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带与爱情

时间:2023.4.5

  鞋带与爱情【1】

  我有一个表姐,新婚不久,表姐夫来我家做客。临走时,表姐夫突然俯下身来给我表姐系鞋带。

  一扣一扣,细细地系好,脸上表情十分专注,没有一丝一毫的难为情,表姐似乎已经习惯表姐夫的殷勤,表情十分自然,倒是弄得我和妈妈很不好意思,他们走后,我暗暗地为他们夫妻俩的柔情蜜意感动不已!心想自己什么时候也能找到一个肯为自己系鞋带的丈夫。

  那一年冬天,雪下得很大,我和老公刚从婆家回来,就接到了朋友的传呼。约我俩一起去滑雪。在滑雪场,人很多,好不容易才挤到了条椅旁,我们开始换鞋,一转眼间,几个朋友都已换好了鞋,撑着滑雪杆出去了。剩下我和老公还有一个怀孕的朋友。

  她慢慢地坐在椅子上,使劲用脚把鞋蹬掉了,然后穿上硕大的滑雪鞋吃力地想弯下腰,把滑雪鞋系上。却弯不下去,当时她已经怀孕6个月了,肚子上像扣了一个锅,再加上罩在外面的厚厚的羽绒服,看上去活像一只大笨熊。本来她老公不同意她挺着肚子来滑雪,她却执意要来,无奈,好老公只好依着她。

  来到这里以后,她的老公太粗心,只顾着教别人怎么样滑雪,却忘记了照顾自己的妻子,这时,我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我的老公放下正要系的滑雪鞋,突然走到了她的面前,弯下腰,动作娴熟地把她鞋带一扣一扣地系好。脸上的表情平静如水,完全没有纡尊降贵的窘迫,也没有大献殷勤的谄媚,就像给一个未成年的小姑娘系鞋带一样。

  我心里有一阵不是滋味,有一种酸酸的感觉。因为结婚到现在,他还没有主动给我系过一次鞋带。但很快,我的同情心就战胜了妒忌心,因为我知道他是在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为他的爱心感到骄傲,同时为我的漠不关心而感到惭愧!

  后来,我俩扶着她走出休息室,把她送到她老公的面前,叮嘱他好好照顾她之后,便牵着手一起从山坡上滑了下去,再也没有分开。

  关于系鞋带的小插曲我很快就忘了,老公对我很好,我沉浸在老公细致平实的关爱中。比如在洗澡之后,喝一杯他给我晾好的凉开水,在生病的时候享受一下他给我灌好的热水袋。就在这时,传来了表姐离婚的消息。

  听了这个消息,我很震惊。感情那么好的夫妻,怎么说离就离。问其原因,是表姐夫在外面有了女人,表姐咽不下这一口气,说要找一个比表姐夫好一百倍的男人。无论表姐夫怎么求,表姐也不回心转意,因为她的心伤到了极处。

  我理解表姐,她一直以来被亲戚公认为是最幸福的女人,发生了这件事,令她在亲戚面前很没有面子。此外,表姐长得很漂亮,表姐夫却其貌不扬,她有信心在爱情方面超过他。

  把这件事告诉老公,本以为他会像我一样大吃一惊,不料他却轻轻一笑:“这没什么,我早就看出来了,他们不正常。那男人是在做秀,不是真爱。真爱不是这样的,真爱不需要表演,而是细致的关心。”

  是啊,给妻子系鞋带的丈夫有了外遇,不给妻子系鞋带的丈夫却对妻呵护有加,这件事让我反思了很久。在社会上,像表姐夫这样喜欢用爱情表演骗取女孩子芳心的男人还有很多,恋爱中的女孩子一定不要被这种过火的做作所轻易感动,也不要总是拿别人的男友与自己的男友比较。

  爱情是没有标准的,也许他在用自己的方式爱你……

  一个关于鞋带的爱情故事【2】

  说一段故事,与爱情有关;

  讲一段爱情,与鞋带有关。

  大学时候的我,喜欢穿各色各样的帆布鞋,舒服,漂亮。

  燕子新买了辆单车,非要载我在校园里转。说要陪我散心。

  于是,我冒着生命危险坐上了燕子的单车。鬼才相信她骑车的技术。

  果然,晃晃悠悠。她也害怕,我更害怕,两个女生的尖叫在校园里回荡,幸亏是周末。

  慢慢的,燕子熟习了,也不怎么晃了,她开始和我天南地北的瞎扯了,精神也不全集中在单车身上了。

  篮球场上,几个男生在打篮球。

  燕子载着我边说笑边往篮球场走。

  突然,打飞的篮球向我们冲来。

  不偏不倚正砸在燕子右臂上。

  燕子“哇”的一声大叫,我,燕子,单车全摔在了地上。

  那几个男生赶忙跑了过来,打飞篮球的男生扶起了燕子,有的帮忙扶起了单车,一个男生过来刚想扶起我,突然他大叫:“哇,程一诺,你死定了,她膝盖流血了,好像还不轻。”

  那个叫程一诺的男生赶紧跑了过来,我右腿的膝盖破了,不知道伤口多深,只是血一直在流,疼痛使我说不出话来。

  好在燕子没什么事,“妹妹,你怎么样啊?疼不疼?”

  我想狠狠的揍她一顿。

  那男生俯下身对我说:“对不起,我送你去包扎伤口。”说完,把我抱上燕子的单车。

  从那家小诊所出来的时候,我坐在单车上,燕子跟在后面,那个叫程一诺的男生推着单车。

  “你的胳膊疼不疼”

  燕子没说话。

  “你的膝盖疼不疼?”

  我没说话。

  “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

  “我的鞋带开了,你要是觉得抱歉的话就帮我系一下吧。”我打断他的话。

  程一诺看看我,笑了。如释重负。

  燕子扶住单车,程一诺蹲下身,开始帮我系鞋带。

  他的手指修长漂亮,应该是弹钢琴的手。

  一会儿,他就把我长长的鞋带绑成漂亮的蝴蝶结。

  他松开我左脚的鞋带开始绑。

  一会儿,他站了起来,“好了,这样才对称,还不容易散开”

  我低下头,很漂亮。

  “可是如果你还是觉得抱歉的话,”我笑着说 “请我们吃冰激凌吧,我要草莓味的,我受伤的膝盖要哈密瓜味的,她要柠檬味的,我的小蓝要香橙味的。”

  “OK!”

  他把我抱下车,扶进冰激凌店。

  一会儿,他拿来三客冰激凌。

  “你的草莓,你的柠檬,受伤的膝盖不能吃凉的东西,免了,我是肇事者,呵呵,也免了,那你的小蓝是谁?在哪里?”

  “这就是她的小蓝。”

  燕子指着我的帆布鞋说。

  那个男生笑了,我也笑了。

  第二天早晨,我开始为上课发愁。

  燕子说她可以用单车载我。没说完,就被大家一顿狂扁,我们问她是不是想残害我的左腿。

  一瘸一拐的走下宿舍。

  我看见程一诺和他的单车。

  我说:“你已经帮我绑鞋带了,小蓝原谅了你;你也请我吃冰激凌了,我也原谅你了,所以,你不用觉得抱歉了。”

  “可是,我撞伤的是你的膝盖,她还没有原谅我。”

  于是,我坐上了程一诺的单车。

  程一诺骑单车的技术不知道要好过燕子多少万倍。我不用担心有人会撞伤我的左腿。

  我才发现受伤也有好处哦。有人送我去上课,而燕子不知从哪里学会的“内疚”,每天帮我买饭。舒服!

  可是。

  我的膝盖好了。

  当程一诺照例出现在我宿舍楼下的时候,我说:“好了,程一诺,我的膝盖好了,它说可以原谅你了,你明天就不用送我上课了。”

  “那我是不是必须把你的左腿撞伤,我才能再和你说话,再送你上课呢?”

  于是,我成了程一诺的女朋友。

  我喜欢看程一诺帮我绑鞋带,修长的手指一下下与长长的鞋带缠绕,或蓝,或粉,或白,或红,都很美丽。

  于是,我故意把鞋带不绑好,走一段路便拉住他的手,“我的鞋带开了。”

  程一诺总是笑,他已经习惯了我的耍赖。

  不管在任何场地,他总是蹲下来帮我绑鞋带,一下下,很仔细,像在完成一件艺术品。

  等他站起来的时候,我就嘻嘻笑着拉着他的手继续走路。

  我喜欢看程一诺打篮球。

  我坐在台阶上,抱着程一诺的衣服。

  中间休息的时候,程一诺会满头大汗的向我跑过来,“我的胃需要一瓶脉动,我的身体需要一个拥抱。”我会张开双臂。等程一诺靠近我的时候,我便猛的跳起来,把湿淋淋的毛巾蒙在他的头上,“这是天使给你的拥抱!”

  我告诉程一诺,我的帆布鞋都是有名字的。

  “这个叫什么?”

  “小红。”

  “这个呢?

  “小青。“

  “这个呢?”程一诺指着一双有复杂图案的问。

  “这个叫小花啊!”

  于是程一诺刮刮我的鼻子,笑了。

  程一诺说,他最喜欢的香港明星是王菲,空灵;最喜欢的台湾明星是贾靖雯,漂亮;最喜欢的大陆明星是周讯,精灵。这些是最喜欢的,还有水灵,惹人怜爱;舒琪,性感,等等。

  于是,我说他不专一,喜欢这么多。程一诺说:“我就是喜欢她们。”

  我生气了,“把你认为最漂亮你最喜欢的明星电话给我,我找她算帐。”

  “好。”

  程一诺真的给我一个手机号。

  我狠狠的打了他的头一下,跑回了宿舍

  于是,我总是打这个电话,可总是忙。

  “哼,果然是漂亮的人,总这么忙,看电话接通我怎么训你。”

  我也帮你打吧。”二姐过来接过那张纸。

  一看号码,她趴在床上哈哈大笑。

  “有什么好笑的?”

  二姐说:“我能打通这个号码。”

  拨号。

  我的手机响了,竟然是二姐的号码。

  我愣了,马上也笑了。

  于是,宿舍的人说我的小笨猪。

  第二天,程一诺问我:“打通了?”

  “恩。”

  “怎么说的?”

  “她说谢谢你,她也最喜欢你,同时说如果我不高兴,可以狠狠打你一顿!”

  哈哈,程一诺开始跑,我笑着追向他。

  一日,心血来潮将我所有的帆布鞋全刷得干干净净。

  看着各种颜色的鞋带在空气中跳舞,我美美的哼起了歌。

  “妹妹,这些鞋带够你穿半年的吧?”三姐笑着问我。

  “那你帮我?”

  “对了,我突然想起我要写信了。”

  说完,便爬上床,鬼才相信她会写信。她连信封怎么写都不知道。

  于是,我给程一诺打了电话。

  一会儿,不知道他用了什么高招,竟真的站在我寝室的门前。

  我高兴得冲过去抱住他,“我的帮手来了。”

  于是,程一诺帮我穿鞋带。

  “疼疼,你最喜欢哪一双?”

  “恩,这双。”我指着一双黄色的帆布鞋说,“它原来的名字叫小黄,现在我决定改名了,叫它橙子,全名叫程一诺。”

  三姐探出头说了一句:“好肉麻啊!”

  自然换来我的一顿狂扁。

  “疼疼,全穿好了,我是不是可以去打CS了?”

  “好啊,我也去。”拉着一诺一起冲向网吧。

  喜欢和程一诺手牵手的去逛街。手心里写满了放心与快乐:他就是我的保护神。

  喜欢对程一诺耍赖。眼里盛满了甜蜜与幸福:我就是他的阿尼玛。

  好像所有的校园恋人都面临这样的问题:毕业。

  我们小心翼翼的不去提这个话题,可他还是来了。

  程一诺要回他美丽的家乡。

  程一诺喜欢他美丽的家乡,那是个有山有海美丽的城市,天空干净得让婴儿的笑脸都失色。

  我要回我的家。

  好像我们真的要分手了。

  我与程一诺牵着手各有所思的走着。

  “快毕业了。”


第二篇:古代爱情


  古代爱情

  【1】梁祝化蝶

古代爱情

  这一个美丽、凄婉、动人的爱情故事,多少年以来就流传在上虞的曹娥江畔、流传在俊美的龙山脚下。

  东晋时期,浙江上虞县祝家庄,玉水河边,有个祝员外之女英台,美丽聪颖,自幼随兄习诗文,慕班昭、蔡文姬的才学,恨家无良师,一心想往杭州访师求学。

  祝员外拒绝了女儿的请求,祝英台求学心切,伪装卖卜者,对祝员外说:"按卦而断,还是让令爱出门的好。

  "祝父见女儿乔扮男装,一无破绽,为了不忍使她失望,只得勉强应允。

  英台女扮男装,远去杭州求学。

  途中,邂逅了赴杭求学的会稽(今绍兴)书生梁山伯,一见如故,相读甚欢,在草桥亭上撮土为香,义结金兰。

  不一日,二人来到杭州城的万松书院,拜师入学。

  从此,同窗共读,形影不离。

  梁祝同学三年,情深似海。

  英台深爱山伯,但山伯却始终不知她是女子,只念兄弟之情,并没有特别的感受。

  祝父思女,催归甚急,英台只得仓促回乡。

  梁祝分手,依依不舍。

  在十八里相送途中,英台不断借物抚意,暗示爱情。

  山伯忠厚纯朴,不解其故。

  英台无奈,谎称家中九妹,品貌与己酷似,愿替山伯作媒,可是梁山伯家贫,未能如期而至,待山伯去祝家求婚时,岂知祝父已将英台许配给家住鄮城(今鄞县)的太守之子马文才。

  美满姻缘,已成沧影。

  二人楼台相会,泪眼相向,凄然而别。

  临别时,立下誓言:生不能同衾,死也要同穴!后梁山伯被朝廷沼为鄞县(今宁波市鄞州区)令。

  然山伯忧郁成疾,不久身亡。

  遗命葬鄮城九龙墟。

  英台闻山伯噩耗,誓以身殉。

  英台被迫出嫁时,绕道去梁山伯墓前祭奠,在祝英台哀恸感应下,风雨雷电大作,坟墓爆裂,英台翩然跃入坟中,墓复合拢,风停雨霁,彩虹高悬,梁祝化为蝴蝶,在人间蹁跹飞舞。

  碧草青青花盛开, 彩蝶双双久徘徊。

  万松书院千古传诵深深爱, 山伯永恋祝英台。

  同窗共读整三载, 促膝并肩两无猜。

  十八想送情切切,谁知一别在楼台。

  楼台一别恨如海, 泪染双翅身化彩蝶,翩翩花丛来。

  历尽磨难真情在, 天长地久不分开。

  千百年来,《梁祝》故事经过了历代作家和民众的不断修改和再创造,据不完全统计,梁祝读书处在全国有5处、梁祝墓有9处,在宁波鄞县还有1处梁祝庙。

  人们都愿意相信美好的传说曾经发生在自己的家乡。

  最早将“梁祝”故事与万松书院结上关系的是创作于明末清初的《同窗记》中,是寓居杭州的著名剧作家李渔所创作的。

  李渔在他的作品中处处突现出鲜明的杭州地域特色,如梁祝分别从家乡(会稽、上虞)渡钱江在草桥门偶遇而义结金兰;在当时杭州最著名的书院--万松书院同窗共读。

  三年后,分别时,沿着长长的凤凰山古道送别。

  美丽的传说使肃穆的书院有了人情的温馨,书院使虚无的故事有了真实的背景。

  现在万松书院已成为一处旅游名胜地。

  【2】沈园情梦

古代爱情

  《钗头凤》:

  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邑鲛绡透;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莫、莫、莫。

  南宋著名爱国诗人陆游的一生波折重重,他不但仕途坎坷,而且爱情也很不幸。

  宋高宗绍兴十四年,二十岁的陆游和表妹唐婉结为伴侣。

  两人青梅竹马,婚后情投意合、相敬如宾、伉俪情深。

  但却引起了陆母的不满,她认为陆游沉溺于温柔乡中,不思进取,误了前程,而且两人婚后三年始终未能生养。

  于是陆母以“陆游婚后情深倦学,误了仕途功名;唐琬婚后不能生育,误了宗祀香火”为由逼迫孝顺的儿子休妻。

  虽然两个感情很深,不忍分离,但在封建礼教的压制下,虽种种哀告,终走到了“执手相看泪眼”的地步。

  虽然万般无奈,但最终陆游还是遂了母亲的心意另娶王氏为妻,而唐婉也被迫嫁给越中名士赵士程,纵然百般恩爱,终落得劳燕分飞的地步。

  转眼十年,公元1151年(南宋绍兴二十一年)春日,沈氏园对外开放,陆游满怀忧郁的心情独自前往,却意外地遇见唐婉及其改嫁后的丈夫赵士程。

  尽管两人中间隔着十年的光阴悠悠,但那份刻骨铭心的情缘始终留在他们情感世界的最深处,正当陆游打算黯然离去的时候,唐婉征得赵士程的同意,差人给他送去了酒菜。

  陆游触景伤情,怅然在墙上奋笔题下《钗头凤》这首千古绝唱:

  红酥手,黄籘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

  错,错,错!

  春如旧,人空瘦,泪痕红浥鲛绡透。

  桃花落,闲池阁,山盟虽在,锦书难托。

  莫,莫,莫!

  唐婉见之,感慨万千,一病不起,终因愁怨难解,郁郁而终!病中,唐婉提笔和《钗头凤·世情薄》词一厥: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

  晓风乾,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栏。

  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

  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

  瞒,瞒,瞒!

  唐婉是个重情谊的女子,与陆游的爱情本是十分完美的结合,却毁于世俗的风雨。

  赵士程虽然重新给了她感情的抚慰,但毕竟曾经沧海难为水。

  在女人的感情世界里,往往比男人来得执著。

  唐琬被家婆逐出家门后,嫁给赵士程。

  此时的唐琬是万般无奈的,她或许在试图接纳另一个人,但并不是因为她爱他,而是因为她需要爱他,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排挤心中那个人(陆游)。

  然而唐琬终是一个放不下的女人,她的内心始终装着一块大石头,也许改嫁后曾有过一段相对平静的日子,然而后来在沈园偶遇陆游之后,她心里那块大石头又浮出水面,最终因承受不了沉甸的生命而离开人世。

  追忆似水的往昔、叹惜无奈的世事,感情的烈火煎熬着她,使她日臻憔悴,悒郁成疾,在秋意萧瑟的时节化作一片落叶悄悄随风逝去,只留下一阙多情的《钗头凤》,令后人为之唏嘘……

  此时的陆游,仕途正春风得意。

  他的文才颇受新登基的宋孝宗的称赏,被赐进士出身。

  以后仕途通畅,一直做到宝华阁侍制。

  这期间,他除了尽心为政外,也写下了大量反映忧国忧民思想的诗词。

  晚年,他上书告老,蒙赐金紫绶还乡了。

  陆游浪迹天涯数十年,企图借此忘却他与唐婉的凄婉往事,然而离家越远,唐婉的影子就越萦绕在他的心头。

  此番倦游归来,唐婉早已香消玉殒,自己也已至垂暮之年,然而对旧事、对沈园依然怀着深切的眷恋。

  孤独的老人常常在沈园幽径上踽踽独行,追忆着深印在脑海中那惊鸿一瞥的一幕,这时他写下了“沈园怀旧”。

  泉路将近,陆游仍是念念难忘当初的那份深情,但灯暗无人说断肠,这忏悔之心,恨意切切,即使到了今天,做为看客的我们读着那些诗句,仍能体会得到那份凄凉与怅惘~~。

  半个世纪的光阴流逝可以让世间万事消磨殆尽,但那份思念却历久弥新,只可惜有些人、有些事错过了就是一生!当你不能够再拥有,你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3】柔情空落步非烟

古代爱情

  唐朝美人也不尽是丰满型,也有步非烟这样轻盈纤弱的,步非烟工于音律,精通琵琶,更敲得一手好筑,堪称当时一绝。

  步非烟由父母作主,嫁给了河南府功曹参军武公业。

  武公业身为武将,虎背熊腰,性情骠悍。

  与心思细腻的步非烟完全是两种人,根本无从沟通。

  故而,步非烟经常郁郁。

  有一日,她在院中赏花,神情萧索,柳眉微蹙,正好被隔壁舞剑时腾跃而起的赵象瞥见,赵象年方二十,长相俊秀,正在家里攻读科举课业--他的朗朗读书声,也曾掠过步非烟的心波,使她伫足墙下,凝神细听。

  惊鸿一瞥后,赵象再不能忘记步非烟,他重金买通武家的守门人,恳求转达渴慕之情。

  守门人让自己的妻子去试探步非烟口风。

  赵步两人经仆人之手,对诗数首,定了情分。

  终于,机会来了,武公业在公府值宿,赵象逾墙而过,自此之后,武公业不在家过夜,赵象便与步非烟欢会。

  就这么过了两年,事情再也瞒不住了,风声传到了武公业的耳中,他拷打守门人妻子,逼她道出始末。

  强压怒火,佯称值宿,伏于墙下,于二更时分抓住了赵象一片衣角,赵象本人跌回自家院落。

  武公业冲回房内,对正在梳妆打扮的步非烟怒吼,步非烟见事情败露,淡淡说了句,生既相爱,死亦何恨。

  武公业扬起马鞭,活活打死了步非烟。

  最后,以暴疾而亡的名义葬了她。

  整整两年,作为一个男人,满足于这样的偷情之中,无所作为,甚至连私奔的念头都没有,私奔是要付出代价的。

  他不知,那女子淡定从容,不置一辩,任凭毒打,始终不开口求饶,承担了这场孽情所有的悲哀与不幸,她用自己的生命赎了罪。

  【4】司马相如-卓文君

古代爱情

  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的故事可说是家户喻晓。

  司马相如是西汉有名的辞赋家,音乐家。

  早年家贫,并不得志,父母双亡后寄住在好友县令王吉家里。

  卓文君的父亲卓王孙是当地的大富豪。

  卓如君当时仅十七岁,书上形容如君的美貌:“眉色远望如山,脸际常若芙蓉,皮肤柔滑如脂”,更兼她善琴,文采亦非凡。

  本来已许配给某一皇孙,不料那皇孙短命,未待成婚便匆匆辞世,所以当时如君算是在家守寡。

  卓王孙与王吉多有往来。

  某日,卓王孙在家晏请王吉,司马相如也在被请之列。

  席间,免不了要作赋奏乐。

  司马相如得知卓王孙之女如君美貌非凡,更兼文采,于是奏了一首《凤求凰》。

  卓如君也久慕司马相如之才,遂躲在帘后偷听,琴中之求偶之意如何听不出。

  两个人互相爱慕。

  但受到了卓王孙的强烈阻挠,没办法,两人只好私奔。

  后回到成都,生活窘迫,如君就把自已的头饰当了。

  开了一家酒铺,卓如君亲自当垆卖酒,消息传到其父耳中,卓王孙没办法,还是面子重要,只得送了一大笔钱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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