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
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每一点意外都会给幼儿、给家庭带来深深的伤害。随着气温渐高,幼儿玩水、游泳现象更趋频繁。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为了家庭的幸福快乐,避免意外溺水事件的发生,根据东教督号[2015]7号文件要求,我们特印发此信,希望各位家长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家长要重视对幼儿进行防溺水知识教育工作,对居住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隐患地段的家长更要教育和监管好子女。尤其“双休日”和各种节假日对孩子的活动去向更要多加关注,不得让孩子参加有安全隐患的活动,发现孩子随意外出,要及时寻查去向。
二、家长务必要重视孩子游泳(玩水)的安全教育。
禁止幼儿私自下水游泳。
禁止幼儿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禁止幼儿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河边、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及游泳。
三、教给幼儿预防溺水的技能,提高自护自救能力。让幼儿知道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大声呼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未成年人发现有人溺水时,要学会报警或者呼救大人。如您发现有孩子在水边玩耍或游泳,不管是不是您的孩子,都请您能及时进行劝阻,以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希望各位能提高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让我们家园联手,共同筑起孩子的安全屏障。
祝您们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xx市xx幼儿园
第二篇:中小学生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
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范文一】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目前已进入夏季,是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期。近年来,学生溺亡事故不断发生,据教育部通报称,2015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防止发生溺水事件,海陵区教育局开展了夏季防溺水教育宣传活动,希望广大家长积极配合,认真做好防溺水教育工作。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监护责任。孩子溺亡事故往往会给家庭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各位家长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要对孩子活动去向多加关注,保持高度敏感。要让孩子做到“四不游泳”,即:一不在无家长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二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戏水;三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四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同时,和孩子一起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
二要加强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请各位家长教给孩子防溺水的技能,遇有突发溺水时能做到:
(一)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二)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三)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四)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五)发现同伴或有人溺水时,要大声呼救,一定不要贸然下水营救。
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关爱孩子的生命,是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克服麻痹侥幸的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重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与监护,在孩子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让您的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范文二】
尊敬的中小学生家长朋友: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尤其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要智慧救援,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学生安全工作需要各方面尽心尽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平安健康成长而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范文三】
尊敬的家长:
你好!
在2015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令人十分痛心。根据这一情况,现学校再次要求家长朋友们对自己的子女在游泳安全上不大意,严格要求您的孩子做到以下几点:
1、不在无监护人或其他成人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
4、在上学与放学途中不到河边、池塘、沟渠等水面戏水玩耍;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学会科学合理的应急、求助、报警方法,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前提下,不提倡随意下水营救落水人,可呼叫周围成人营救。
尊敬的家长您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在节假日、周末和放学后必须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管,坚决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xx学校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