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两乱”指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三超两乱的自查报告,内容如下:
【三超两乱自查报告一】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市“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对国家公职人员“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人员、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到龄退休未办退休手续等7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和督查,进一步形成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相互监督、联审把关等制度完善、操作规范的干部人事编制工作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清理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含退出领导职务人员)。
三、工作重点
(一)清理纠正“吃空饷”人员 含以下六种类型:1.停薪留职继续领取工资;2.已故继续领取工资;3.辞职、辞退后继续领取工资;4.虚报人员套取财政资金;5.受行政处分和刑事处罚应取消(减低)工资待遇未取消(减低);6.其他形式的“吃空饷”问题。
(二)清理纠正在编不在岗人员 含以下八种类型:1.经书面批准停薪留职人员;2.重症病人;3.因病长期请假人员;4.因事长期请假人员;5.经书面批准脱产学习人员;6.自动离岗人员;7.单位自定内退(退线、退养)人员;8.其他在编不在岗人员。
(三)清理纠正编外聘用人员
(四)清理纠正违规长期借调人员 主要是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借调人员未按照《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调动、借用工作暂行办法》办理借调手续的人员。
(五)清理纠正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人员 含工资关系由沅江市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借用人员、未核定编制人员、分流人员不列入清理范围),主要包括:1.在本单位工作但工资关系不在本单位的;2.不在本单位工作但工资关系仍在本单位的。
(六)清理纠正到龄退休未及时办理手续的人员
(七)清理纠正在科级领导干部岗位工作拿技术职称工资人员
四、责任分工
(一)上述“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违规长期借调人员等四个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组织,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积极配合,抓好督查落实。
(二)上述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到龄退休未办退休手续、在科级领导干部岗位工作拿技术职称工资等三个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组织,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重点抓好科级干部专项治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点抓好一般干部专项治理,并配合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落实。市编办做好干部调动中的编制登记等有关工作。市财政局做好工资核发等有关工作。
(三)全市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到龄退休未办退休手续、在科级领导干部岗位工作拿技术职称工资等7个方面情况的摸底、申报和纠正。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全面复查(xxxx年12月20日前)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文件精神,认真抓好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宣传发动,成立专门机构,抽调专门力量,并制定详细具体、责任明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集中抓好本部门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到龄退休未办退休手续、在科级领导干部岗位工作拿技术职称工资等7个方面情况的全面复查工作。
(二)摸清底数,如实报送(xxxx年1月20日前)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按照核定的编制数逐一核实排除,全面摸清摸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到龄退休未办退休手续、在科级领导干部岗位工作拿技术职称工资人员情况,确保不漏一人,并分别如实填报《沅江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吃空饷”情况摸底表》、《沅江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编不在岗情况摸底表》、《沅江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情况摸底表》、《沅江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长期借调人员情况摸底表》、《沅江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情况摸底表》、《沅江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龄退休未办退休手续情况摸底表》、《沅江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科级领导干部岗位工作拿专业技术职称工资情况摸底表》(分别见附件1—7)。上报表格材料要求各单位党委(工委、党组)集体审核把关,加盖党委(工委、党组)公章,党委(工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具体经办人签名负责,于xxxx年1月20日前报市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治大院9楼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917室,联系人:陈楠,联系电话:2850500,下同),自查未发现问题的单位要实行“0”报告。
(三)集中整改,狠抓落实(xxxx年2月—3月中旬)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边清理边纠正”的要求,在全面掌握底数、掌握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政策要求制定本部门单位的整改方案,于xxxx年1月31日前报市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依据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在xxxx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市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督导检查,严肃问责(xxxx年3月下旬—5月)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照全市各部门单位报送的摸底表和自查清理整改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具体进行检查核实,对发现瞒报、漏报甚至协助当事人弄虚作假和清理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予以全市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
(五)总结经验,建章立制(xxxx年6月)
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政策,按照精简效能、规范管理、减轻负担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全市各部门单位要将开展“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中央从严治党要求的有力抓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要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单位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并督促其认真履职。要对清理出的问题,按照有关政策,区别不同情况,分门别类提出整改意见并负责抓好整改落实。
2.要落实责任。市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抓好“三超两乱”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抓好本部门单位“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聘用、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到龄退休未办退休手续、在科级领导干部岗位工作拿技术职称工资等7个方面情况的摸底、申报和纠正工作。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经办人为直接责任人。
3.要严明纪律。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各项要求,严格把握每个工作环节的时间节点,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特别是清理整改工作态度消极、不及时研究部署,对突出问题不认真摸底清理出现漏报或者隐瞒不报、甚至协助当事人弄虚作假,工作力度不大、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清理整改工作的,严格按规定实行问责。
【三超两乱自查报告二】
2016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和《中共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转发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无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模范遵守了我党的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现将一年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
把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组织工作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三严三实”学习计划、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内容。按照“领导干部要熟悉和带头遵守、人事干部要精通和严格执行、一般干部要了解和自觉遵守”的原则,原原本本地学、深入细致地学,为今后我局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了思想基础。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暂行规定》等规定,局党组研究制定了《市档案局内设机构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对交流轮岗条件、对象,提拔任用条件、范围、对象,干部交流轮岗和选拔任用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局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内部没有新提拔任命和调整的处级、科级干部,也没有新进入我单位的领导干部。针对我局人员结构严重老化、信息化技术人才匮乏的实际,我局利用空编从旗区选调了一名既有档案管理工作经验,又精通信息化管理技术的人才。
三、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治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问题。2016年,我局没有新提拔任用的干部,不存在违反干部任用标准和程序问题。
(二)整治跑官邀官和说情打招呼问题。经多渠道了解、调查,我局不存在跑官邀官和说情打招呼问题。
(三)整治“三超两乱”问题
1.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1)我局不存在超职数配备处、科级领导干部情况。核定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实配处级领导2人(1正、1副),另有副处级纪检员1人。核定科级领导职数12名(8正、4副),实配科级领导9人(5正、4副)。(2)我局不存在违规配备处、科级非领导职务情况。处级非领导干部共2人,其中调研员1人,副调研员1人。科级非领导干部共5人,其中主任科员2人,副主任科员3人。这7名处、科级非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都是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的。
2.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问题。2016年我局不存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问题。
3.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问题。20xx年5月,按照《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档案局(馆)机构编制“五定”方案调整的批复》(鄂机编字〔20xx〕92号)文件精神,我局批准设立8个正科级内设机构,此后,我局再未增设机构。
4.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清理了办公用房,处级干部办公用房人均使用面积为13.6 m2。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人均使用面积为4.2 m2,不存在超标现象。公务用车现留存1辆。除下乡和工作需要外,节假日期间一律封存停驶,不存在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问题。
5.擅自设置职务名称问题。我局干部职工所任职务都经过了市委组织部的审批和备案,不存在擅自设置职务名称问题。
(四)整治干部档案造假问题。去年,我局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完成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不存在干部档案造假问题。其中处级干部共5人,他们的个人档案由市委组织部保管,处级以下人员的个人档案统一由我局档案保管利用科保管,查阅利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近期将按要求统一交由市委组织部管理。
(五)整治领导干部违规兼(任)职问题。我局不存在干部职工在企业或社会团体兼(任)职问题。
(六)整治“裸官”问题。我局不存在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领导干部。
(七)整治“吃空饷”问题。我局不存在不上班仍领取市财政工资、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领取双份工资、在编不在岗或在岗不在编等“吃空饷”问题。
(八)整治违规因私出国(境)问题
1.完善登记备案。根据要求,对处级以下的在职人员和退养(休)人员全部进行了登记备案,目前,我局共登记备案39名人员,其中在职19名,退养(休)20名。
2.加强证照管理工作。已将处级干部的因私出国、港澳通行证等证件上缴市委组织部,对处级以下和退休(养)人员的有关证照实行集中保管。目前,已办理证照的干部人数共有14人,其中在职7人,退养(休)7人。证照合计18本,其中普通护照13本、往来港澳通行证4本、往来台湾通行证1本。
经认真梳理核查,我局不存在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未经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未按审批要求因私出国(境)、瞒报因私出国(境)和审批因私出国(境)事项把关不严等情况。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人员老化、业务人员青黄不接
7位科长中有2名去年已退休,其余5名年龄均已超过50岁,业务指导力量需要充实。
整改措施:2017年,拟实行局(馆)内部专业人员轮岗交流,充实业务力量,选拔使用年轻优秀干部,努力使每名干部都成为行家里手、都能在某一方面独当一面。
(二)档案信息化专业人才短缺。该原因影响了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数字档案馆建设等新的业务工作的开展。
整改措施:已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送了2017年公务员招录计划,拟招录1名计算机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二篇:三超两乱自查报告范文
针对有的地方和单位职数管理比较混乱、底数不清等问题,全面摸清底数、明晰底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三超两乱的自查报告范文,内容如下:
【三超两乱自查报告范文一】
根据《乌审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科技局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综合情况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科技局高度重视,成立以局长武玉山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实施方案》精神。会后,领导小组按照《实施方案》和本单位“三定”规定方案、《机构编制管理证》、工资表、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对单位机构编制、人员、领导职数、编外用人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在单位公示栏内将自查情况进行了公示。
二、机构编制与人员情况
一机构情况
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政办发〔2016〕38号)文件精神,科技局为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农村牧区与社会发展股、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股、知识产权股四个机构。经自查,我局现内设机构数量完全符合规定要求,无擅自提高机构规格,无擅自增设、变更机构等情况,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分工明确,机构运行良好。
二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
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政办发〔2016〕38号)文件精神,科技局核定行政编制6名,机关后勤工作人员编制1名。经自查,我局现有行政人员10名、工勤人员2名、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科技特派员)17名,行政超编制4名、工勤超编制1名、事业超编制17名。
三领导职数情况
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科学技术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乌政办发〔2016〕38号)文件精神,科技局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2名,我局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无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高配领导干部情况。
四在编不在岗或在岗不在编等人岗分离情况
经对照工资表、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等进行自查,我局10名行政人员、2名工勤人员以及17名聘用的科技特派员均在岗工作,没有在编不在岗或在岗不在编等人岗分离情况。
【三超两乱自查报告范文二】
为了严肃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整治突出问题,我县由县纪委牵头,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县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永纪发〔20xx〕5号)文件,在全县开展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决定从今年8月至2014年12月,对全县各单位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三超两乱”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此次专项治理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验收四个阶段,重点治理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深入治理超编制限额进人问题。重点治理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制员额进人,造成人员超编的问题。
二是深入治理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的问题。重点治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和职数管理有关规定,超职数限额选拔配备领导干部的行为;违反中央、省、市严格规范副主任配备等有关规定,突破机构“三定”方案核定的职数限额,超职数配备县委办、政府办副主任的行为;违反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规定超配非领导职务的行为;擅自规定“改非”干部不占职数,自行设置“正副科级干部”等职位,违规搞“先进后出”,变相增加职数的行为;未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超机构规格高配领导干部的行为。
三是深入治理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的问题。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擅自扩大范围在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党政正职分设的行为。
四是深入治理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的问题。重点治理违反规定,擅自将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换届年龄要求及其工作部门正职随届任免的提名年龄要求随意扩大适用范围,并作为平时调整干部任职年龄界限的行为;违反规定划定干部任职年龄界限“退线改非”、提前离岗、提前退养等,致使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的行为。
五是深入治理违反规定程序乱进人的问题。重点治理违反中央、省、市有关公务员公开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等方面政策纪律规定进人的行为;以“人才引进”等为名,规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相关规定和程序,变相违规进人的行为;严肃查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违规进入公务员队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问题。同时,重点治理财政供养人员在编不在岗,冒领财政资金的行为;违反有关规定,干部调离后继续在原单位领取报酬的行为;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退休和死亡不注销,继续按在职人员领取报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