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现就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提出如下意见。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重要意义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坚持指导性,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坚持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坚持公正性,严格规范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
三、评价内容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 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
2. 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3. 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主要结果,体育运动特长项目,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4. 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成果等。
5. 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当地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四、评价程序
1. 写实记录。教师要指导学生客观记录在成长过程中集中反映综合素质主要内容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及时填写活动记录单。一般性的活动不必记录。活动记录、事实材料要真实、有据可查。
2. 整理遴选。每学期末,教师指导学生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用于招生使用的材料,学生要签字确认。
3. 公示审核。遴选出来、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于每学期末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
4. 形成档案。各省(区、市)要对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格式提出基本要求。学校要对相关材料进行汇总,为每位学生建立综合素质档案。档案主要内容:①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②学生毕业时的简要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在学生毕业时撰写的简要评语;③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
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有些活动项目学生没有参加或事迹不突出,可以空缺。规范和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后,学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教师评语要客观、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学校要对学生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
5.材料使用。高中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高中学校要将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提供给高校招生使用。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五、组织管理
1. 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加强指导,协调各方面专业力量,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和帮助。要加强培训,提升校长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要加强管理,可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以省(区、市)为单位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电子化管理平台,为招生录取工作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要加强督导,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
2. 坚持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成长记录规章制度,明确本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要求。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避免集中突击。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
3. 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公示制度,畅通举报渠道。建立检查制度,对档案材料真实性进行抽查。建立申诉与复议制度,对有争议的结果重新进行审核确认。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各省(区、市)要提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制定具体办法,于2015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各省(区、市)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参照本《意见》制定实施办法。
第二篇:关于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落实潍坊市关于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精神,坚持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注重过程培养和过程评价,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进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二、实施目的
1、强化素质教育,把初中课程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改变以升学考试分数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
3、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建立健全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4、通过实施综合素质评价,面向全体师生、家长和社会进一步倡导素质教育,宣传基础教育课改实验,促进全社会教育观念的更新。
三、实施原则
1、客观性原则。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确保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
2、可行性原则。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
3、发展性原则。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相结合,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差异。
四、实施程序
(一)建立三级管理的组织机构
1、市教育局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崔建军
副组长:董有才
成 员:董学孝 隋慧成 张泉城 孙曰亮
2、市教育局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
主 任: 董有才
成 员:董学孝 隋慧成 张泉城 孙曰亮
履行职责:
①制定《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②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③审核学校实施细则以及评价的规章制度;
④指导、监督所辖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⑤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申诉,纠正评价中的错误,查处违规行为,裁定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学校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人员中家长代表要实行回避制,例:如评价初三学生的家长代表要在其他年级学生家长中产生)组成,负责本校的评价工作。各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要提前向全校公示,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履行职责:
①落实市的实施方案,制定学校评价的实施细则,明确各维度中每个等级的评价标准和评价程序;
②认定班级评价小组成员;
③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
4、班级成立评价小组,具体负责班级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班级评价小组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名成立,成员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组成。评价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名单要提前向评价班级的学生公布。小组成员必须为该班学生授课时间不能少于1个学期,且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对于多数学生有异议的小组成员,学校评价委员会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履行职责:
①负责组织对学生评价工作和结果的合成;
②为学生做出综合评语;
③填写《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
④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咨询。
(二)评价内容及依据
1、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合作交流与探索实践、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劳动与技能6个方面的内容。
2、评价依据。评价以《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为依据。
(三 )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学校印制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中各等级的评价标准,整理并提供相关实证材料,确定自评等级。
2、学生互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根据被评价学生平时表现、学生本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以及所提供的实证材料,依据各等级的评价标准,确定互评等级。
3、班级评价小组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等方法,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
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如对学生最后的评价结果与学生的实际表现明显不符,经班级评价小组审核,可以进行调整。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建立记录档案,要如实填写《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评价结果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认定。
(四)评价次数
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在学期末进行,每学年评价二次。毕业评价在初中毕业前进行,由三个学年的评价结果汇总合成。
(五)评价结果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包括等级评价和综合评语两个部分。
1、等级评价。等级评价在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六个维度进行评价的基础上,再对各维度加权出总等级。等级评价包括学期等级评价和毕业等级评价。
⑴学期等级。每学期从6个评价维度所包含的要素及其关键表现入手,通过整体判断对各维度给出一个等级,以A(优秀)、B(良好)、C(不合格)呈现;学生各评价维度等级要依据各评价主体评价的结果综合生成,具体办法为:分别将各评价主体评出的等级A、B、C分别赋值为3、2、1,然后按照P=0.6Pj+0.4Ph算出总分值,四舍五入后再还原成等级,其中Pj代表教师评价,Ph代表学生互评(含学生自评)。
⑵各等级所占比例的划分原则。各学校每个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每个维度的等级达到A级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校各学年学生总数的30%(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项目不受限)。
学生综合素质等级中B级的比例由学校根据学生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将学生综合素质的某一维度评为C级应慎重。
⑶毕业等级。毕业等级由初中三年每个学生每学期综合评价的等级加权生成毕业等级,也以A、B、C三个等级呈现。
⑷毕业等级合成办法。先将各等级赋分值:A = 3,B = 2,C = 1,然后按照N=Q25%+B25%+J50%算出总分值,依据A级比例不超过年级学生总数30%的原则,再还原成等级。其中N代表毕业等级分值, Q、B、J分别为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等级分值。
2009年毕业生将毕业学年的等级直接作为毕业等级。2010年毕业生将八年级、九年级两个学年的等级合成为毕业等级,具体的合成办法是N=B30%+J70%。2011年毕业生将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三个学年的等级合成毕业等级,具体的合成办法是N=Q25%+B25%+J50%。
2、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整体描述,尤其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班级评价小组负责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和综合评语填入《寿光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书》。
3、每学期的评价等级和综合评语必须在本班内实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