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今天,消费者权益维护问题已逐步成为人们所普遍关注和关怀的社会问题。本文从网络买卖中消费者权益维护动身,运用因子剖析法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维护现状、消费者维权影响要素、将来消费者权益维护发展趋向等进行剖析,提出针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各个相关主体包括卖家、第三方平台、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消费者本身的合理化倡议,构成具有可操作性和推行意义的经历,以协助完成网络经济市场安康、调和、快速地生长。
关键词:电子商务经济学论文
据商务部报告显现,2014年度我国电子商务买卖额到达3.8万亿元,网络买卖额到达2586亿元,网络购物用户到达1亿。电子商务提供的新的消费形式和消费环境正对经济繁荣起着宏大作用。而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是拉动消费者需求的前置性工作,也是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根底性工作。本文时辰以网络买卖中消费者权益维护为动身点和落脚点,剖析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维护现状、消费者维权影响要素、将来消费者权益维护发展趋向,从而提出了针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各个相关主体包括卖家、第三方平台、政府相关部门,以及消费者本身的倡议,以使我国网络经济市场可以安康、调和、快速的生长。
1调查询卷编制
本次调查的内容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维护的状况,从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维护的现状、侵权现象易发环节、消费者对将来的瞻望和倡议三个方面进行深化调查。为维护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提供合理化倡议。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50份,回收问卷435份,回收率为79.09%。其中,回收问卷中有效问卷为378份,有效率为86.90%。实践样本数大于预算样本数,调查的样本容量合理。本次调查首先采用Excel表格对数据进行初步统计,及描绘性剖析。然后用spss19.0软件对数据进行推断性剖析。在推断性剖析时我们运用了信度剖析和效度剖析。
2调查数据
被调查人员对问卷中由专家评分出的18个影响要素依据重要水平打分,采用李克特5重量表计分法。依据所收回调查询卷的打分状况,运用SPSS19.0软件进行KMO测度和Bartlett球形检验。KMO值为0.81,用因子剖析能获得较好效果。在此根底上,运用方差极大旋转法和主成分剖析法进行因子剖析,选取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特征值大于1的因子共有3个,三个因子对变异量的累计解释为73.429%,累计解释率比拟合理,阐明这三个因子保存了绝大局部的信息,也阐明问卷的设计具有一定的有效性。每个因子的α系数都在0.7以上,阐明量表有较好的信度。我们剖析得出,因子1在卖家夸张宣传、商品虚假打折、商品存在冒充伪劣现象、卖家不提供发票、卖家成心延迟退货款、消费者没有得到应有效劳、商家价钱歧视、支付平安没有保证,方差奉献率到达33.577%,为第一奉献因子,可命名为网购中消费者侵权卖家影响因子;因子2在采取法律途径维权本钱高、举证艰难、维权法律不完善、电商平台不担任、商家制定霸王条款、刷单现象严重,误导消费者、媒体抵消费者维护作用太小,它综合了25.899%的信息,为第二奉献因子,可命名为外部环境抵消费者维权影响因子;因子3在消费者不主动讨取发票、消费者贪小廉价,它综合了13.963%的信息,为第三奉献因子,命名为消费者本身影响因子。
3调查结论和倡议
3.1结论
3.1.1电商平台本身的标准化运营能大大促进消费者权益的维护电商平台本身的标准化运营抵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商质量量与价钱的保证;(2)支付平安保证;(3)售后服务的有效处置。现往常电商平台的门槛普遍较低,这关于消费者来说却意味着更多的潜在消费危机。电商平台机制中的鱼龙混杂和本身固定的标准体系的不完善,使得消费者的权益遭受损失。3.1.2消费者权益维护水平与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水平有关调查剖析结果显现,消费者权益维护水平与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水平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但就目前我国已出台的相关消费者权益维护法来看,关于电子商务消费者的详细相关立法条文较少,这的确给消费者权益维护增加了很多不肯定性。3.1.3消费者防备认识与维权认识的提升能促进商家及平台抵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从消费者常用的维权方式和关于商家的一系列价钱战的反映来看,消费者的维权认识并没有那么显著。消费者维权认识能够促使本身以更高的请求去选择商家,从而在一定水平上促使商家盲目加强抵消费者权益维护的认识。因而,消费者防备认识与维权认识的提升,关于促进商家及平台增强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有严重意义。
3.2倡议
3.2.1基于消费者本身的倡议(1)进步维权认识。我们能够在购置商品之前尽量明白相关消费者维权法律法规,确保在呈现问题时有理可依;同时也要在网络购物的过程中为保证本身权益而做好防备,例如请求商家开具发票,以作为权益保证的重要根据,同时保证本身信息平安。
(2)防止贪小失大。作为消费者,我们应领先从本身动身,约束好本身行为,不为商家让出的小利所动摇,积极严厉地抵抗任何冒充伪劣商品,实在以维护本身权益为考量规范去选择商家,促使电商平台中商家抵消费者本身权益的更多保证得以完成。此外,关于存在问题的电商个户,我们应该知情告发,共同处理劣质电商效劳的问题。
3.2.2基于电商平台的倡议
(1)进步电商准入门槛。现往常的电商平台门槛尚存在一定水平的低端性,使得整个电商行业呈现一种非标准化的效劳形式,严重损伤了消费者权益。因此,在进入电商平台时需进行认证答应可以作为一个可控环节,有效防止消费者权益受损。在一定范围内进步其准入门槛,鼎力管理电商中鱼龙混杂的场面,从而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
(2)对产品进行定期抽检。目前的电商如淘宝、京东等,大多数平台并未对在线商家所售商品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查等,这使得不诚信商家常以次充好、虚高标价,经过一系列不合理手腕压榨消费者。鉴于此,对商品的定期抽检能够有效改善此类情况,从而到达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目的。
(3)出台鼓舞政策,积极打压幕后操作。
目前网络刷单现象普遍,一些商家经过不法手腕提升商品销量,误导消费者购置从而变相损害消费者权益。对此电商平台能够出台相关规则政策,鼓舞消费群体告发存在刷单行为的商家,从而共同处理商家经过不法手腕改动销售量的问题。
(4)第三方平台制度的完善。就目前来说,我国电商并没有一个完善的第三方平台去协助处理在网络购物中存在的消费者侵权问题,主要缘由是由于其存在平安隐患,同时义务制不明白和所需本钱较大,以及第三方处置不及时。第三方维权完善平安措施,明白制度等有利于消费者权益的维护。
3.2.3基于法律法规方面的倡议
(1)网络诈骗方面。倡议在网络购物环节出台相关立法保证,使得消费者在明白法律的根底上有法可循。针对其购物过程的不肯定性,可出台相关条文如商家必需为消费者开发票等硬性请求以此来作为保证个人权益维护的依据。
(2)售后效劳。针对售后效劳这方面,由于实体购物与网上购物之间的宏大差别,可请求商家在保证本身体系正常运营的状况下,严厉依照本电商平台统一标准化的售后效劳形式为消费者提供较为完善的售后效劳。
(3)电商价钱战。关于“双十一”期间的商家先虚高标价然后再打折促销的行为应从法律角度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这与商家诚信运营和久远利益亲密相关,若此处有相关立法,消费者能够在法律的保证下放心购置,本身权益也得到充沛保证。
(4)个人信息平安。由于网络中个人信息的暴露性,使得消费者无时无刻不处于一种信息泄露的危机之中。关于商家私自将消费者个人信息转交给第三方的现象,法律方面也应当制定相关条例去限制不法商家的侵权行为,只要立法得到完善,消费者个人权益才干得到充沛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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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究论文
摘 要: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
关键词:本文首先介绍了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很多问题,分别对网上支付中的问题,网络隐私问题,误导消费者问题,监督权问题,消费者损害的赔偿等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然后分别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措施;最后对本文做了简要总结。
近年来,电子商务因其具有简便、省时的优点而迅速发展。但是相应的法律法规却相对滞后,这就使得消费者很容易受侵害。所以,在电子商务中,保护消费者权益迫在眉睫,这样网络经济才能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消费权益保护中的一些问题
(一)网上支付中的问题
很多人的法制与信用观念都是很淡薄的,没有形成很完整的价值体系与观念,而且我国的有很多不成熟的交易方式,这一特点就给电子商务中的网上支付十分不利,使得很多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行为出现于电子商务中。网上支付时,消费者会将一些信用卡账号等个人资料提供给交易企业,但是此时有很多不良企业会借助很多手段将消费者信息得到,将消费者的货款盗取走。而且有很多交易企业自身也会对消费者进行欺骗,他们常利用网络是无纸化的及其无址化的特点来欺诈消费者,往往通过向消费者提供不真实的服务或者交易信息对消费者进行欺骗。
(二)网络隐私问题
在电子商务的交易的过程中,经营者通常会让交易的对方提供非常多的个人信息,很多技术方法也被用于获得他人的更多信息。这样关于信息再利用的很多问题就相应的产生了。因为网上的侵权行为的特点是监管难、隐蔽性很强,这就使得网上的很多经营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对消费者的信息与隐私进行随意买卖与使用。但是,这类侵害消费者的企业却总是利用一些格式条款,将自己的责任免除,所以,当消费者的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往往不能得到充分的保护,这种恶性循环就会给消费者带来严重的影响和后果,同时也使得网络的秩序变得更加混乱,不好控制。
(三)网络广告误导消费者
网络传媒的特点很多:速度传输快,时空无限,涉及范围广,所以网络广告逐渐被各种厂家利用,从而为其宣传与造势。社会的各个角落都充满了网络广告,虚假不实的广告连续不断,这使得很多消费者被严重的误导,但是对于这类夸大与虚假的网上广告或宣传,人们又很难对其控制,原因是不法行为人对于站点可随时将其转移或者关闭。当代的大学生非常热衷于网上购物,很多大学生通过网络来买便宜商品,但是买到后他们往往会反映所买商品和网上的图片与承诺差得很远,质量也远不如网上所评述,更离奇的是很多学生根本没有收到要买的东西。对于该现象,要想维护自己的权益却相当困难,因为协调与调节都不方便,仲裁又没有协议,诉讼的成本非常高,大家就只能不了了之。
(四)保护监督权问题
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若发现经营者、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时,消费者均可对其监督与批评。但是我国的很多法律以及很多有关司法中的相关规定,若要在网上实施则是很困难的。受害的消费者如果在网上对受害的内容进行评论,那么他就会很容易的被攻击或者被指责侵权,从而会承担很大得到责任并对其赔偿。在网络是发帖子对其进行批评时,虽然很多网友会表示支持和同情,网上的经营者会尽全力指出消费者的过分言词或者说其言辞不真实,并将其做为诉讼依据将消费者告上法庭,最终消费者会给予经营者巨额的赔偿。现实中的做法在网上行不通使得消费者不能将自己被侵害的事实得到很好的补偿。
(五)难以实现消费者赔偿权
当消费者的人身与财产受到伤害时,由于网络特性与一些网上的相关法律制度自身的缺失,这使得消费者权益即是受到伤害也得不到赔偿。消费者不能有效的获得经营者真实的身份,或者因为经营者的所在地不能找到或者不方便找到而得不到相应的赔偿。假如经过各种艰难困苦最终去诉讼了,诉讼成本很高、证据难找困难、网络交易中又存在很多纠纷等也是消费者能诉讼成功的很大障碍,最终会因为很多不确定的因素而最终选择放弃。
二、如何加强消费权益保护
(一)对现行的法律体系进行修订与完善。将消费者权利进行扩展、对赔偿制度与举证责任制度进行充分飞完善,并对专家责任进行加强,对有关侵权事件预防制度进行合理的健全。
(二)充分运用行政的公权力量,对网上的交易严加监管。对一些行政机关监测技术进行完善,一些监测体系也要充分的被完善,使行政执行与监管等阶段均能有力的进行。
(三)对于在线的争端要建立相应解决机制。比如争端调节与仲裁,该方式解决纠纷比较高效、经济。它能有效的将诉讼成本降低,还能使举证责任减少,该规定对于网上诉讼制度与程序是比较合适的。
(四)对信用制度加强,对信用体系健全。不仅要对经营者加大宣传,还要设立一些在线的制度对其批评,同时还要向全社会进行宣传,使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意识增加,促进社会建立信用制度。
(五)对消费者隐私加强保护。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特别易被泄出,所以一定要加强消费者的隐私保护,为了加强网络中的消费者保护,应该对法律保护加强,使相关行政部门监管方面职能提高,使争端解决的机制变得更加完善的。只要大家共同努力,消费者权益能得到充分保护指日可待。
三、总结
综上所述,就中国现在的状况而言,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权益保护还是有很多问题存在的。要想成功的将这些问题一一解决,不是短时间内可以顺利完成的。在现在的电子商务中,如何将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保护是一个很长期艰巨的任务,它不仅需要消费者自身的努力,这要政府及商家积极的配合,共同完成这项工作。所以,我们要对网上消费者合法的权益进行充分维护,将网上的交易环境构建的更加和谐,这样不仅能有力的刺激消费,还能使电子商务行业能迅速健康有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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