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要求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文件。下面是小编收集的关于房产仲裁申请书范例精选,供大家参考!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电话***: 身份证编号:***汉族,住****
被申请人:******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电话**:
仲裁请求:
1. 请求依法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及面积差异款项及 利息共计人民币***********元:其中:支付逾期办理楼栋权属证书违约金*********元;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违约金**********元;支付房屋面积差异的款项*********元。前述款项利息************元。
2、本案仲裁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申请人购买被申请人开发建设的位于*************“*****”小区第*幢*楼*号商品房。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第19条第一款第2项的约定:因出卖人的责任未能在***年***月***日前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第二款约定,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180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自买受买房过户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0.5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支付。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补充协议第十四条的约定,房屋建筑面积,以房管局实测为准,其参照标准为*******㎡,如有误差按单价**********元/㎡多退少补。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房屋总价款*******元,**年 **月**日,被申请人逾期一年零13天才向申请人交付商品房,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参照标准误差1.26平方米。****年**月**日申请人才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与合同约定逾期700天),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被申请人违约逾期办理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权属证明,交付房屋面积与约定标准不符,违约致使申请人逾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行为违反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19条以及补充协议第十四条的约定。因此,被申请人应依约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逾期办理楼栋权属证明违约金***元;向申请人支付自申请人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次日起至申请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的违约金*****元;交付房屋面积与约定面积不符应退还的价款****元,以及前述三笔价款的逾期支付利息***元。
申请人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21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108条之规定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向贵
委申请仲裁,请求绵阳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年 **月**日
第二篇:精选仲裁申请书范例
导语:仲裁申请书是在无法协商解决时,让有关部门进行仲裁所提交的一种文书。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精选仲裁申请书范例,欢迎参考。
精选仲裁申请书范例(一)
申请人:郝某某。
被申请人:四川某某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107国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申请请求:
一、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签订的赔偿协议无效。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0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016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02年3月至2011年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不能补缴的,赔偿损失。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8585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42990元。
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45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郝某某于2002年3月入职被申请人四川某某制药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2月11号凌晨3时许,申请人在工作过程中,开包装机时,不慎被机器夹伤左手无名指,经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玖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另外,被申请人并未依照《劳动法》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或足额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每天工作12个小时,也从未支付过加班费;每年也没有给予申请人休带薪年休假。被申请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已于2011年2月份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仲裁申请,望裁如所请!
此致
四川###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一一年三月 日
精选仲裁申请书范例(二)
申请人:郝某某。
被申请人:四川某某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107国道东侧。
法定代表人:李某某。
申请请求:
一、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签订的赔偿协议无效。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6008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2016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02年3月至2011年2月期间的社会保险;不能补缴的,赔偿损失。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8585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加班费42990元。
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45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郝某某于2002年3月入职被申请人四川某某制药有限公司工作。2010年2月11号凌晨3时许,申请人在工作过程中,开包装机时,不慎被机器夹伤左手无名指,经郑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玖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人依法应当享有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另外,被申请人并未依照《劳动法》等规定,为申请人缴纳或足额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保险;每天工作12个小时,也从未支付过加班费;每年也没有给予申请人休带薪年休假。被申请人的上述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申请人作为一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已于2011年2月份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现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仲裁申请,望裁如所请!
此致
四川###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二〇一一年三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