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定的书面材料。下面是股权托管协议书范本,可供参阅!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股权托管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了规范管理和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甲方股本状况的公示性和公信力,根据股权规范运作的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对其股权进行集中登记托管,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对公司的股权进行集中登记托管,乙方的服务内容包括股权初始登记和股权变动登记(交易过户、非交易过户、股本变动等情形导致的股权数量变化);股权质押登记等其他登记;股份查询、信息披露、权益分派等股份管理业务。
2、甲方委托乙方集中托管的股份中,法人股股,占总股本的%;自然人股股,占总股本的%。
二、登记托管
1、甲方按照股权登记托管须知,向乙方提供股权登记托管的必备文件和档案资料,经乙方审查符合登记托管条件后办理股权初始登记,进行集中托管。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文件材料准确、真实、完整,并对由此导致的任何后果负责。
2、所托管的股票(股权)是以实物券形式由股东持有的,由甲方派专人负责对原发出的实物券式股票(股权证、股权持有卡等)进行验证确认,加盖专用章后予以回收,统一交由乙方管理,并将相关资料编制成股东名册,交由乙方按统一程序进行托管。
3、乙方负责对经甲方确认验证后的股权进行登记托管。
4、在股权集中登记托管程序结束后,未托管登记的股权转入非集中代管程序。在甲乙双方确定的非集中代管登记期间,乙方应在乙方营业场所设专门登记柜台;甲方应在甲方本部设专柜,并指定专人继续办理股权确认、托管登记。
5、甲方登记托管公告内容由乙方代甲方拟定。
6、股权集中登记托管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已托管股权持有人的电脑明细数据的磁盘备份一套。
7、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后,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股权变动登记、股权质押登记等其他登记服务以及股份管理服务。
8、甲方需乙方提供股权权益分派服务的,分红派息方案一经确定,甲方须将分红派息方案于股权登记日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股权登记日结束前,将股东的数据磁盘备份交甲方核对。甲方在收到该数据磁盘备份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对,超过此期限视为甲方已核对无异。
9、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股东数据资料查询服务。
10、甲方可委托乙方进行信息披露,对外公布企业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业绩、企业财务状况、企业重大重组事项等信息的披露,乙方有权对甲方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乙方的职责是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以甲方的名义采用合法、适当的形式对外公告披露,但是由于甲方提供上述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等原因导致的一切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三、费用
1、办理股权初始时,甲方按自然人20元/户、法人100元/户向乙方交纳开户费;按自然人股0.01元/股、法人股0.001元/股向乙方交纳登记托管费。
2、办理变动股权登记时,按自然人元/股,法人股元/股,向乙方交纳过户费。
3、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时,按被质押的股份额元/股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质押登记费。
4、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已托管股权派息的,应按派息总额的%向乙方交纳派息手续费。派息款及手续费应于股权登记日前五日内划至乙方指定帐户。
5、托管登记公告及派息公告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四、双方责任
1、乙方在上述服务项目中应做到准确、及时、无误,因乙方过错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2、股权的确认工作由甲方负责办理,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或索赔,由甲方承担。
3、甲乙双方的任一方在股权登记托管中未按规定操作造成的损失,由该方承担。
五、其他
1、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均应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公务员之家: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开户行:开户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股权协议书范本
股权协议书范本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权合作协议书和股权转让协议范本,欢迎大家阅读!
股权合作协议书【1】
甲方:(出资方) 王xx
乙方:(实际操作方) 李xx
乙方为了更好地在股票市场创造利润,甲方为了更好地控制投资风险,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1、合作投资总额:人民币 陆拾 万元整(¥600000.00 元)。
其中:甲方出资人民币 伍拾 万元整(¥ 500000.00 元);乙方出资人民币 拾 万元整(¥ 100000.00 元)。
双方投资款共同存入(由甲方开立的银行账户转入)证券市场账号,乙方投资款到位情况以银行存款凭证为依据。
2:双方合作时间为 两 个月,开始时间以乙方投资款到位准。
3、双方投资款在中国证券市场进行a股股票交易投资,并由乙方承包操作,即:甲方收取相应的利息,乙方全权自主操作,自负盈亏;
4、甲乙双方都需要完全保证其资金来源的合法性。
由于各自的资金来源不正当所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各自来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甲乙双方共同掌握证券市场的账号和密码,由乙方实际操作该帐号上的股票买卖交易,甲方进行实时监控。
乙方在交易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交易密码,除非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视同乙方构成违约,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6、甲方保证出资资金按时到位,除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中途不得回撤,否则将赔偿因此引起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7、在股票市场实盘操作情况中,甲方自愿放弃对乙方股票交易的选择权,由乙方自主决定买、卖股票的品种、数量,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股票交易,除出现本协议约定的情况外。
8、为了减少甲方的风险,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性,乙方同意,当股票交易帐号上股票市值及股票帐号上的资金总额低于人民币 伍拾肆 万 元整(¥ 540000.00 元)时,乙方必须立即无条件地追加资金,以保证股票市值及股票帐号上的资金达到双方投资总额,即陆拾 万元整(¥ 600000.00 元),否则甲方无需在乙方的同意下便可更改交易密码、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和任何价位进行股票交易,强制平仓止损,甲方的这种交易行为,无需事先取得乙方同意。
甲方强制平仓,有权锁定帐户,停止乙方交易,并可以将证券帐户上的资金转入银行帐户。
甲方扣除甲方出资额后,多余部分(含乙方的出资额和盈亏部分)交付给乙方。
9、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从证券市场帐户中提取资金,挪作他用,(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一致除外)否则视为违约。
若出现甲方有权强制平仓的情况时,甲方在平仓后,若该股票市值有上升时,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风险及赔偿。
10、若出现乙方在操作股票交易过程中,遇到所购买的具体股票出现停牌、摘牌等不可预见情况下,乙方自愿承担因技术失误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该损失为每月按甲方出资额管理费及利息计付赔偿额。
11、若甲方擅自干涉乙方实际操作股票,随意对股票进行买卖,甚至无故对股票进行平仓,甲方构成违约,应赔偿乙方上述股票当日市值涨跌的损失。
12、甲、乙双方应当保证本协议约定事项的商业秘密,不能擅自将资金帐号、乙方实际操作情况的信息以及乙方的个人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其他第三人。
13、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进行权证、创业板和st、包括新股上市当天、停盘已久复盘当天等股票。
若乙方从事以上方面的交易,被甲方发现乙方上述交易行为,有权立即强制自行交割、平仓,由此造成的损失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4、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随时提取高出双方总投资额以上的盈利部分资金。
15、合作期满后,该资金帐号内的资金由甲方、乙方双方共同前去银行办理,甲方可
取得原始资本人民币 伍拾 万元整(¥500000.00 元),剩余资金归乙方所有。
16、本协议自动失效的期间或情况:
(1)合同到期时。
(2)甲方强制自行交割、平仓后。
(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4)违反甲乙双方定制补充协议时。
(5)其它约定情况
1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附:甲方银行帐户:
乙方银行账户:
甲方:(出资方) 乙方:(实际操作方)
签订时间: XX.3.22 签订时间:XX.3.22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股权转让协议范本【2】
本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
转让方: 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以上公司单称时为“一方”,合称时为“双方”。
鉴于, 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是由转让方于 年 月 日投资成立的 ,其注册资本为 万,经营期限为 年。
鉴于,转让方有意将其拥有的占目标公司 %的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按同样的条件受让目标股权。
故此,双方约定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1 目标股权:具有本协议序言部分第二段规定的含义。
1.2 转让价款:具有本协议第2.2条规定的含义。
1.3 生效日:具有本协议第7.1条规定的含义。
1.4 审批机关:指 。
第二条 目标股权的转让
2.1 转让方同意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目标股权,受让方同意按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受让目标股权。
2.2 作为取得目标股权的对价,受让方将向转让方支付 万人民币价款(以下简称转让价款)。
第三条 定金及付款安排
3.1 为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在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受让方应将 万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帐户,作为受让方履行协议的定金。
3.2 如果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在签字后 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构的批准,转让方应双倍返还受让方的定金;如果受让方在本协议生效日后 日内仍未能全部支付转让价款,则受让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归转让方所有。
如果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签字后 日内无法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则转让方应在该 日期满后 天内将定金全部无息返还给受让方。
3.3 在转让方受到受让方定金之后,双方应立即促使目标公司到审批机关办理转让目标股权的相应手续。
在生效日后 日,受让方应将剩余的转让价款 万人民币以电汇的方式付到转让方指定帐户,受让方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3.4 在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双方应促使目标公司到有关的工商管理部门尽快完成股权变更的登记。
3.5 双方在此确认,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之前,尽管有关目标股权的转让已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目标股权仍为转让方所有,受让方无权行使与目标股权有关的任何权益。
只有当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全部转让价款时,目标股权的所有权才自动从转让方转到受让方。
3.6 受3.5条规定的内容的约束,自生效日起,受让方应根据经审批机关批准的目标公司的合资合同和章程,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四条 陈述与保证
4.1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转让方向受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1.1 转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1.2 转让方在本协议的签订日,合法拥有目标股权及对其进行处置的权利;
4.1.3 目标公司的资产和目标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或质押,目标公司未为第三人提供任何担保;
4.1.4 不存在未了的、针对目标公司的诉讼或仲裁。
4.2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本协议生效日,受让方向转让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4.2.1 受让方有权进行本协议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和法律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协议;
4.2.2 受让方用于支付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五条 费用
5.1 受让方将将承担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转让价款的所有银行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2 与目标股权转让有关的登记费用由目标公司承担。
5.3 因目标股权的转让而发生的税金,按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双方平均负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如果受让方未在本协议3.1条或3.3条规定的期限内向转让方支付定金或转让价款,则每迟延一日,受让方应向转让方支付数额为逾期金额万分之 的违约金。
6.2 双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或保证,致使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直接损失。
第七条 效力
7.1 本协议将提交审批机关批准并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生效(“生效日”)。
第八条 适用法律
8.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与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提交 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条 其他事项
10.1 对本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合法授权代表签署并报审批机关批准。
10.2 协议双方应对本协议所涉及的对方的商业资料予以保密,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履行完毕后5年内仍然有效。
10.3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就另一方的任何违约或迟延履约而给予的延期,不得影响、损害或限制守约方在本协议项下及作为债权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所拥有的任何权利,不得视为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也不构成守约方放弃对违约方今后类似的违约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
10.4 本协议构成双方有关本协议的主题事项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并取代双方之间以前就该等事项达成的所有协议、谅解和安排。
10.5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通力合作,以确保本协议的顺利履行。
对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双方应通过善意协商公平合理的予以解决。
10.6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一式 份,转让方和受让方各持一份,其余 份报送审批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