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诚信的参加考试是每一个考试应该做的,因此考生的诚信承诺书是十分重要的!下面是小编提供的范文,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的栏目!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
我是参加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博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了《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博士生报名须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和作假行为,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法规、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 :_______________(签名)
证件类型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考院系、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
一、本人已阅读并且透彻地理解了以下学校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1. 请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者,组织作弊者,利用通讯设备作弊者,在校期间考试作弊累计达两次者,盗窃试卷者,在教学计划中指定的论文中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者,该门课程考试无效,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2. 考试中已构成作弊,不服从处理,纠缠、谩骂、威胁、恐吓监考或管理人员者,考试结束后,诱逼、利诱、威胁任课教师或阅卷教师,干扰评卷者,该门课程考试无效,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 考试夹带者,传递、交换试卷及其答案者,经确认桌面、墙壁、身体等地方有本人所写该门课程教学内容者,借机翻阅书籍、笔记本或他人试卷者,私自将试卷带离考场者,该门课程成绩记为无效,取消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4. 考试时有意将书包、书籍、笔记本、复习资料等非考试用品放在座位周围者,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偷看他人试卷者,考试结束时,不听从监考老师的劝阻,故意拖延交卷时间者,交卷后有意在考场内滞留,给他人传递信息者,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扰乱考场秩序者,扣除该门课程卷面成绩10-30分,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本人坚决服从监考教师和巡视教师的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的有关要求,不违规,不作弊,也不协助别人作弊。
三、本人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为本班、本院系和和谐校园建设增添光彩。
年 月 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3: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实事求是,杜绝一切形式的考试作弊行为。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5分,写2000字说明、感悟书,学校给予暴光处分,该科考试作零分处理,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必须按时进入考场,按指定座位就座。考试开始后15分钟仍未进入考场或考试进行中擅自离开考场者,作自动放弃考试论处。
2、进入考场后,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在考场内睡觉和做与考试无关的活动。有问题时,应向监考教师举手示意。有特殊情况,要离开考场时,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
3、进入考场,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不将纸张、书籍、书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带入考场。
4、答卷必须独立完成,严禁相互讨论、抄袭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包括提供作弊条件者),没收试卷,并报告考务中心进行暴光,该考生本门课程考试成绩以零分记录,注明“作弊”字样,并视情节严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5、所有答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该科考试结束铃没响不得提前交卷退出考场。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外停留、喧哗、影响他人考试。
6、“文明考风、诚信考试”,从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良好的学风,文明的班风,从我做起,努力打造诚信班级与诚信考试,经过自己的努力学习取得真实成绩。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班级:吴店二中七年级( )班
承诺人(签字):
日期:2012年10月9日
第二篇: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1】
当考试向我们走近时,我们理应想到,除了在考场上接受文化知识的检验外,考试更是我们对人生的某种思考和领悟。我们应该用诚信的考试构筑诚信的人生。
考试是对学习情况的综合检测,不仅是一场文化知识的考试,更是一场道德品质的检测。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用实际行动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是我们每一位考生的义务。而公平、公正的实现,离不开健康、诚信的社会准则。
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送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案、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严禁携带小灵通、手机等各种无线通讯工具或电子记忆储存器等进入考场。除2B铅笔、书写用蓝(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小刀、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内借用文具及其它用品。
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我已认真学习了并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遵守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秩序,考试决不违纪,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
让我们牢记“恪守诚信,拒绝舞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承诺人:
日期:X年X月X日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
我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了本次考试的有关规定,郑重承诺:
一、同意报名组织机构或报名点读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指静脉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证报名时所填写的报考信息以及现场照相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证件材料真实、准确且符合有关规定。否则,由此影响到报名、考试、录取、毕业,本人愿意承担责任,并接收处理。
二、报名(选课)后到考试前不变更二代居民身份证姓名、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照片信息,保证报名、考试、毕业时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则,由此造成的影响,责任自负。
三、同意在配置有无线电信号屏蔽仪和安装视频监控的标准化考场参加考试,同意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贴身检查。
四、考试期间,自觉服从管理,遵守《考生考试规则》,如有疑似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核实,配合做好证据、作弊工具、资料的暂扣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同意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接受处理。
五、本人知晓违规事实及拟处理结果告知方式:考点在考试过程中记录的违规事实,在当场考试结束后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告。按规定时间(在公告之后三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承诺人:____________
考生号: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