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金融的地位越来越突出,金融创新也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和先导力量,具有强大的作用力、渗透力和推动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金融的毕业论文范文一:金融职业教育创新思考
摘要: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和发展,对金融职业教育教学模式的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
互联网金融兴起下金融职业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应坚持需求导向的应用性、能力导向的复合性、市场导向的广泛性和就业导向的紧迫性等原则,依据互联网金融的特点优化金融职业教育对象的素质要求、知识要求和能力要求,
以培养出能够满足互联网金融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的人才。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职业教育;模式
自2013年“互联网金融元年”以来,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成为国内金融业界重要的新事物。
互联网凭借其“平等、开放、分享”等特征迅速渗入传统金融行业中,催生了一大批如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众筹、云金融、财富管理等众多的互联网金融新产品、新模式。
截至2014年12月底,其效益已经突破10万亿,其中较为典型的互联网金融平台——P2P网贷平台数量达到1500家,从业人员约为39万,超过200万家企业因此受益。
互联网金融也于2014年首度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为互联网金融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利信号。
在这一发展背景下,金融职业教育必须分析现有模式存在的问题,通过构建新的教育模式,向金融行业培养和输出互联网金融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满足互联网金融对金融通才的需求。
一、互联网金融兴起对金融职业教育提出的新需求
(一)互联网金融人才的理念与思维急需转变
互联网精神决定了互联网金融人才的理念与思维急需转变,其中最重要的是培养和内化互联网思维,以及迁移和转换互联网金融职业角色。
1.培养与内化互联网思维
互联网思维即为互联网精神、互联网理念、互联网经济。
在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时代,金融主体呈现出多元化特征,网络小额信贷等新兴业务应运而生。
传统依赖于金融中介的金融交易活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取而代之的是成本低、交易便捷灵活的无中介模式,这必然要求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及时转变,使培养的现代金融人才更加契合互联网思维,能够在全面开放、多元变量并存的互联网环境中形成职业思维模式,能够在设定的互联网金融环境、互联网金融业态中进行思考和工作。
高职教育要以开放性、兼容性的互联网理念作为人才培养模式变革的切入点。
2.快速转换金融业职业角色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代,传统金融机构也已经意识到互联网发展带来的冲击,互联网企业攫取了传统金融业的丰厚利润,使得传统金融机构在业务创新、产品重构等方面的竞争更加白热化。
这必然会要求从业者具备互联网思维,必然会增加对应用型、复合型金融人才的需求。
因此,金融业人才必须及时迁移与转换自己的职业角色。
相较于传统金融职业人才角色而言,互联网时代的金融职业人才更需要改变理念和思维,更需要具备“通识知识、创新意识、互联思维”的能力素质。
3.知识的掌握与能力的提升
互联网金融教育新模式要求学生通晓金融学基本原理,掌握金融学分析问题的基本方法,具备各项金融基本技能。
此外,还需要掌握互联网金融的基础理论,互联网金融领域内的互联网营销、P2P网贷、众筹融资、互联网支付等典型业态分类的特点。
与此同时学生还要掌握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在加强信息技术与金融产品交叉结合的基础上,初步具备设计创造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能力。
要系统学习互联网金融中的征信、风险测量、风险评估和风险定价的原理,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处理知识和项目管理知识,了解现代企业管理、财务会计等基础理论知识等。
在能力方面,互联网金融复合型人才应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适应能力,拥有良好的沟通和协作能力、语言与文字的表达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拥有互联网金融运行、管理能力;运用互联网新媒体对金融产品和服务进行营销的能力,具备一定的公关能力,能较好地驾驭和掌控商务谈判。
(二)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叠加的教学方式及内容的改变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全方位的渗透、影响和改变,使得金融业的格局、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就必须要求金融职业教育做出相应的调整。
互联网金融需要的是应用型、复合型“通才”,所以不能只是针对传统金融机构的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硬技能)进行培养,而是需要采用基于互联网金融思维的金融变革需求开展教学,有效地将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进行相互叠加,
从而在传授传统业务知识和硬技能之外,更加注重学生思维、创新和互联互通的软技能等能力的培养,改变传统教学方式,创造开放的、互动性强的金融通才培养环境。
互联网金融运行的路径、平台、程序等鲜明特点,也需要金融职业教育在教学各环节得以体现,以实现从职业教育到职业实践的对接。
(三)就业导向的新需求
1.培养模式需要重构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形成了金融业新的就业模式、就业路径和就业机会,职业教育在金融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中需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的培养目标。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更重视金融企业与学校之间的“订单”合作,根据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P2P公司等新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基层业务岗位进行针对性培养。
2.职业生涯规划需要重塑
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就业元素,就业元素权重、企业录用诉求等发生了变化,需要在就业策略上进行调整。
在互联网金融人才职业生涯规划上需要进行重塑,切实做好目标定位。
初始就业岗位包括:互联网金融一线业务操作、产品营销、支付结算、系统运营与产品维护、电子商务、投资理财、征信、贷款、风险管理等各项工作。
经过3~5年工作经验积累后可向具有管理职能和专业业务职能的岗位发展。
二、应对互联网金融时代金融教育现存问题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与金融教育的脱节
当前高职院校金融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仍停留在银行柜台人员等传统低技能就业岗位,对新形势下互联网金融创新领域的金融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涉及很少。
因此,当前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与当前高等职业教育金融教育现状呈现出脱节的状态,必然会使得学生失去兴趣。
(二)市场需求的即时性与教育创新滞后性的矛盾
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催生了众多互联网金融企业和相关工作岗位,而且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必将颠覆传统金融业务。
而现实中,大部分高职院校的课程建设缺乏创新,没有反映金融业的新发展,在金融理论教材的选用上仍停留在互联网时代以前的版本,滞后性明显。
(三)教育环境与教育现状的不匹配
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和大数据时代,金融职业教育者应该时刻关注最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动态,金融理论学界及业界的变化,以及当前的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及重点,以随时拓展创新教学内容。
但现阶段,教学质量与评估手段均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教师主动去更新符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教学内容,也部分导致学生学习兴趣的降低。
(四)区域经济发展与区域互联网金融教育需求的不均衡
互联网金融具有强有力的跨界整合能力,相对于传统金融业来说,互联网金融对证券,银行、保险,资产管理等金融行业的整合运作能力要更加强大。
跨界整合是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特点,将不同行业的功能结合起来,为区域经济的空间和深度的拓展起到了很好的推动力。
互联网金融需要既懂金融又懂信息技术的、具备跨界知识背景的金融人才,而这种复合型人才培养对金融职业教育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从实践中看,当前金融专业与计算机专业的学生仍旧各自培养,忽略了跨界知识的培养,结果出现了这两类学生的能力具有一定的非均衡特征,造成了高校毕业生与市场需求脱节。
三、互联网金融教育模式创新的路径
(一)培养学生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观念
以金融学科为立足点的基础上,重点培养学生的互联网精神和互联网思维。
让学生掌握扎实的互联网相关理论及技术应用的前提下,强调以互联网技术为主体的信息技术对金融各个行业的渗透和融合。
培育具备互联网视野的、能迅速介入金融一线的,能综合运用大数据资源、整合各类互联网工具、推进金融创新的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通才”
将金融学和信息技术学科相融合,以实际工作岗位和工作过程为引领,对教学内容进行增减。
如投资理财专业可以考虑在兼顾传统课程设置的基础上,开设譬如电子商务类课程,在实践环节上,通过网上金融交易操作强化计算机课程的学习;计算机专业可考虑开设金融类选修课程,在注重学生信息技术培养的过程中,兼顾学生金融基本知识的讲授。
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组织专业教师开发互联网金融数据分析等与互联网金融密切相关的课程,这样所培养出来的学生,既能够掌握扎实的金融学专业基础知识,拥有熟练的金融业务操作能力与技能,具备一定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业务营销能力,还掌握信息技术方面的知识和业务操作技能。
(三)优化课程设置,实现课证融合
课程设计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对接,优化现有的课程设置,实现学生完成金融经济与投融资领域课程的学习后,能够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如会计从业资格证、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保险代理人证书等。
按照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职业标准重新设计课程内容,并将职业考证课程纳入复合型金融人才培养方案,合理安排培养计划,实现课证的融合。
(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触角深化和前移
以培养学生职业能力为目标建立校内实训基地,设置互联网金融实训室、软件开发与应用实训室、网络资源共享实训室、多媒体技术实训室等校内实训室以满足生产性实训的需要。
根据专业面向的不同工作岗位群需要,加强与相关企业的合作,比如微贷网等互联网金融企业。
与能够提供软件开发和网站建设岗位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使学生能够参与企业真实软件、网站项目的开发与测试,使学生了解项目开发的基本流程,并能承担简单的程序编码和测试工作。
与互联网金融产品销售公司建立合作关系,使学生能够走入市场,锻炼学生的营销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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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融的毕业论文范文二:农业循环经济金融支持体系的构建
摘要:
近几年,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较多问题,比如经济发展带来的环境破坏、资源不足等严峻问题成为当今社会的主要问题,影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
为了解决这类问题,必须建设循环经济,环境资源紧张的局面。
在这种环境下,我国农业经济也必须积极倡导循环经济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金融体系一定要给予足够的支持,这样才能有效的提高我国农业循环经济的实施效果。
第二篇:金融贷款毕业论文
关于金融贷款的毕业论文该如何写呢?下面小编整理相关论文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金融贷款毕业论文【1】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究竟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还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
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来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存在较大争议。
由于在事实认定、举证责任分配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分歧,各地法院甚至同一法院不同合议庭之间的裁判规则都不一致,造成大量的“同案不同判”现象,现目前审判主流观点有三种。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当严格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即只要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外举债,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例外情形包括双方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夫妻财产实行分别所有制且债权人知情等情形,
需要举债人的配偶举证。
第二种观点认为,应当根据借款用途确认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即有条件的适用《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但将举证责任分配给举债人的配偶。
第三种观点认为,应根据借款的目的、用途区分日常家事行为还是商事行为,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第四十一条,《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综合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笔者认为,第三种观点辩证地理解、适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兼顾了债权人的信赖利益的保护和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更符合当前的生活实际、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有利于公平保护债权人和夫妻双方及家庭的权益,有利于维护诚信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
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从两方面予以认定,第一方面就是债务形成时是否是出于夫妻双方的合意,如因夫妻双方合意而向债权人举债,则不管所借款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另一方面,如该笔债务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合意形成,而是夫妻一方单独向债权人举债,则应结合该款项的实际用途综合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婚姻法》二十一条的共同债务是指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需要或为共同生产经营需要或为履行抚养、扶养、赡养等所负的债务。
具体到司法实践中,如涉及离婚案件时,往往存在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与他人串通伪造债务或者把自己赌博、吸毒、高利贷、非法集资等欠债伪装成合法的家庭支出而举债给其配偶造成损害的情况,这时应适用《婚姻法》二十一条来认定共同债务,
即债务未经夫妻双方合意形成,仅举债一方认为其所借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应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借款一方举证证明其所借款项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如举证不足,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如涉及到民间借贷案件时,往往存在夫妻合谋以离婚为手段,将共同财产分配给一方,而将债务分配给另一方,借以达到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目的的情形,这时应综合应用《婚姻法》二十一条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因为在此类案件中,债权人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仅需证明举债人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举债因而享有家事代理权,或者对经营性借款构成表见代理,且借款已经交付,因为债权人对举债人夫妻之间是否有借款合意难以举证,也难以取得配偶事后的追认,
且借款实际用途因交付后失去控制也难以举证。
对于举债人配偶而言在未合意举债情况下要否认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两种但书条款,即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来证明该起债务
是个人债务。
但笔者认为还存在的第三种但书情形,即即使举债配偶一方不能证明存在该解释的两种情形,但只要证明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举债人所借款项金额过大明显超出家庭生活需要,或者借款时双方已经长期分居没有享受借款带来的利益等,以此推定债权人主张债务不是
夫妻共同债务的。
综上所述,夫妻共同债务存在于离婚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时应区别对待,尤其是民间借贷中,债权人和举债人配偶之间都存在着举证难问题,故在债权人、举债人配偶举证完成后还应重点结合并审查债权人对出借目的的陈述以及与举债人夫妻之间的关系来综合认定债权人
所主张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笔者更倾向于在举债人配偶否认作为共同债务的前提下,如其能举证证明该借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应推定该起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这不但符合法律规定,而且也符合公平原则和立法目的。
金融贷款毕业论文【2】
油公司的债务风险
隐藏在油价背后的债务正在左右着石油公司的命运。
2016年4月17日OPEC组织召集世界主要产油国,召开了讨论冻产协议的多哈会议。
但伊朗在产量恢复至400万桶/天之前,不考虑加入冻产协议,因此并未出席多哈会议,直接导致协议流产。
至此,沙特和伊朗两国宗教、地缘政治和意识形态上积怨进一步加深。
2016年7月WTI原油价格徘徊在50美元/桶,供需失衡局面逐步向好。
大部分石油企业靠举债维持和扩大石油产量。
一定程度内,债务上升,对石油市场有正面作用。
因为石油开采出来后,其收益一般会持续较长时间。
为了今后能够持久盈利,公司通过财务系统能够提前获得前期投入的资金,便可以开始生产石油。
源源不断盈利的资金再用于偿还贷款利息。
但油价低迷,债务徒增,公司偿还不了贷款,则对油市有相反的作用,甚至越来越多的石油公司资不抵债,面临破产。
金融数据服务公司BMI Research提供的数据显示,2015年有720亿美元石油类债务到期,2016年将有850亿美元,2017年有1290亿美元。
2020年之前到期的石油类债券和贷款总计高达5500亿美元。
据美国彭博新闻社数据,截至3月底,15家最大北美和欧洲石油企业平均净债务增长至3830亿美元,约为上年的400%。
可见,公司债务剧增压力之大。
债务为何偿还不了?
一方面对于部分产油国和油公司来说,石油生产成本与油价相比依然较高。
从下图来看,在仅考虑技术可采成本的条件下,成本低于30美元/桶的只有沙特、伊拉克和伊朗,日产量约1800万桶,占世界石油产量的不足20%。
对于大多数石油公司来说,石油生产成本较高,难以长期维持。
不仅仅是生产中的操作成本高,炼油、化工和管理成本也会随着油品质量的下降而上升,企业经营举步维艰。
石油公司的赋税用于公共项目的建设,石油公司偿还利息给债券持有人或者偿还银行贷款,养老金或者保险分红就有了保障。
而公司累计的财富,一般还会再投资给公司,创造更多的就业。
一旦油价低迷,这种受益方式也难以为继。
另一方面的原因,跟油价低迷一样——需求不振。
世界范围内工人工资增长缓慢,购买力受限,因此即使石油价格低,但依然消费不掉。
石油公司亏损,工人工资下降甚至是失业。
即使是有增长,也存在工资差距加大的情况。
如右图所示,1985年以后,全世界范围内实际工资增长较多的人仅占10%左右,90%的人的实际工资几乎没有增长,工资差距在不断拉大。
每个工人工资下降,每人被迫消费更少,其他行业的商品也会被相应影响,包括其他能源、金属和食品。
面临失业的行业非常多,世界上的很多地方都能感受到衰退的压力。
其实,通过上述分析不难发现这样一个恶性循环,油价过低,油公司举债开采更多的石油保证贷款利息的偿还,而生产更多的石油只会给市场供应更多的石油,油价不可能会回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