护人)及学生达成如下协议:
一、提出要求的学生中午不在学校食堂就餐期间的安全监管由家长自行负责,凡出现下列情况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其责任由家长(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承担。
1、因就餐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伤害的;
2、出校门后进入网吧、游戏厅、录像厅、台球室等场所而出现不良后果的;
3、出现食物中毒引发的不良后果;
4、出现其它异常情况的。
二、学生因不在学校食堂就餐而造成缺课、迟到等,学校为了规范管理,将不准予学生入校或此后不再允许该学生在校外就餐。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学校各执一份,经学生、学生家长(监护人)班主任三方签字后生效。
学生签字:__________家长(监护人)签字:_________班主任签字:__________
小学生中午离校回家吃饭协议书
考虑个别同学的特殊需要,经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学校同意,中午可以离开学校回家吃饭。为了学生安全,为明确责任、避免纠纷,经学校、学生本人及家长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学生中午外出回家吃饭必须在规定时间出入学校。不得迟到、早退,如有事耽误,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说明。(第四节课下课后才能出学校)。
2、学生不允许在校园外小摊上购买食品,若出现食物中毒等相关卫生事件,学校不承担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
3、学生离开校园后到进入校园前这一段时间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都与学校无关,责任由家长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交通安全、打架斗殴、绑架勒索等意外伤害等责任)
4、学生返校后按学校正常作息开展活动,不得随意进出校门。
5、凡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学生及其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6、家长在本协议签字即认可本协议内容,协议即时生效。
申请人:
班级:
家长签字:
江东中心学校
年月日
第二篇:小学生交通安全协议书
小学生安全问题不可忽视,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小学生交通安全协议书,仅供参考
小学生交通安全协议书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有效地做好塘坊小学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小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江苏省校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我校家长接送学生所使用的所有车辆管理制定本安全协议书,家长应承担和实现如下责任目标:
1、凡年龄不足12周岁的学生,家长不得同意子女骑自行车上学,小学生一律不得骑电动车进入校园。
2、提倡离家较近的学生步行回家;或家长亲自接送学生上下学。
家长保证不使用无证、无牌、报废车辆,农用车、三轮车、手扶车、“病车”、超载车等不符合法定载客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不酒后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3、请接送学生的家长按时在校门口50米外,有序等待接送学生。
4、离家较远学生确需乘车的,家长要为孩子选择手续、证件齐全、车辆状况好、有送子车手续的车辆。
5、严禁使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等不符合载客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以及无牌无证无保险,未进行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从事接送学生。
不坐陌生人的车。
6、教育孩子上下学途中不得嬉戏打闹,注意交通法规,过马路时要注意交通信号标志,注意来往车辆,要靠右行走。
提高子女的交通安全意识。
7、要求家长必须与送子车车主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确保学生安全。
()年级()班学生(签名):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名):
年月日
小学生交通安全协议书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精神,切实有效地做好苍南县第二实验小学的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责任制,做到学校与家庭共同来关心学生的安全,促使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经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与学生家长(以下简称乙方)的共同协商,特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加强宣传力度,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小学生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了确保乙方子女上下学途中的安全,甲方要求乙方对子女上下学进行按时接送,积极履行监护职责。
三、乙方要教育子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推拉人力车,更不准骑自行车上学;甲方严禁乙方子女上下学乘坐无证的、超载的、驾驶者技术不熟练的车辆和船只,严禁乘坐残疾车和超载的三轮车。
四、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共同宣传安全知识,切实关心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途中做到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争上下车,不在公路和河边追逐玩耍。
五、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本协议规定,如违反,后果自负。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第二实验小学(盖章)乙方(学生家长):__(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学生姓名: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