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有点时间,便跑来上网。刚刚登录了QQ,“忧伤部落”的本派掌门就告诉我说他发了一篇杂文,看了保证笑掉我的牙,我知道他一直是写散文和小说的,从没写过杂文,敢吹这个牛必定不俗,于是我说:“笑不掉我的牙,那我就回来打掉他的牙!”便匆匆忙忙去烟雨找他的这篇大作!
他的文章名曰《霉字当头》,读罢果然感觉他的确是头顶“霉”字游世间,“狗屎运”常伴身边,麻烦赶之不走、驱之不去。所谓“屋漏又遭连阴雨,行船偏遇顶头风”,自己还勒紧腰带饿着肚皮闹饥荒的时刻竟然“有朋自远方来”,所以我们的掌门“于是一咬牙就花了一个月的生活费爬了趟泰山”,按理说这好友相聚应该是“不亦乐乎”,但我们掌门竟然要“咬牙”,这心里该是怎样的苦痛啊,我想当时最好的描写也不过是打肿脸充胖子这一句话吧!
东岳泰山,自古为帝王封禅祭天之地,孔老夫子说:“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杜甫又云:“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乃是五岳之首,自古就是游览胜地,登十八盘,观日出,人生快事也。我们掌门和两个哥们累死累活爬到山顶,因衣衫单薄而被冻得发抖,想去饭店吃点东西暖和一下,结果吃到了天价的粥——20元一碗,这粥是什么做的我不知道,不过掌门说就是普通小米粥被开水冲了以后,放那10秒钟,上面是水下面则是糨糊,喝不喝随你!至于这粥碗有多大,应该不会是脸盆那么大的,也就是个普通小碗!那么这碗粥因何贵到20元一碗呢?难道仅仅是因为在泰山顶上吗?因为人们来到山顶无处进食吗?因为这里是著名的旅游胜地,所以粥也要以天价售出?我不明白,但我想起黄宏当初有个小品说过“一碗猪肉要了我半拉猪价钱”讥讽北京的饭店“宰”客,现在我们掌门还真遇到了,果然走运!
且说掌门三人服过天价的粥想来个“我醉欲眠君且去”,准备第二天看日出,找了家旅馆去问价,总算知道为什么会说“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三个人打地铺每个人还要600元”!饿的神啊,三个人1800元,这个价格的概念就是在城里1平米的房价,在我们这里就是1.5平米,而且还是有房产使用证,可以终身属于自己的!现在在这里临时住一晚就是这个价位,况且还是地铺,真是一寸土地一寸金啊,想必老板是非洲移民,知道中国人口太多,土地比较紧张!掌门实在不能装出财大气粗的样子,结果只能咬紧牙关租三件棉大衣在山上冻着,等待第二天的日出!看到这里我突然觉得这似乎不是东岳泰山,分明是八百里水泊梁山,即使不是宋江坐镇,那么也一定是孙二娘驻扎,肯定是把当年的十字坡黑店给搬了过来,只是我们掌门不是好汉武二郎,打虎的本事没有,这砸黑店的能耐也是十分缺缺啊!
旅游业,本是一方政府部门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发展旅游业也就是发展经济,旅游景点只有去的人多了才会有更大的收入,如果都是这种天价死要钱,我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去,而景点又能够坚持多久不关门?毕竟人们去旅游,是为了花心安理得的钱买个愉悦与舒畅,而不是出门去当冤大头!有钱花得要值,被人抢去也可以报警,但是被人这么“宰”去,的确是满汉全席吃出了苍蝇,实在让人心里难以接受!想起以前听说的一件事,说有一个人在北京卖矿泉水一年收入百余万,原因很简单,他就在天安门前卖水,(当然是打理好只有他一份了。)用空瓶装好自来水,冰镇一下5元钱一瓶,喝不喝随你!若是夏天正热的时候,要买便宜的附近没有水,不喝又渴,只能委屈了,看来那20元的粥及600元一人的地铺应该是由此而取得经吧?
我不清楚这泰山旅游的价格,是当地旅游管理单位制定的还是服务人员对外地人的歧视想抓几个“肥羊”宰了过瘾;也不知道有多少人被这么狠“宰”过,吃了哑巴亏不想说出来想必是怕丢了面子;更不明白为什么真正的孔孟之乡竟会有这种抢劫的黑心行为!中国的旅游景点不仅仅是一个泰山,那么其他地方是不是也是这样呢?是不是也有这种吓死人的价位等候各位出游的朋友呢?至少我现在是不敢去泰山旅游,因为我这点薄薄的家底还真不够挨一刀的!
写到这我突然想到“泰山”这个名字:泰山泰山,古人称呼自己岳父的尊称,即老丈人是也!所谓去泰山,那就是看老丈人啊,这姑爷看老丈人,如果不出点血似乎说不过去,而老丈人收姑爷点礼金也是理所当然,因此这去泰山自然是——宰你没商量!
第二篇:飘的读后感作文
很久没有一本让我欲罢不能的小说了,尤其是世界名著类的,哪怕归属于通俗小说。
最近看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中篇小说《幻夜》及《百年孤独》等虽都有不痛不痒的触动,却总是少了一些让我为书中的人物、情节、揭示的“真理”休戚与共的趣味。
不过我敢肯定,这不是书不够精彩的缘故,我热爱每一本能到我手中书,他们都是经过普罗大众挑剔过筛的结晶。之所以有些能触动我有些划过也便不再留念,更多的是我的心境与困惑是否能在当下书籍获取共鸣,或是解惑答疑。
这次翻看《飘》也是机缘巧合。它存在kindle里已不下半年,每一次书荒,眼神触过这个名字,都是毫不留念着摒弃。不知道为什么对这类噱头很大的名著反而更不敢兴趣,或许是因为涉及了太多的国外历史、阶层制度、思想差异?上一次看《百年孤独》,也不过是因为感觉受到了神指引。不过名著总是有他永流传的价值,仔细一想,还那么多的书不曾静心享受,这是多少可惜的事。
这本气势恢宏的长篇小说,有太多太多让我触动的情境。仅仅是人物某一些品格便让我唏嘘不已,斯嘉丽的愚昧无知与坚韧、白瑞德的洞察高傲、希里的无能、媚兰的善良等等,都可以让我开始絮絮叨叨一番,而小说背景下的恢弘美国南北战争战争带来的时代变迁,让我又陷入及自身渺小之感的寒蝉之禁中。
小说结尾时,思嘉才28岁,自她16岁开始掌控自己人生,才12年。动荡的年代导致她本该波澜无惊的贵妇生活失去生活保障,挣扎着一次次的崛起的同时,陆续遭受亲情友情爱情三重覆灭。她以超乎寻常的爱尔兰精神,不断抵抗着生活的碾压。她展现的“愚昧无知”恰恰是每个幼稚的人都在坚持的观点,爱而不得带来执着、陷入深渊的苦苦挣扎,美梦成真时的任性,都是人性最通用的弱点。只不过她敢爱敢恨,在深尝战乱贫穷的可怕后,不顾代价地用自己的方式征服这个世界。
而白瑞德,这个比思嘉年长17岁的男人。过于宽广的眼界与和各色人打交道经验,轻而易举地看穿她的每一个小心思,小心翼翼地宠爱着着任性的灵魂。因为过分清晰的洞察力,反而让自己陷入了无力的境地,男人就算拥有再怎么强大的内心都需要有有一片女人母性的柔软来承载,而一次次的不得后,终于消磨尽了所有的爱意。我想着这死灰般的落寞是最可怕的,其实哪怕有一丝的欲望,都能挑逗起一个人的生气。
不过谁知道呢。
这才12年的故事,往后,他们要各自经历多少个12年,遇到多少个其他人。故事永远没有结尾,只要有明天,所有的过往都是生命的养分,直到死。
所有人里面,我钦佩白瑞德。我想这纷乱的思绪,更多的是想纪念下这个轻浮的男人。这是一个多么充满勇气且智慧的脑子,与生俱来的绅士风度融合着对卑劣人性的轻蔑,不掩饰地讽刺所有人的伪善与愚昧,同时不知廉耻地利用着这些。玩世不恭的同时对于真情与美德视诺珍宝,敢爱敢恨,杀伐果断,毫不沉迷于无意义的情感,却又对爱抱有最真挚的热爱。
我是多么钦佩他的经历与能力,想成为他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