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当下,等待我们的是泱泱未卜的大世界。我们在一片混沌中喘息着,摸不到生命的脉络,旁人嘴里吐着迷惑人的话语像违法的黑厂房往洁净的空气中排放污浊。这条路,越往前走,越无知。莽撞,闯不出自己的小宇宙,只能沿着父辈为我们燃起的星星希望之火往前摸索。我想我陷入了一个困境,我需要灵魂上的支援。
荒芜的心田被风吹着扬起烟煤,焦灼还在继续。直到那天,我翻开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
主人公拥有如此完美的十八岁——独自一人,徒步旅行。他和所有十八岁的少年一样懵然无知,他和所有十八岁的少年一样血气方刚,他和所有十八岁的少年一样涉世未深、无所畏惧。所以当他的肩头负上十八岁应负的红背包时,他并没有丝毫的紧张感,而是义无反顾地向前奔跑。
在我看来,他的人生之旅,从十八岁启程,在十八岁里经受磨砺,最后于十八岁完成他的蜕变。
启程,怀着满腔热血,他像一匹兴高采烈的小马一样欢快地奔跑了起来。他是一个毛头孩子正在告别童年。从清晨走进下午,他寻不到一家旅店。他固执地想,旅途中怎可缺了旅店,正如人生缺不了理想。刚踏足社会,这是他萌芽的理智,幼稚却不失道理。诚然,这看不见也摸不着的理想就像盖茨比的绿灯,我们总向它伸出手去,却只触到它的光。但人生的海洋上,理想是必不可少的帆。
沿途,他成了一只船。柏油马路起伏不止,马路像是贴在海浪上。他颠簸着,心心念念的,依然是不见踪影的旅店。然而他以为自己找到了希望,他搭上了一辆车,即使它那么破,好像随时都会散架。但他不在乎。但轻信他人是要付出代价的,为着他的无知,他什么都没有了。其实我们都是这样的,嘴上口口声声说着有不变的信念可以为其赴汤蹈火,一旦遇上了可取代的物质,原本绷着的精神就被安逸拖垮了。这条路那么长,坚定信念没那么容易,贪图一时欢快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终点,他卧在泣血的残阳里,那么舒适,夜色从远处赶来,吞没了他。像参透了一般,原来一直要找的旅店,竟一直在这里。兜兜转转,命运那么荒唐,跟我们开一个又一个玩笑,遍体鳞伤过后,我们发现其实生活就是那么简单,但它被我们过得那么复杂。俯首抬眉间我们跨过了时光的裂缝,世界仍转动着,终于能跟上步伐。洗去青,直面责任。
轻描淡写的却刻骨铭心。沙丘连绵着,掩埋他的原本在黄沙中鲜红刺目的背包,正如悠悠岁月洗濯他的青涩。十八岁需要旅行,十八岁需要被放逐。流浪着,淌过海水再裹上黄沙。
第二篇:祖父读后感
我曾经读过一篇作品叫《祖父》,里面的故事深深地感动了我。
文中有一位这样的爷爷,他的手很难看,手背黑褐色,像岩石的颜色,手指又短又粗,手掌上的老茧有硬币那么厚。他有一位孙女叫莎莎,因为父母进了狱,爷爷在她1岁的时候,把她从城里抱到了乡下。而莎莎因从小干活也拥有一双和爷爷差不多的手:一双小手颜色黑红掌心厚实,手指短粗,皮肤粗糙,但却灵巧有力。
莎莎的爷爷是个石匠,生活很贫苦,但她很懂事,才五岁,就跟着大孩子去挖野菜;过了十岁,她可以帮爷爷搬动块小一点的石头。很快莎莎的父母出狱了,他们把莎莎接回了城里。但是回的城里的莎莎并不快乐,因为同学们都因为她那双手而嘲笑她。一天她在街上漫无目标地逛着,走着走着,她走进了一家商店,买了一副雪白的尼龙手套,突然,她想起了爷爷,想起了她和兰姐姐一起到城里为爷爷收购手套...
莎莎的故事让我受益匪浅,这也让我想到了我的故事:我的爷爷是一位农民,他也有着一双像莎莎爷爷那样的手。从小到大爷爷是最疼我的,他帮我洗过无数次手,可我从来没有帮爷爷洗过手。但自从我读了这篇作品,便立志要像莎莎一样好好孝顺家人,好好孝顺爷爷。有一次,劳累了一天的爷爷吃过晚饭后,筋疲力竭地坐在躺椅上,我走到爷爷身后,为爷爷敲起背来,他见到我在帮他敲背,爷爷忙说:“好了,好了,不要敲了,去玩吧。”“没事儿,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嘛。”我答道。爷爷满脸欣慰地说:“我的孙女懂事了,长大了,哈哈...”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们身为炎黄子孙,应该把中华的传统美德传承下去,这是我们学生要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