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小学积分入学,下面是关于广州市小学积分入学的相关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凡持有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根据其在我市稳定职业、稳定住所、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的年限等条件任何一项发生地所在区申请积分制入学,该区不能拒绝受理。
根据广州市居住证新规:
自9月1日起,办理居住证的来穗人员,需要在居委会系统登记超过半年以上,才能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这也意味着,居住证不再是随登记随办理,而是需要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才可受理。居住证有效期限统一为1年,而此前居住证有效期最长为3年。
积分入学需要什么条件呢?
广州各区(天河区目前没有出台积分入学相关政策)的积分条件
白云区积分入学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属政策内生育的适龄子女是必备条件之一
申请人夫妻需同在白云区连续居住2年以上,或者单房居住1年以上且夫妻双方合计连续居住5年以上,其中申请人子女入读公办学校前一年须在同一住址居住。
申请人夫妻同在白云区就业、参加社会保险连续2年以上,或者单方在白云区就业、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夫妻双方在白云区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合计连续5年以上。
越秀区积分入学条件
在越秀区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均满1年
持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
番禺区积分入学条件
在番禺区办理有效居住证
在番禺区卫计局办理计划生育登记
在广州地区就业
在广州市社保系统缴纳社会保险
海珠区积分入学条件
申请人的父母双方(合法监护人)至2015年5月12日止,均连续持有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且父母双方(合法监护人)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3年,且参加积分申请时仍在本区居住。
申请人的父母双方(合法监护人)至2015年5月12日止,均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连续满3年,且参加积分申请时仍在本区就业。
申请人的父母双方(合法监护人)至2015年5月12日止,均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3年,且在本市参加工伤保险连续满3年。
申请人的父母(合法监护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适龄儿童、少年属于政策内生育。
增区积分入学条件
凡在我市有固定住址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的来穗人员一年以上
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一年以上的来穗人员
花都区积分入学条件
在花都区连续居住3年以上
有固定住址、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
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累计满3年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从化区积分入学条件
户籍不在从化区、或本区乡镇户籍入城(城区三街或城镇)居住和工作的,其适龄子女至当年8月31日止,年龄满6周岁要求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小学六年级在校在籍要求升初中一年级。
在我区连续居住并合法就业满一年及以上
参加我区社会保险累计满一年以上
黄浦区积分入学条件
已申报有效的居住登记,持本区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年限连续连续一年。
2016年5月1日前已办理含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合同期内在黄埔区就业登记连续满1年或以上,且合同期内仍在黄埔区注册企业就业,或在黄埔区注册的个体户/企业法人经营连续满1年或以上。
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养老保险为准)或缴纳省直社保(以失业保险为准)连续满1年或以上。
(以上居住证年限、合法就业、社保年限为必备条件,仅需来穗人员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同时满足即可,积分只计算符合条件方的分值,若两人都满足基本条件则以分值高的一方为主。其中“连续满1年”的时间节点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文中的本区含原萝岗区和原黄埔区。)
南沙区积分入学条件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区计生局审核)
在我区连续居住满5年以上(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审核)
在我区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区人社局审核或学校凭工商营业执照审核)
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区人社局审核)
但并不是说符合这个条件就可以在广州各区入读公办学校,这只是说明可以有积分入学的资格,按照积分的高低,再结合区里实际学位的情况,由教育局在全区统筹安排。
第二篇:广州市小学积分入学条件
广州市小学积分入学要什么时候申请?有什么条件呢?下面是小编给你带来的关于广州市小学积分入学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7年幼升小招生流程
5月5日-15日: 公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5月10日-20日: 民办小学招生网上报名。
5月20日-22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资料。
5月25日-6月30日:民办小学录取学生,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局安排。
6月2日-6日:各区教育局互相交换跨区”人户不一致“适龄儿童名单。
6月11日:公办小学派发录取通知单。
6月17日:公办小学新生注册。
7月4日-8日:民办小学进行第1次补录。
7月9日-10日:民办小学接受新生注册报到,并将名单上报区教育局。
8月25日-31日: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进行第2次补录。
8月29日:因特殊原因逾期未参加小学招生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按规定递交补报名申请
2017年小升初招生流程
4月15日:各公办外国语学校公布初中招生计划。
4月15日后:民办初中学校公布招生方案。
4月17日-21日: 广东华侨中学受理越秀、海珠、荔湾区户籍“三侨生”入读申请。
5月5日: 各区教育局办理小学升初中跨区生、外地返穗生的审核手续。
跨区生应提供加盖毕业小学公章的“学生基本情况表“,”学生基本情况表“由毕业小学登录”广州市学籍管理系统“打印。
5月8日:各区教育局向市教育局报送本区穗籍小学毕业生数。
5月20日: 各区教育局公布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指标分配细则。
6月10日前:各区教育局完成小升初公办学校电脑派位志愿填报、对口直升资料等审核工作。
6月15日:各区教育局完成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指标分配工作。
6月19日-20日: 举行小学毕业考试。
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严禁实行区或镇(街)小学毕业统考。
6月21日上午:市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招生进行电脑排位或抽签。
6月21日下午:区属公办外国语学校初中进行招生录取。
6月23日:公办初中学校开始并完成招生,当天将录取结果通知学生及家长。
6月26日至27日:民办初中学校网上报名。
6月28日:民办初中学校开始招生,3天内完成。
7月4日-6日:民办初中学校进行第1次补录。
8月25日-31日: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进行第2次补录。
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时间表
3月10日前:各区教育局公布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3月31日前:各区教育局协助本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做好受理来穗人员为其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工作。
5月15日前:各区教育局接受本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送交的、经公示确认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名单。
6月30日前:各区教育局公布达到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录取名单。
广州各区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天河区
(一)申请人截至2016年5月1日前连续不间断在天河区同一地址居住满五年。
(二)申请人必须提供下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及随迁子女户口本。
2.连续满五年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及街道备案登记证明)。
3.申请人连续满五年的广东省居住证(或有效期内的暂住证),且居住证与居住证明上的地址完全一致。
4.申请人居住地街道出具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
5.申请人连续3年在天河区劳动就业并在人社部门备案的聘用合同(无备案者还需提供用人单位的广州市就业登记表);个体经营者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6.申请人连续五年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提供由广州市区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
7.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提供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明(含计生证、婚育证等),并由现居住地街道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加具意见和盖章)。
8.申请小学学位的随迁子女,必须是截止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未满7周岁、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海珠区
(一) 以父(单方)或母(单方)条件参加积分申请。
须同时满足4个必备条件,并通过6个积分条件参加积分排序。
提交的材料需属同一方。
1.必备条件:
(1)至截止日期,申请人的父(单方)或母(单方)连续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5年,且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5年,且参加积分申请时仍在本区居住;
(2)至截止日期,申请人的父(单方)或母(单方)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连续满5年,且参加积分申请时仍在本区就业;
(3)至截止日期,申请人的父(单方)或母(单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均连续满5年;
(4)申请人的父母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属于政策内生育。
(二)以父母(合法监护人)双方条件参加积分申请。
须同时满足4个必备条件,并通过6个积分条件参加积分排序,父母双方材料需同时提交。
1.必备条件:
(1)申请人的父母双方至截止日期,均连续持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满3年,且父母双方(合法监护人)在我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居住满3年,且参加积分申请时仍在本区居住;
(2)申请人的父母双方至截止日期,均在本区有合法稳定职业连续满3年,且参加积分申请时仍在本区就业;
(3)申请人的父母双方至截止日期,均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连续满3年,且在本市参加工伤保险连续满3年;
(4)申请人的父母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属于政策内生育。
荔湾区
在居住地对应地段的试点学校申请学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入学申请书;
2.户口簿;
3.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居住地对应地段试点学校连续居住满五年的广东省居住证证明、该固定住址的证明(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租住房屋的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租赁合同,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唯一居住地);
4.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广州登记务工就业或合法经商的有效证明;
5.适龄儿童的计划免疫接种证;
6.适龄儿童的合法监护人在广州市连续五年缴纳社保的证明。
南沙区
申请积分入学的条件:
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并在广州市内具有稳定职业、
、稳定住所、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的非广州市户籍(含广州市辖下11区)人员的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入学子女。
增城区
申请积分入学的条件:
1.在我区连续居住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
2.有稳定职业、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
由区教育局以辖区内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学位(以来穗人员持有的《广东省居住证》作为“在我区连续居住满5年”的证明材料,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持有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来穗人员(从2018年起,必须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计算居住证年限的截至时间为当年8月31日)可通过计算积分方式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辖区内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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