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设计合同范本

时间:2023.7.7

  船舶设计合同有哪些内容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几篇船舶设计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参考。

  船舶设计合同【1】

  甲方委托 XX 设计院简称乙方进行船的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施工设计。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设计依据和内容 1 本船设计任务书附件 1。

  2 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对本船设计任务书的批复附件 2。

  3 方案设计图纸目录附件 3。

  4 技术设计图纸目录附件 4 5 本船方案设计和技术设计审查会议纪要。

  6 在整个设计过程中双方达成的其他书面意见。

  当上述依据相互矛盾时以后者为准。

  乙方在开展设计期间如因技术上的原因或甲方使用上需要及立约双方的一方需对上述依据提出重大个性时 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协商解决并立文字依据。

  第二条设计周期、设计图纸的提供及认可、送审办法 1 设计日程安排 1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本船的方案设计。

  2甲方于 年 月 日前组织如开本船方案设计审查会。

  3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本船的送审设计并将送审设计图纸交甲方和 XX船级社审图中心审查。

  4甲方于 年 月 日前组织如开本船的技术设计审查会。

  5 乙方根据技术设计审查会审查意见和船级社的退审意见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本船的技术设计并将技术设计图纸提交甲方。

  6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本船施工设计。

  7如遇审查会延期如开则设计周期顺延。

  2 设计图纸的提供及认可 1 方案设计结束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方案设计图纸肆套供甲方审查不包括会议用图出图项目见附件 3 2 技术设计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技术设计送审设计图纸肆套供甲方审查不包括会议用图。

  3 施工设计结束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套施工设计图纸伍套免费向承造厂提供全套施工设计图纸两套。

  4 船级社正式退审意见下达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船级社正式退审意见书和乙方的答复壹份及根据退审意见进行修改后的设计图纸叁套 出图项目见附件 4 5 本船设计过程中选用标准图和借用图 应由乙方在供图时同时提供给甲方若乙方无二底图则应详细注明出图单位。

  6 本船的完工图纸由乙方提供。

  乙方应在本船交船后三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完工图纸肆套。

  3 送审办法 本船的技术设计图纸的送审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

  第三条设计和建造过程中甲乙双方的配合 1 在整个设计过程中甲方应派主管工程师负责联系商定和解决有关技术问题乙方应的供方便。

  2 乙方在设计深化中若发现与上述“设计依据”有矛盾时应及时向甲方的出并加以说明以便尽快商定解决。

  3 在设计过程中甲方提出重大修改项目乙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积极设法解决。

  4 为确保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应及时明确机电设备的选型和确认。

  第四条技术责任及技术服务 1 在设计建造过程中乙方在技术上对设计负责如属设计的重大差错乙方应承提技术责任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指派有关人员到厂解决。

  2 乙方在不迟于 年 月或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向承造厂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交底工作。

  3 在建造过程中乙方应认真执行中船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配建责任经常指派设计人员下厂配合解决施工中属于设计范围内的问题。

  4 在建造过程中乙方应派设计售货员到厂了解生产情况有责任在建造过程中关心技术质量解决设计范围内的技术问题参加倾斜试验、系泊试验和试航等。

  第五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法 1本船型首制船的设计费为人民币 万元整RMB 万元其中方案、技术设计费 万元整RMB 万元施工设计费 万元整RMB 万元。

  在上述费用中已包括技术设计送审费方案设计、技术设计审查会会务费船模试验费等。

  2支付方法甲方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第一期付款 本合同生效甲方在收乙方收款凭据后 15 天内向乙方支付方案设计、技术设计费的 30%计人民币 万元整RMB 万元。

  第二期付款 方案设计审查结束甲方在收到收乙方收款凭据后 天内向乙方支付方案设计、技术设计费的 30%计人民币 万元整RMB 万元。

  第三期付款 船级社退审意见下达乙方按船级社修改要求修改完毕甲方在收到收乙方收款凭据后 天内向乙方支付方案设计、 技术设计费的 20% 计人民币 万元整 RMB 万元。

  第四期付款 施工设计完成甲方和承造厂在收到全套施工图纸甲方在收到乙方收款凭据后 天内向乙方支付施工设计费的 30%计人民币 万元整RMB 万元。

  第五期付款 本船《交接船协议》正式签字甲方收到乙方收款凭据后 天内向乙方支付施工设计费的 40%及方案设计、 技术设计费的 20% 计人民币 万元整 RMB 万元 。

  第六期付款 甲方收到全部完工图纸并收到乙方收款凭据后 天内向乙方支付施工设计费的20%计人民币 万元整RMB 万元。

  第七期付款 本船保修期满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收款凭据后 天内向乙方支付施工设计费的10%计人民币 万元整RMB 万元。

  3设计图纸所有权归乙方。

  船东安排建造的后续船应视同甲方续建船收费标准按中船总公司总技[1986]1324 号“关于收取复用设计费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收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设计上的原因造成本船首制船的主要设计指标达不到技术要求并导至重大损失时乙方应按以下各项规定赔偿 1 试航速度根据本船技术说明书中规定的条件和指标衡量试航速度。

  ①如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试航速度低于设计航速 0.3-0.4 节 含 0.3 节 则应扣除首制船设计合同总价的 5%计人民币 万元整RMB 万元。

  ②如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试航速度低于设计航速 0.4-0.6 节 不含 0.4 节 则应扣除首制船设计合同总价的 8%计人民币 万元整RMB 万元。

  ③如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试航速度低于设计航速低于 0.6 节以上则应扣除首制船设计合同总价的 10%计人民币 万元整RMB 万元。

  自 0.6 节以上每降 0.2节还应加扣首制船设计合同总价的 2%计人民币 万元整RMB 万元直到最高限额。

  2 噪音根据本船任务书批复规定的指标进行实船测试。

  如因设计原因本船主要舱室 二层甲板以上 的噪音大于 65 分贝 其他舱室 除机舱外的噪音大于 75 分贝则应扣除首制船设计费总价的 10%计人民币 万元RMB 万元。

  3振动如因设计原因本船的各舱室有明显振动感则应扣除首制船设计费总价的 10%计人民币 万元RMB 万元贵宾室、首长室、驾驶室有明显振动感则应扣除首制船设计费总价的 5%计人民币 万元RMB 万元。

  4空调系统如因设计原因本船的空调系统达不到设计要求应扣除首制船设计费总价的 5%计人民币 万元RMB 万元。

  2 船舶交船验收时 因设计原因引起其他主要性能指标达不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应按 XX 条款进行处理。

  3 甲方同意给乙方设计优惠期 个工作日。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甲方提供图纸超过优惠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设计费总价的0.4%计人民币 千元整RMB 千元其中技术设计未按期完成则应支付人民币 千元整RMB 千元施工设计未按期完成则应支付人民币 RMB 千元。

  4 本设计合同最高赔偿额为本船设计费总价的 40%计人民币 万元整RMB 万元 5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设计费若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则甲方除付清价款外还应支付自本合同规定付款日期的次日算起直到向乙方实际付款日止应付金额的利息 利息以同期建设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但乙方不能以此影响本船设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6 在本船的整个设计建造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违约情况或合同纠纷时双方应本着实是求是的精神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则应按中华人民共各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办理。

  第七条其他 1 本船乙方专为甲方设计设计版权属乙方所有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船的技术资料和有关图纸 也不得任意将本船的有关资料转让给第三方。

  2 甲方如需续建本船尽管对布置或设备作了局部修改但船舶主要几何、主机没有重大变化以及船舶的主要尺度和水下线型变更不大者 均受乙方所有权约束。

  3 XX 单位需采用本船图纸建造同类船舶 应按后续船的收费标准收取设计费。

  4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辊盖合同章后生效。

  5 本合同一式拾陆份双方各持正本壹份副本柒份正副本有相同效用。

  6 本合同自船舶建造完毕正式交船保修期结束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船舶设计合同【2】

  船号:__________

  本合同由依照________法律组建和存在,并以_________为注册营业地的_________为一方(以下简称'买方'),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存在,以中国_________为注册营业地的_________船厂为另一方(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订立。

  兹证明

  鉴于本合同所含的双方的约定,卖方同意设计建造、下水、装配、完成一艘______船,并在完工和试航成功后出售给买方,具体细节,将在第一条中说明。

  本船将悬挂______旗,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和接收前述船舶,并根据以下条款中所述金额付款。

  第一条 说明和船级

  1.说明

  本船入级下述船级社,在设计吃水__________米时, 载重量_____公吨的船舶(以下简称本船),本船的卖方船号为__________,其建造、安装和完成应按下列技术规格书进行:

  (1)技术规格书(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布置图(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3)舯剖面图(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4)厂商表(图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随附技术文件由本合同双方签字(以下合称为'说明书'),并作为合同整体的一部分。

  2.船级和规范

  包括机器和设备在内的本船建造,应该按照 船级社的规则和规范(以下简称'船级社')获得 标记记录并且符合说明书所规定的规则和规范。

  买方应和船级社商定指派一名或多名代表监造师(以下称'监造师'),在卖方的船厂对本船进行监造。

  所有和船级社有关的和为满足合同签字日前颁布的在本合同所要求的说明书中叙述的与规则、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船舶建造的专利权使用费(如果有),除非另有规定及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均由卖方支付。

  为建造本船过程中所用的关键图纸、材料和工艺无论何时均需按照说明书叙述的船级社的规则和规范实施检查和实验。

  船级社关于是否符合船级规范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本船主要技术参数和尺度

  (a)船体:

  总 长: 约__________m

  两柱间长:__________m

  型 宽:__________m

  型 深:__________m

  设计吃水:__________m

  (b)推进装置

  本船按说明书应配备一台__________型主机。

  4.保证航速

  卖方保证按说明书要求本船的装载条件下的试航速度经修正后不低于__________节。

  试航速度应根据风速及浅水效进行修正。

  速度修正的方法应按说明书中的规定。

  5.保证燃油消耗

  卖方保证主机的燃油消耗在台架试验、正常连续输出工况以及燃油值为__________千卡/千克时,不超过__________克/马力。

  6.保证载重量

  卖方保证本船的载重量在满载吃水__________m,海水比重1.025的情况下,不少于__________公吨。

  本合同使用的'载重量'一词,应符合说明书里的有关定义。

  本船的实际公吨载重量应由卖方计算并经买方校核,所有为此计算所需的测量应在买方监造师或买方授权者在场时进行。

  如果卖方和买方对此计算和/或测量有分歧,应以船级社的决定为准。

  7.分包

  卖方可以自行决定并负责将本船任何一部分的建造分包给经验丰富的分包商,但此类分包的提交和最后上船安装工作应在卖方的造船厂完成,卖方仍应对分包工作负责。

  8.注册

  本船应在交船及验收后,由买方根据 法律注册登记,一切费用由其自理。

  第二条 合同价格和支付期限

  1.合同价格

  本船购买价格为__________万美元(USD ),由卖方净收得(以下称'合同价格'),不包括本合同第五条提及的买方供应品的费用,并将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如有,作加减帐处理。

  2.币种

  本合同中买方向卖方支付的任何费用均应以美元支付。

  3.支付期限

  合同价格应由买方按以下分期款项向卖方支付:

  (1)第一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应在本合同生效时或之前并且卖方已向买方提交和本合同附件'A'相符的由北京中国银行出具的退款保函,并且卖方已收到本条第6款提及的由第一流国际银行签发的付款保函的同时由买方支付。

  (2)第二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在卖方船厂开工后三(3)个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

  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买方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说明本船已在卖方车间开工,要求立刻支付本期款项。

  (3)第三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第一只分段铺龙骨后三(3)跟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授权者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第一只分段已铺龙骨,并要求买方立即支付本期款项。

  (4)第四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应在本船下水后三(3)个纽约工作日内由买方支付。

  卖方应用电传或传真连同授权者认定的证书通知买方本船已下水,并要求买方在本船下水后立即支付本期款项。

  (5)第五期款项

  数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作为合同价格百分之________(______%)的款项加上根据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对本合同价格的修改或修正而导致的加减帐,应在交船日到期并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卖方应在预定交船日十(10)天前用电传或传真向买方发出本期款项的付款要求。

  4.支付方法

  (1)第一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1)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

  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帐户,或其它由卖方临时指定的收汇行。

  (2)第二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2)规定, 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

  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3)第三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3)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

  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4)第四期款项

  根据第二条第三款(4)的规定,买方应以电汇的形式以美元汇付该期款项给由卖方指定的接收行。

  然后连同买方所要求的银行通知,转入卖方的帐户,或汇付到卖方将指定的其它接收行,该类指定应至少在付款到期日前十(10)天通知买方。

  (5)第五期(交船时付款)

  买方应在预定交船日至少三(3)个银行工作日之前,在卖方指定银行以买方名义存不可撤消的现金存款。

  有效期为三十天,数额为本期款项(按本合同条款,金额可能作调整)。

  同时出具一份不可撤消的指示,声明一旦卖方向该银行提交由买方凭买方授权代表和卖方签发的交船和接船协议书的副本,该存款归卖方所有。

  如有利息,归买方所有。

  如果本船交船在上述三十天内没有实施,买方有权于到期日撤回该存款及利息。

  但是卖方通知买方新的交船日期后,买方应根据上述同样条件进行现金存款。

  5.预付款

  买方有权在本船交船前支付任何预付款,并至少应于三十(30)天前,书面通知卖方预付款项,此预付款项不包括本船的任何价格调整。

  6.交船前支付分期付款的担保

  买方应在本合同签署时向卖方提交一份由第一流国际银行(以下称'保证人')签发符合附件'B'格式的以卖方为受益人,并为卖方银行和卖方信可的不可撤消、无条件的执行保函,此保函保证买方履行支付合同价的第二、三和第四期款项的义务。

  7.退款

  买方在本船交船前支付的所有款项都具有预付款性质。

  若买方解除或取消合同,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解除及取消合同的条款时,卖方则需按买方指定的帐户电汇退还买方按本合同付给卖方的全部美元金额,其中包括从电汇付款日开始到退款为止的利息(利息根据有关条款的规定)。

  卖方应该在合同签订日同时向买方提交由中国北京中国银行总行银行部签发的与附件'A'格式一致的退款保函,作为对买方的保证。

  如果双方对卖方偿还买方已付的一期或数期款项的义务和对买方要求中国银行总行退款有所争议,应根据本合同第十三条所述,由卖方或买方提请仲裁。

  中国银行总行应停止或延迟付款,直至买卖双方间的仲裁裁决公布,除非按照英国法律仲裁裁决由卖方退款和按英国法律卖方已放弃或不在实施任何上述权时,中国银行总行没有义务付款。

  如果卖方不履行裁决或判决,则中国银行总行应付清仲裁裁决范围内规定的退款金额。

  第三条 合同价格的调整

  本船的合同价格应随以下条款的规定而予以调整。

  双方理解,任何合同价格的减少,是由损失的补偿而非罚款的方式来实现的:

  1.交船

  (1)如果交船日期延迟至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期后的第30天的午夜12时之前,合同价格不作变动。

  (2)如果交船日期自第七条所述日期之后延迟超过30天,则从交船日起的第三十天午夜12时起算。

  每迟一天合同价格减少________美元(USD )。

  除非双方对此另有协定,对延迟交船损失的补偿应从第五期合同价格的分期款项中扣除。

  但不论如何,最大延迟天数不应超过____( )天包括买方同意在延迟( )天后接船,如本条1(3)所述,即扣除的最大额为__________美元(USD )。

  (3)如果按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延迟了( )天(为允许延迟天数加上不允许延迟天数的总和),买方可自行选择,根据第十条所述,解除或撤消合同。

  如果超过( ),买方还未按第十条款通知取消合同,卖方可在此 ( )天后任何时间,将卖方估计的交船时间书面通知买方并要求买方选择。

  在此情况下,买方在收到通知的三十(30)天内或者取消本合同,或者同意在商定的新交船日接船,双方理解并同意如果本船未能在双方同意的新交船期交船,买方仍有权根据上述相同条款取消本合同。

  (4)如果交船日期如第五、六、十一、十二和十三条所述而被延迟,则不应被视为延误交船,合同价格也不应降低,如果交船日由于第八条所述的允许延迟原因而延迟,则价格不作调整或减少。

  (5)如果本船将早于本合同第七条所述的交船日提交,则卖方应以电传通知买方,且该通知至少在预计新的交船日前( )天发出。

  买方按下述情况支付卖方一定数额的奖金。

  如果在规定交船日前十五(15)天内交船,合同价格保持不变。

  如果比规定交船日期提前十五(15)天以上交船,在提前十五天的基础上,每提前一整天,在合同价上增加 美元(USD )作为奖金,由提前交船而增加的合同价总数应加在合同的第五期付款中。

  但增加的总数不应超过 美元(USD )。

  实际交船期是在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期之后,允许的延长交船期之前,卖方无权得到本条款1(5)所规定的奖金。

  (6)如果卖方未能按其宣布的新的计划交船日交船,则卖方仍可在此之后的某一天交船。

  在此情况下,为了确定对买方的违约赔偿(根据本条第1款(1))和买方取消本合同的权利(根据本条第1款(3)),卖方新确定的交船日在任何情况下不应视为替代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原交船期。

  买方的上述违约索赔和取消合同的权利仍按第三条1(1),1(2)和/或1(3)的范围内执行。

  无论如何,第七条所述的交船日期(而不是卖方确定的新的预计交船日期)应视为买方有权违约索赔和解除本合同和卖方由于延迟交船违约赔偿责任的期限,如第三条1(1),1(2)和1(3)所述。

  如果卖方实际上是在新的计划交船日之后但在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之前交船,卖方仍然可以按照第三条第1款(5)的规定获得奖金。

  2.航速不足

  (1)如果实际航速(试航时根据技术说明书修正后的速度)比第一条第4款所述的保证航速低0.3节,则合同价格不应改变。

  (2)如果本船的实际航速(试航时根据技术说明书修正后的速度)低于第一条第4款所述的保证航速0.3节,从0.3节算起(包括0.3节),本合同价格应作如下减少:

  小于0.3节 USD

  大于等于0.3节小于0.4节 USD

  大于等于0.4节小于0.5节 USD

  大于等于0.5节小于0.6节 USD

  大于等于0.6节小于0.7节 USD

  大于等于0.7节小于0.8节 USD

  大于等于0.8节小于0.9节 USD

  大于等于0.9节小于1节 USD

  (3)如果实际速度(试航时根据技术说明书修正后确定的速度)低于保证速度( 节)1节以上,则买方可自行选择根据第十条拒绝接船和取消合同,或根据上述方式减少船价后接受本船,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__________美元(USD )。

  3.燃油消耗量

  (1)如果造机厂台架试验测出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本合同及说明书规定的保证燃油消耗值等于或少于百分之____(___%),则合同价格不应改变。

  (2)如果台架试验测出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保证燃油消耗值大于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那么__________%以上的油耗按每超1%,合同价格减少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不足百分之一的部分按比例计算)。

  (3)如果台架试验测得主机的实际燃油消耗值超出保证燃油消耗大于10%,即油耗超过__________克/制动马力/小时,买方有权作出选择,按第十条拒绝接船和取消本合同或减少船价后接受本船,最高减少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4.载重量

  (1)如果根据技术说明书在规定的设计吃水状态下测得的实际载重量比保证载重量(_____吨)低________吨以内,则合同价格不予减少。

  (2)如果载重量不足超过______吨,每超过1吨,合同价格则减少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3)如果本船实际载重量低于保证载重量________吨以上,则买方可根据本合同第十条所述拒绝接船和取消本合同,也可减价接受本船,合同价格减少最大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4)如果本船的实际载重,在规定设计吃水状态下,超过__________吨的保证载重量,超过载重__________吨以下,合同价格不予增加,超过__________吨的每1足吨合同价格增加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由于载重量增加而增加的合同价总数应加在第五期付款中,但增加的数额不超过____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

  5.解除合同的效力

  双方在此明确并同意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下,如果买方按合同本条条款规定解除本合同,买方仅享有第十条所规定的权利和赔偿,无权享有上述或其他地方所叙述的任何补偿或赔偿。

  第四条 监造和检查

  1.买方监造师的指派

  买方将自费按时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以下称为监造师)。

  监造师应由买方书面委任,并常驻在卖方的船厂,负责对在建船及其主机、辅机进行检验和监造。

  卖方保证为监造师进入中国按时办妥必要的签证,监造师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买方负责给予卖方申办签证通知。

  2.图纸认可

  本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 天之内共同商定需送交买方认可的图纸清单(以下'清单')。

  在监造师抵达卖方船厂之前,清单中规定的图纸应寄送至买方,买方应在收到后( )天内(不包括邮寄时间)将认可或注解的图纸寄回卖方。

  在监造师抵达卖方船厂的同时,买方应书面通知卖方,陈述授权监造师可代表买方认可或不认可清单中所列的但尚未寄送给买方的图纸。

  监造师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 天内将这些图纸连同认可或注解一并返回。

  如果监造师或买方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通知卖方认可或不认可,则视为这些图纸已被自动认可。

  经买方或监造师认可的图纸应视为最终的图纸,其任何改变应按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处理。

  3.监造师的监督和检查

  对本船的机械设备及舾装的必要检查由船级社和/或卖方的检查小组在整个建造过程中实施,以确保本船完全按照合同和说明书进行建造。

  在交船前的所有时间内,监造师有权按照双方商定的试验清单参加试验及在卖方船厂、分包厂或任何加工地或本船有关材料的储存地检查本船及其机器、附件。

  如果监造师发现本船的建造或材料或生产工艺不符合或将不符合合同或说明书的要求,监造师应立即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如果同意买方的意见,则应在收到该通知后立即改正。

  买方应向卖方承诺和保证,监造师按照双方同意的检查步骤、日程和一般的造船惯例进行检查,并使建造成本的增加和建造误期时间减少到最低程度。

  卖方应在其造船厂或就近处免费提供买方监造师的办公室和其他必要的设施。

  在本船建造期间直到交船日,监造师可自由出入本船及其机器、附件及和本船有关的施工场地和材料加工储放场,包括卖方的船厂、车间、仓库,从事本船施工的卖方分包商和材料仓库。

  如果卖方分包厂在本市以外地区,那么前往该处的费用由买方自行承担,监造师在市内的交通由卖方提供。

  4.卖方的责任

  在本合同项下买方雇佣的监造师均被视为买方的员工,买方、监造师或买方的雇员或代理人在船上/或卖方或分包商的厂区,参与建造本船而发生人员受伤,包括伤亡在内,只要不是因卖方、卖方的雇员或代理人或卖方的分包商的重大疏忽造成,卖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只要不是因卖方、卖方的雇员或代理人或卖方的分包商的重大疏忽所致,买方监造师、买方雇员或其代理人在中国财物的损坏、灭失等,买方概不负责。

  5.薪水及费用

  按本条,监造师或由买方雇佣的雇员的薪水及日常开支,均由买方自理。

  6.进度报告

  买方有权在本船建造期间任何时候要求卖方报告本船进度情况。

  7.监造师的更换

  卖方有权书面要求买方更换对建造本船不称职和不满意的监造师,并说明理由。

  如有必要,买方将派员至卖方船厂调查此事,如果买方认为卖方要求合理,即应尽快更换。

  第五条 修改、变更和加帐

  1.如何实施

  本船建造所依据的说明书和图纸,可在本合同双方书面同意后的任何时候予以修改或变更,如果这类修改或变更或累积修改根据卖方的合理判断不会严重影响卖方所承担的其他义务,且买方同意按下述规定调整合同价格、交船时间和本合同其它条款(如果有)。

  在上述条件下,卖方同意尽力满足买方的此类合理要求,使上述修改和/或变更以合理的费用和合理可行的最短时间内完成。

  此类修改或变更的协议应包括一份合同价格增加或减少(如果有)的协议和交船时间推迟或提前的协议,并向卖方提供卖方满意的附加保证,或合同的其他更改或由于更改而改变说明书的协议。

  上述修改协议或变更说明书应由双方互换鉴定书或电传而生效,双方交换的函件或电传应作为建造本船说明书的修改部分,并作为本合同和说明书的一部分。

  在修改和/或变更说明书的协议达成后,卖方应按此对本船的建造进行修改,包括任何增减项目和建造相关的工作。

  如果双方因无论何种原因未就调整合同价格、或延长交船时间或提供卖方附加保证或修改合同条款达成协议,则卖方没有义务接受买方的任何修改要求。

  2.规范、规则等的改变

  (1)在本合同签订后,如果船级社及其他授权的法定机构修改或更改本合同和说明书中规定的规范规则时,买方或卖方在收到更改通知后应完整地以书面形式传给对方,买方收到卖方(或反之)上述通知后( )天内,买方应书面将本船修改或变更的决定(如果有)通知卖方,并由买方自行决定是否在本船上实施修改或变更并传达该卖方。

  假如买方首先同意下述条款,卖方应及时对本船进行修改和更改。

  a)关于实施此类修改或变更所发生的成本而引起的本船合同价格的增减;和/或

  b)关于实施修改或变更而引起的交船时间的延长;和/或

  c)关于实施这类修改或变更导致的保证载重量的航速的增减;和/或

  d)关于实施这类修改或变更导致本合同或说明书或两者的任何改变;

  e)由于合同价增加而向卖方提供卖方满意的附加保证。

  有关条款修改或变更的协议,应按上述有关说明书和/或图纸的同样方式处理。

  (2)如果不论何种原因,双方不能就合同价格和调整,或交船期的延长,或保证航速和载重量的增减,或向卖方提供附加保证,或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如有)未能达成协议,则卖方有权根据合同及说明书的有关条款继续建造本船,买方也应继续遵守未作任何修改的合同及说明书的条款。

  3.材料和/或设备的代用

  如果按本合同或说明书的需要用于建造本船的材料和/或设备无法及时采购而满足交船,在卖方提出合适证据并征得买方书面同意后,卖方可以提供达到船级社和建造本船所适用的规则、规范要求的材料及设备。

  4.买方供应品

  买方应在卖方指定时间内,将说明书中规定的由买方自费提供的供应品提交给卖方船厂。

  如果买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该供应品提供给卖方,且将影响交船,则本船的提交按所延迟的日期相应推迟。

  买方应赔偿由于其供应品延迟而使卖方遭受的所有损失和损害。

  此赔偿款在交船时结清。

  如果买方供应品交付延期 ( )天,则卖方为不损害自己的权益,有权在不将该项目安装到船上去的情况下继续建造本船,买方应接受按此完工的船舶。

  在买方供应品送交卖方后,卖方应负责按说明书规定将项目存储和处理并安装到船上,不另收费。

  在买方供应品运达后,双方应负责共同开箱检查,如果发现损坏且无法安装,则卖方有权拒收该买方供应品。

  第六条 试航

  1.通知

  卖方以书面或电传并经书面确认的方式至少提前三十(30)天发出通知,并提前七(7)天确切通知买方和监造师关于本船按照规格书所述进行试航的时间和地点,买方和监造师要立即认可已收到该通知。

  买方代表和/或监造师应在船上见证该试航,并在试航期间检查本船的性能。

  若买方和监造师收到通知后,买方代表无法参加本船试航,本船的交船日期将因此根据买方代表迟到的天数做相应的延长。

  如在上述通知收到后,买方代表无法参加本船试航引起试航延迟七(7)天以上时,买方将被视为放弃参加本船试航的权利,卖方可在无买方代表参加的情况下自行试航,对此,买方必须在卖方和船级社会签的证书基础上于试航后并对本条提及的修正处修改后方接受本船。

  该证书用以证明本船符合合同和规格书要求,并在各方面均是满意的。

  卖方特此保证为买方代表按时办妥必要的入境签证,否则,试航将推迟至买方代表抵达卖方船厂时为止,由此引起的延迟不得作为本合同第八条中的允许延迟。

  但是如果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和/或规定,卖方无法接受买方代表的国籍和其他个人资料,那么应卖方电传要求,买方应立即更换该代表或数名代表。

  否则本合同第七条所述的交船日期,若气候恶劣,该试航将推迟至气象条件许可时的次日进行。

  本合同双方理解到,试航所在的中国水域,其气象条件多变,而且事前并无警报。

  为此,本船试航期间若气候突变恶劣,阻碍试航继续进行,同意将本船的试航中止和推迟至天气好转的次日进行,除非买方以电传方式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认,以天气突变前所作的试航为基础接受本船。

  如果因气候恶劣而推迟试航,该延迟应视为本合同第八条中的允许延迟。

  2.如何实施

  (1)凡与试航有关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在本船试航期间和试航时,卖方必须自费提供必要的船员以符合安全航行的条件。

  试航应按规格书规定的方式进行,并满足规格书规定的性能。

  试航路线由卖方确定,试航应在配备有速度测定设施的试航水域内进行。

  (2)为满足规格书规定的试航条件,卖方应为本船提供所需的水、燃油和油脂,买方提供润滑油和液压油。

  双方提供的上述物品均应符合主机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在试航和试验期间所消耗的水、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油脂类费用由卖方承担。

  3.试航载重吃水

  买方根据本条第二款(2)规定提供试航所需供应品外,卖方应提供本船所需的淡水和试航所需的备品,使本船达到规格书规定的试航载重吃水所需的压载(淡水、海水或其他规定的压载物)由卖方付费。

  4.验收或拒验的方法

  (1)当卖方通知本船试航结束时,买方或买方的监造师应在此之后六(6)个工作日之内,以电传并用书面确认方式通知卖方接受本船或连同有关理由拒绝接受本船。

  (2)但,若试航结果表明本船或本船任一部分包括其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规格书要求,卖方应会同监造师检查故障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故障进行修改,若有必要重新进行试航,买方不承担额外费用。

  当卖方通知这些修改和/或重新试航完成时,买方应在此六(6)个工作日内根据卖方所作的修改和更正后和/或重新试航的情况以电传并以书面确认的方式接受本船或连同有关理由拒绝接受本船。

  (3)如果买方未能在上述(1)和(2)款规定的六(6)个工作日之内以电传并以书面确认接受或连同有关理由拒绝接受本船,买方应被视为已接受本船。

  (4)本合同双方若对本船试航、试验的结果产生任何分歧、则应按地十三条规定的仲裁办法予以解决。

  (5)买方不能因试航和/或进一步试航后有保留意见或备注而拒绝接受本船。

  卖方必须在按本合同交船前完成此类修改(如果这些修改被卖方接受)。

  5.剩余消耗品的处置

  在买方接船时,本船还剩有卖方为试航提供的燃油、淡水或其他消耗品,买方同意以交船港的现行市场价向卖方购买上述物品,买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3(5)和4(5)规定付款。

  买方应自费为试航提供润滑油和液压油,买方将以原价偿还上述试航实际消耗的润滑油和液压油,卖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3(6)和4(6)规定付款。

  6.验收的有效性

  按上述规定,只要本船符合本合同和说明书,买方以书面或电传通知卖方接船应为最终的和有约束力。

  如果卖方符合下述其他条款规定的全部程序交船,买方不得拒绝卖方正式提交本船的要求。

  第七条 交船

  1.时间和地点

  根据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完成试航(或可能的重新试航)并为买方接受后,按技术说明书要求,本船将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或之前在安全系泊状态下由卖方在卖方船厂连同所有入级证书和法定证书交给买方,如果本船建造或本合同的履行因本合同许可的原因延迟交船,上述日期可予以顺延。

  上述日期或按合同条款延迟的交船日期称之为'交船日期'。

  2.何时和如何实施

  如果买方和卖方各自履行了其在本合同中的全部义务,本船的交付应在卖方向买方提交确认交船的交接船证书以及买方向卖方接船证书的同时立即生效,交接船文件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生效。

  3.应提交给买方的文件

  在买方接受本船时,买方应将下列文件(取决于第五条2中的内容),连同交接船证书提交给买方。

  (1)卖方按说明书进行的本船试航报告;

  (2)本船设备、属具含说明书规定的零备件等的清单,由卖方制定;

  (3)卖方按第六条第五款指定的消耗材料、储备品清单;

  (4)卖方按说明书制定的本船完工图;

  (5)卖方提供的载重量和倾斜试验报告;

  (6)按合同和说明书要求在本船交付时需提供以下全部证书:

  ……

  各类证书需由有关当局或船级社出具。

  本船需满足本合同签字时业已生效的有关规范规则。

  所有证书应有一份原件交本船留存,二份副本交买方。

  如果在交船时船级社或卖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无法出具完整的证书,卖方需提供船级社或卖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具的临时证书,而在临时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卖方应将正式证书提交买方,对此,买方应予以接受。

  (7)卖方出具保证声明,即本船的任何留置权、费用、索赔、其他妨碍买方所有权的事项均不存在或已结清。

  特别是本船的交船港所在省或国家的赋税或费用绝对无关,也与卖方在交船前在其分包商、雇员和船员在本船试航或其他场合中发生的全部债务绝对无关。

  (8)卖方开具的商业发票。

  (9)卖方提供的销售帐单。

  4.产权和风险

  本船的产权和风险只在交船时才转移至买方。

  如上所述,双方在充分理解交船之前,本船和其他设备的产权完全为卖方所有,卖方承担风险。

  5.船舶的驶离

  买方在本船交付和接受后即拥有本船,并在本船交付和接受后七(7)天内将本船驶离卖方的码头。

  若买方未能在上述七(7)天内将本船驶离卖方的码头,在这种情况下,卖方有权要求买方在此后的任何时间立即移开本船,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船舶停泊费。

  6.本船招标

  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无法在本船按合同和说明书建造完成后接船,卖方有权在上述所有必备程序完成后招标出售本船。

  第八条 交船时间的推迟和延长

  1.推迟原因

  在实际交船前的任何时候,本船的建造和交船前所履行的条款(包括分包商的)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诸如战争、封锁、革命、动乱、战争动员、国内骚乱、动乱、罢工、破坏、工厂关闭、当地气温超过35℃、天灾、公害、瘟疫或其他流行病、地震、潮汐、台风、飓风、风暴或其他非卖方或其分包商所能控制的原因(视情况而定),以及任一描述的不可抗力,无论其性质前面是否指明,或卖方遭受损失或卖方工厂或其分包厂或本船的任何部分遭受火灾、洪水或其他有可能非卖方或其他分包商所能控制的原因或由于设备和/或材料供应厂商破产,由于上述不可抗力的原因所产生的推迟时,卖方对此类推迟不承担责任,本船交付日期予以顺延,船价不得有任何扣减,但总的延长时间不应超过所有此类推迟的总和并受本条第三款中买方取消合同的权利和本合同所有关于所有权和允许推迟交船时间的相关条款的制约。

  2.推迟通知

  在卖方认为有权按本合同宣布推迟交船时,卖方应在推迟发生之日起七(7)天内以电传并以书面确认的方式通知买方推迟的日期和原因。

  同样,此类推迟结束后七(7)天内,卖方应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买方推迟的终止时间,并确定由于此项延迟原因引起的本船交付的最大推迟日期。

  买方在收到该通知后三十(30)天内未能对卖方要求推迟交船作出反应,则被视为买方放弃反对推迟的权利。

  3.超时推迟而取消合同的权利

  如果所有允许推迟和非允许推迟的累计时间达到或超过( )天,但不包括第十三条所述的由于仲裁或买方违约或买方供应品延付引起的推迟,也不包括第五、六、十一和十二条中允许的延长或推迟交船的日期,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根据本条款并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以电传方式通知卖方取消本合同,该取消通知需经书面确认。

  卖方可在上述累计推迟时间之后的任何时候书面要求买方作出选择,这时买方在收到该要求后三十天内通知卖方其取消意图,或同意将交船日期延长至双方同意的日期,在此双方理解并同意,如果再发生本合同规定的推迟而引起取消,买方仍有权按上述有关条款取消合同。

  4.允许推迟的定义

  由本条第一款所述的原因导致的推迟,但不包括本合同条款所允许的任何其他交船日期的延长应理解为(并在此称为)允许推迟,并区别于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需调整船价的非允许推迟。

  第九章 质量保证

  1.材料和工艺的保证

  在卖方将本船交付给买方后12个月内,卖方保证对本船、其船体、机械设备及其所有部件和所有由卖方和/或本合同中的其分包商制作完成或提供的包括材料、设备(但由买方或以买方名义提供的任何部件除外)发生因材料缺陷、设计错误和/或制作工艺错误引起的缺陷承担责任。

  2.缺陷的通知

  买方发现属于本保证范围内据以索赔的缺陷或偏差后,应立即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卖方。

  在买方的书面通知中应详细说明缺陷的性质和由此引起损坏的程度。

  卖方在保证期到期后三十天内未收到缺陷通知,卖方对保证期到期之前发现的缺陷不承担义务。

  在保证期到后三十天内应电传通知发生的缺陷,需要说明缺陷的性质和损坏的程度,则随后的索赔视为符合要求。

  3.缺陷的修复

  卖方应自行对本条所保证的本船或设备的任何部分所发生的缺陷进行必要的修复和/或更换。

  这些修复和/或更换应由卖方完成。

  但是,如果卖方不能修理本船,如果卖方的更换材料、部件的运输将影响或推迟本船运行,那么在此情况下,买方可自行选择在其他地方进行必要的修理或更换,但买方无论如何应首先尽快地用书面通知或书面确认的电传,告知买方将要修理的时间和地点。

  如果本船及其运行没有推迟,其运行未受损害,卖方有权由自己的代表或船级社代表,核实买方提出的缺陷的性质和范围。

  在此情况下,卖方在检验结束后,应迅速用电传通知买方,承认或拒绝这类缺陷属其担保提供范围。

  在一般情况下,随后指派的保证工程师,将代表卖方。

  出现下列情况,卖方应立即将包括此类修理或更换含运输费的实际成本,或按日本、韩国、新加坡主要船厂实施类似修理或更换的平均费用包括其运输费用取其低者以美元电汇给买方。

  (1)卖方承认按本条应补救的缺陷,或

  (2)卖方在收到买方缺陷通知后三十天内,不接受也不拒绝上述缺陷,也不请求仲裁。

  任何争议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卖方的责任范围

  卖方对在上述担保期满后发现的缺陷不负责任。

  卖方对由于本条第一款所述原因引起缺陷或损坏负责,卖方责任局限于上面第一款中规定的担保期内,由于一般磨损或不是由于上面第一款中规定的缺陷而导致的该船设备损坏,卖方无义务修理。

  发生在海上或其他地方的火灾、意外事故、或错误处理事故、疏忽或故意疏忽,是由买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包括该船官员、船员、乘员或在该船上工作的人员引起的,而不是卖方及其雇员、代理人或分包商引起的,因而造成该船及设备损坏,卖方不负责任。

  同样,对于那些由卖方和/或其分包商以外其他人的修理或更换而造成的本船设备任何部件的损坏,卖方不负责任。

  根据本合同条款,卖方将本船交给买方后,解除了本合同所述的一切责任和义务(保留第九条所明确规定的对买方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材料、设备、设计缺陷或其他缺陷的责任和义务,以及由于卖方忽略或错误导致的损失的责任或义务。

  卖方不负责买方在本船所承担的义务中的间接损失或特定损失或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浪费时间,损失利润或收入或滞留费用在内的费用。

  本条担保及卖方责任与义务是专有的和不可替代的,于此表示买方放弃了其他补救、保证、担保或责任,无论这些权利是明示的还是默示的,由法律赋予还是其它(包括但不限于适用性、适销性和间接损坏方面的责任)规定的,是否由卖方疏忽所引起的。

  该担保不能延长、变更或改变,除非买卖双方正式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

  5.保证工程师

  卖方应指派一名或二名保证工程师作为卖方代表,从本船交付之日起为该船服务十二(12)个月。

  买方及其雇员应给予该保证工程师充分的合作以便其履行卖方代表在船上的职责。

  买方应按照该船轮机长待遇给予保证工程师,并应向其提供食宿,卖方和/或保证工程师对此不承担费用。

  买方应每月向保证工程师支付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作为各项开支,其中包括工资。

  买方还应承担在服务期满后飞返中国的旅费及保证工程师在履行其职责时与卖方面通讯联系的费用以及(如有)其医药费和住院护理费。

  买方及其继承人和/或指定人有责任向卖方和/或保证工程师和/或卖方赔偿保证工程师的个人伤害,包括死亡、或保证工程师财产的破坏、损失或缺损,如果该死亡、伤害、损失和/或缺损是由于买方,其继承人和/或指定人或其雇员和/或代理人的重大疏忽或故意失误造成的。

  有关本款细节,合同双方应按照本款内容在交船时另行签订一份协议。

  第十条 买方的取消、拒收和解约

  1.买方在本船交船前支付给卖方的付款为预付款。

  如果买方行使其根据本合同条款准许的取消和/或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买方应以书面或书面确认的电传通知卖方。

  这种取消和/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应于卖方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

  2.届时,卖方应立即以美元向买方退还其因本船而向卖方支付的所有款项,除非卖方对买方的取消和/或解除有争议而提请仲裁。

  如果卖方对买方上述的取消和/或解除本合同有争议而提请仲裁,或卖方对仲裁裁决提起上诉时,卖方不退款,买方也无权要求中国银行根据退款保函退款,直至仲裁庭的裁决生效,裁定买方胜诉,买方的取消和/或解除是合法的,并由仲裁庭通知卖方为止。

  如果买方由于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累计推迟( )天或因第三条1(3),2(3),3(3)或4(3)的规定取消或解除本合同,卖方有退款义务,那么卖方应以美元按百分之______(______%)的利率一并付给买方。

  利息自该款项被中国银行纽约分行收到之日或卖方根据第二条4(2),4(3)或4(4)指定的其它银行帐户收到买方付款之日起计算至卖方向买方电汇退款之日止。

  但按本合同第十四条规定的总损失而实施取消或解除本合同,那么应根据此要求的数额向买方退款,不计利息。

  3.在卖方向买方作此退款后,本合同各方对他方的责任、义务将完全解除。

  第十一条 买方违约

  1.违约定义

  如果出现下列情况,买方被视为违反本合同规定之义务。

  (1)根据第二条规定,第二期或第三期或第四期款项到支付期,并收到卖方按第二条提出的付款通知后,买方未予支付;或

  (2)买方在收到卖方根据第二条的规定提出的付款要求后未根据第二条第3(5)和4(5)向卖方支付第五期款项;或

  (3)卖方根据本合同第七条规定按时提交本船,而买方没有接船。

  2.违约通知

  若买方因上述付款或履行义务违约,卖方应于本条第一款所述之违约发生之日,用电传通知买方,买方应立即用电传向卖方确认上述通知已收到。

  若买方在三(3)个日历日内不向卖方发出电传确认,应视为买方已按时收到上述通知。

  3.利息和费用

  (1)如果买方对于本条第1(1)和/或1(2)规定的进度款项付款违约,自付款到期日后的15天期间,买方应按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 ______%)支付分期付款利息,十五(15)日之后按年利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__%)直至全部款项付清为止。

  如果买方未按本条第1(3)规定接收该船,应视为买方第五期进度款付款违约,并应支付按前述利率计算的利息,自第七条第7款规定的准备交船之日起算(包括当时在内)。

  (2)如果买方违反了前述1(1)、1(2)或1(3)的规定,除本合同有关规定条款外,买方不应支付卖方因买方违约而支出的成本、费用和开支。

  4.交船前违约

  (1)若买方出现本条第1(1)、1(2)或1(3)所规定的违约,可根据卖方选择,将交船日按买方违约持续时间推迟。

  (2)若买方出现本条第1(1)、1(2)或1(3)所定义的违约,并持续十五(15)天,卖方可行使下列权利和补救措施。

  (i)卖方根据本条第2款已用书面确认的电传(或传真)向买方发出违约通知,卖方有权自行选择取消或解除本合同。

  在买方收到取消或解除的电传通知后,所有买方供应品归卖方所独有,本船及其设备、机器应由卖方单方出售或采取其他措施;和

  (ii)(适用于买方对本条1(1)所定义的违约)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第五期款项、利息以及根据本合同规定出售本船所花费成本和/或费用,有权宣布未付的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款项到期,在宣布后,卖方有权要求担保人按其签发的保函条款立即支付所有未付的第二期、第三期和第四期款项。

  5.本船的出售

  (1)当按上述规定取消或解除本合同后,如果认为适当,卖方完全有权建成或不建成本船,在此状态下卖方可公开或私下出售本船,采取自己认为合适的方法而无须对买方由此招致的损失或损害负责。

  若出售本船,卖方应用电传或书面通知买方。

  (2)若出售已完工的本船,卖方出售所得收益应首先用于支付销售费用和由于买方违约给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然后支付未付的各期款项和/或合同价格差额及利息,利息按前述相关条款的规定,其利息计算自各到期日起算至售船收益日止。

  (3)若出售未完工的本船,卖方出售本船所得收益应首先用于支付销售费用和成本,由于买方违约对卖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然后支付建造本船所有成本(这里所指的建造成本应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和/或卖方为设备和/或未安装到船上的材料所付费用);和/或卖方已支付和/或要支付的本船任何费用、开支、消费和/或专利税减去卖方保留的分期款项,并补偿卖方因取消和解除本合同遭受的合理数额的利润损失。

  (4)在上述任何一情况下,若售船收益超过前述按照规定所需支付的总额时,卖方应立即将超过部分无息付给买方。

  但付给买方的各款项,如果有,数额不应超过买方已支付的各期款项的总额和买方供应品的成本。

  (5)若售船收益不足支付前述应付款项的总额,买方应按卖方要求立即支付其差额。

  第十二条 保险

  1.保险范围

  自本船第一只分段上船台之日起至本船完工、交付及买方接收之时止,卖方应自费向中国一流保险公司投保本船及运至船厂用于建造、安装到本船上的所有机器、材料、设备及舾装件,包括买方供应品。

  到交船日,保险总额应该至少等于,但不限于买方付给卖方各期价款的总额,其中包括买方供应品的价值。

  上述保险单应以卖方名义出具,此保险单下的一切损失向卖方支付。

  2.保险赔偿费的使用

  (1)部分灭失

  如果本船在交付和买方接收前,本船属于保险范围内的原因遭受损坏,且该损坏未对本船造成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卖方将凭本条第1款所指定的保险单获得保险赔偿,并将其用于修理损坏部分,以满足说明书中所列的船级社及其他团体、当局的要求,也不向买方追加额外费用,买方应按合同接收按本合同及说明书完成的本船。

  (2)全损

  若本船认定为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则卖方应当:

  (i)根据合同双方协议,按本合同条款继续建造。

  在此情况下,按前述保险单所得保险赔偿应用于重新建造和/或修理本船损坏部分和/或重新配备买方供应品,而不向买方加帐。

  但是合同双方须首先书面同意因重建工作实际需要,交船日期合理顺延及包括合同价格在内的合同其他条款的调整。

  (ii)如果出于各种原因,合同双方未能对上述事项达成协议时,卖方应立即不计利息地向买方退还买方按本合同已向卖方支付的所有分期付款以及买方船上供应品保险赔偿金额,至此本合同被视为已取消,合同各方对他方的权利、责任、义务到此终止。

  在收到有关本船实际或推定全损的电传通知后三十(30)天内,买方应根据本款内容书面或电传通知卖方对此是否同意,若买方未对卖方作出此类通知,则将视为买方对此不同意。

  本合同将视为被取消和解除,买方获前述退款,且应适用本条条文。

  3.卖方保险责任的终止

  卖方对本船的保险责任在本船交付和为买方接受时即告停止和结束。

  第十三条 争议和仲裁

  1.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交船期的变更

  若就交船的争议问题提请仲裁时,卖方无权延长第七条规定的交船日期,买方也无权在规定的交船日期或卖方新定交船日期推迟接收本船。

  如果出于仲裁而影响本船建造,卖方可以延长第七条所定的交船日期,仲裁裁决应包括允许推延交船日期的期限。

  第十四条 转让权

  合同双方都不得将本合同转让给其他个人、商号、公司、或法人团体,除非事先征得双方同意。

  第十五条 税务和关税

  1.税务

  所有与本合同有关的中国境内的税务,如果有,包括印花税(如果有的话)应由卖方负担。

  卖方在中国境内或其他地方获得的用于建造本船的设备或装备,其税务和/或关税应由卖方负担。

  2.关税

  根据合同/或说明书条款将要或可能由买方从国外提供安装到本船的材料和设备以及由买方从国外提供本船航行用的备件、食品、物资在中国境内征收的关税以及出口本船或其部件、设备的出口关税费用(如果有),应由卖方向买方补偿并保证买方利益不受损害。

  除上述的税务和关税外,其他的税务和关税,如果有,应有买方负担。

  第十六条 专利、商标和版权

  本船的机器和设备可能印有专利号、商标和厂商名称。

  卖方应保证买方不受专利责任或各种性质与种类的专利侵权的索赔,其中包括履行本合同用于本船的已获专利或可获专利的发明而支出的费用,也包括可能有的诉讼费用和开支。

  本条所述内容不应理解为可以转让本合同有关设备的专利权、商标号和版权。

  上述权利应完全归其真实、合法所有人持有。

  当本合同其他条文相反,卖方基于本条的责任,将不随任何具体期限届满而终止。

  卖方在此承担的保护范围不包括由买方提供给卖方的设备或部件。

  第十七条 通知

  所有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通讯应使用以下地址: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地址变更,变更方应用挂号信通知对方。

  若未给对方以变更通知,则对方以前知道的地址,将被视为是正确的地址。

  所有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要求、请求、说明书、建议和通讯,在到达对方地址后即视为已递交、答复确认电传或传真在发送时即视为已递交。

  所有有关本合同的通知、通讯、说明书和图纸应用英文书写,本合同双方无义务将其译为其他语言。

  第十八条 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具备下列条件后生效:

  (1)本合同与说明书已签字;和

  (2)卖方收到根据本合同第二条3(1)和4(1)规定的第一期分期付款;和

  (3)卖方收到根据第二条第6款由买方一流国际银行出具的并由中国银行及卖方认可的保函;形式如合同附件'B'。

  (4)买方收到根据第二条第7款由中国银行总行银行部出具的退款保函,形式见本合同附件'A'。

  不论什么理由,上述各项条件中有一项或几项没有实现,则本合同应视为无效,不再具有任何效力。

  第十九条 解释

  1.适用法律

  双方同意本合同和每一条款均按 国法律解释并有效。

  2.不一致性

  本合同说明书中所有文字和要求是用来阐述、解释和完善本合同的要求的。

  但如果说明书的文字和要求与合同条文不一致的解释,在此情况下,应以本合同条文为准。

  说明书与图纸也是互相解释的。

  如果有的内容,图纸上标明但说明书未作规定或说明书有规定而图纸上未标明,应视为两者都包含此内容。

  如果说明书与图纸相矛盾,以说明书为准。

  但在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同意对说明书进行的修改,可能会引起合同与说明书不一致或矛盾时,则以修改或变动为准。

  3.定义

  没有指明'银行日'或'工作日'的'日'应理解为'日历日'。

  在此证实,有关各方于本文开头写明的日期正式签署本合同。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

  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造方:________________

更多相关推荐:
基本合同范本

合同甲方乙方甲方所委托的事项乙方接受委托就委托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信守执行一付款方式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将委托总费用的30作为定金付给乙方事后支付剩余的70原则上乙方收...

(免费)合同范本大全

合同范本大全合同范本大全房屋租赁合同样本contractshowaspid20xx劳动合同书样本contractshowaspid2131有限公司章程范本contractshowaspid283合作协议书con...

合同样本-产品采购合同(范本)

产品采购合同模板合同编号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邮编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邮编甲乙双方均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成立有效存续正常经营的公司均具备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全部资质及能力甲乙双方在北京市在...

普通销售合同范本

购销合同订单号甲方卖方乙方买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二交货时间三交货方式1买方自提2卖方送货收货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四验收方式品牌商标规格型号是否相符产品是否破损数量是否相符货到后一日内买方如无疑义视为货物验收合格五付...

合同范本大全

合同范本大全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订立合同双方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市街巷号的房屋栋间建筑面积平方...

20xx年劳动合同范本

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姓名甲方基本情况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基本情况劳动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合同样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一节协议书编号发包人全称邻水县国土资源局法定代表人李明法定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鼎屏镇古邻大道39号承包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注册地址发包人为建设邻水县关门石滑坡被动防护网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购买设备合同范本

购买合同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购买项目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二合同价格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

材料合同范本

材料供应合同合同编号字第号本着相互信任长期合作的精神甲乙双方依据下列条款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供需双方工程名称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邮编电话第二条合同标和价格乙方负责向甲方...

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个人合作协议甲方姓名身份证号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条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一甲方出资人民币元...

融资租赁合同范本

融资租赁合同范本1合同号码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传电话开户银行传真帐号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传电话开户银行传真帐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融资租赁合同范本20xx

融资租赁合同范本20xx融资租赁合同范本20xx合同号码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传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

合同范本(4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