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标准版本【1】
xx-x建筑业管理局:
本企业承诺近三年内无下列违法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hui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清洁严重的;
(十)未依照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复制、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企业法人: 承诺单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企业环保诚信守法承诺书【2】
我司系xx限公司,属于xx行业,主要从事xxxx。为促进企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树立环境友好企业形象,全力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根据《xx市重点企业环保责任公开承诺制度》,现向社会郑重承诺如下:
一、 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做到诚实守法;
二、 制定年度环境保护计划和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 严格落实企业排放污染物达标、责任区内的环境质量达标,责任区内的环境安全达标的“三包”责任制,做到诚信合法排污;
四、 严格落实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做到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污染物不直排、不偷排、不漏排;
五、 新、改、扩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不擅自增设污染工序和扩大生产规模;
六、
七、 加大环保投入,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污染防治设施; 认真执行企业环保监督员制度,加强日常管理,规范操作并定期检修保养污染防治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
八、 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和污染事件突发性应急体系,制定完善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全力维护环境安全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 九、
十、 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档案资料,实现档案规范化管理; 建立良好和谐的社会关系,尽力避免环境污染投诉,严防环境污染事件。
如违背上述承诺,我司将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xxxxxxxx有限公司(盖章) xx年x月x日
第二篇: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标准版本
导语: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签订企业诚信承诺书。守法诚信承诺书有什么内容?以下是小编带来的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一: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和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日期:X年X月X日
【篇二:企业诚信守法承诺书】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此郑重承诺:
本企业近两年无违反《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第22号令)第二十三条所列各项行为。本企业在甘肃省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国家、甘肃省和各市(州)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全面履行各项应尽义务,自觉维护甘肃省建筑市场秩序,严格自律、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保证实体工程质量安全,自觉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本企业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在甘肃省内参加工程投标或直接发包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人员未承接其它在建工程,如有弄虚作假及违反《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有关具体要求的,本企业自愿接受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的依法给予的处罚和通报批评,并自处罚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甘肃省内建设工程招投标和从事施工活动,服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公开有关事实的决定和进行不良行为的评价。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