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住房公积金20xx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10.25

  公积金的用途其实不只是在贷款买房方面,交的住房公积金用在购买、修建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出具相关有效证明材料能证明家庭困难情况的,也可以提取出住房公积金。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绍兴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16年,召开2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审议通过《绍兴市住房公积金“十三五”发展规划》《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促进住房消费的意见》《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扩大商业性资金使用规模的建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6个处,1个管理部,5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41人,其中,在编91人,非在编5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9500家,新开户单位941家,净增单位686家;实缴职工449650人,新开户职工79503人,净增职工25536人;当年缴存额62.61亿元,同比增长13.5%。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433.90亿元,缴存余额167.8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9%、11.9%。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44.79亿元,同比增长11.0%;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1.5%,比上年同期减少1.7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266.07亿元,同比增长20.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8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不含“公转商”贴息贷款)7956笔、34.57亿元,同比降低33.7%、35.6%。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59笔、12.02亿元,柯桥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56笔、4.43亿元,上虞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94笔、5.61亿元,诸暨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59笔、4.97亿元,嵊州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87笔、3.44亿元,新昌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01笔、4.10亿元。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6.65亿元。其中,市中心5.72亿元,柯桥分中心1.99亿元,上虞分中心2.72亿元,诸暨分中心2.93亿元,嵊州分中心1.78亿元,新昌分中心1.51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47万笔、272.89亿元,贷款余额164.23亿元,同比分别增加9.2%、14.5%、12.2%。个人住房贷款率为97.9%,比上年同期增加0.4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1家,比上年增加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6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应收贷款本金0亿元,实收贷款本金0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2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6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0亿元。

  (五)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10.00亿元,当年归还7.30亿元。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16.30亿元,融资余额9.00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13.90亿元。其中,活期4.63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3.36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5.91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97.9%,比上年同期增加0.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55608.81万元,同比降低6.3%。其中,市中心18969.84万元,柯桥分中心7766.11万元,上虞分中心8223.52万元,诸暨分中心10549.05万元,嵊州分中心5186.09万元,新昌分中心4914.20万元;存款利息收入3721.3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51884.99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5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35514.21万元,同比增长137.3%。其中,市中心11628.79万元,柯桥分中心4549.88万元,上虞分中心6107.51万元,诸暨分中心7194.61万元,嵊州分中心3253.68万元,新昌分中心2779.74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27535.61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2.6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2172.99万元,其他支出5802.9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20094.60万元,同比降低54.7%。其中,市中心7341.05万元,柯桥分中心3216.23万元,上虞分中心2116.01万元,诸暨分中心3354.44万元,嵊州分中心1932.41万元,新昌分中心2134.46万元;增值收益率1.27%,比上年同期减少1.8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056.7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409.8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627.97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409.86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741.84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4352.07万元,柯桥分中心上缴1749.49万元,上虞分中心上缴1699.43万元,诸暨分中心上缴2613.42万元,嵊州分中心上缴1265.16万元,新昌分中心上缴1062.27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0018.2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966.27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3880.55万元,柯桥分中心提取5832.56万元,上虞分中心提取5790.87万元,诸暨分中心提取8953.22万元,嵊州分中心提取3500.72万元,新昌分中心提取3008.3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3524.00万元,同比增长15.1%。其中,人员经费2235.00万元,公用经费546.00万元,专项经费743.00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102.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16.00万元、69.00万元、417.00万元;柯桥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59.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09.00万元、40.00万元、110.00万元;上虞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98.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43.00万元、155.00万元、0万元;诸暨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511.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92.00万元、26.00万元、93.00万元;嵊州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20.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61.00万元、36.00万元、123.00万元;新昌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34.0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14.00万元、220.00万元、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394.31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24%。。其中,市中心0.278%。,柯桥分中心0.231%。,上虞分中心0.155%。,诸暨分中心0.478%。,嵊州分中心0%。,新昌分中心0%。。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20018.23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7.3%,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33%。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项目贷款逾期率为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0%提取。当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7.8%、6.0%和13.5%。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2.2%,国有企业占6.6%,城镇集体企业占3.0%,外商投资企业占1.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1.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0%,其他占2.9%。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9%,国有企业占14.4%,城镇集体企业占4.4%,外商投资企业占3.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6.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3%,其他占1.4%。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6.0%,中等收入群体占36.7%,高收入群体占7.3%。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32.2万笔、44.79亿元。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2.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1.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0.2%,租赁住房占0.9%,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7.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5%,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6%,其他占1.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2.1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1%,比上年同期减少1.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7549.2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24.1%,90-144(含)平方米占57.7%,144平方米以上占18.2%;新房占81.4%,二手房占18.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18.7%,双职工申请贷款占80.5%,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8%。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1.8%,中等收入群体占59.9%,高收入群体占8.3%。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483笔、20288.70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7076.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3961.5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986笔、299369.5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92.0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1886.03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7024笔、301078.50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1886.03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本市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1个,贷款额度0.2亿元,建筑面积共7.8万平方米,可解决1307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1个、额度0.2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0个、额度0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0个、额度0亿元。1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62.0%,比上年同期增加1.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6年度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及职能未作调整,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未发生变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等)。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我中心从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的通知》(绍住金管〔2007〕2号)的相关规定,按市统计局公布的绍兴市2015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8728元计,我中心核定全市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最高缴存额分别为2936元,最低分别为147元。

  3.根据人民银行和住建部相关文件规定,2016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2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75%。

  4.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未作调整。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经过2015年12月的试行,从2016年1月1日起,绍兴市正式推出“公转商”贴息贷款。

  2.2016年5月起,进一步简化租房提取审批手续,对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住房的提取政策进行了优化。

  3.2016年10月8日起,全市全面推行五项便民惠民新举措,具体包括:所有审批事项“一事最多跑一次”;提取实行“承诺制”;两项提取试行“零材料”;单位登记实行“一照一码”;全面开通综合服务“八大渠道”。

  4.初步建成集12329服务热线、短信、微信、微博、手机APP、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等八大服务渠道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5.2016年11月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合作推出银行自助终端联网转账提取功能。

  6.2016年11月,中心通过整合银行服务资源,通过工商银行等4家银行网点,在袍江开设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点。

  7.2016年11月,中心一楼银行服务大厅正式开业。银行服务大厅共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等五家银行进驻,为缴存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缴存托管开户、住房公积金卡发放等业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2016年中心启动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前期准备工作,并制定升级方案,为2017年正式启动信息系统升级,全面贯彻落实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结算应用系统做了准备。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6年我市未发生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开展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16年我市未出现管理人员违规行为。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


第二篇:克州住房公积金20xx年年度报告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克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克州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16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克州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财政拨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4个处(科),4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32人,其中,在编 21人,非在编1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937家,新开户单位28家,净增单位-6家;实缴职工4.18万人,新开户职工0.35万人,净增职工0.02万人;当年缴存额7.22亿元,同比增长(降低)29.16%。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36.68亿元,缴存余额20.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51%、8.02%。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5.67亿元,同比增长(降低)63.40%;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8.53%,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16.45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15.81亿元,同比增长55.9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4万笔4.92亿元,同比增长(降低)0.00%、5.81%。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56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1万笔30.66亿元,贷款余额12.1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08%、19.07%、12.56%。个人住房贷款率为58.41%,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2.36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3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四)购买国债:2016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增加)0亿元。

  (五)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0亿元,当年归还0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0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 9.14亿元。其中,活期5.24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3.9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 0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58.41%,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2.3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4580.55万元,同比增长(降低)-14.91%。存款利息收入959.9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577.4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7.2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2974.86万元,同比增长(降低)29.54 %。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2926.59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10.5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37.50万元,其他支出0.2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1605.69万元,同比增长(降低)-47.98%。增值收益率 0.82%,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7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6.2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39.8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29.67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55.94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73.16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19.3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454.9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759.56万元,同比增长(降低)65.52%。其中,人员经费243.49万元,公用经费147.49万元,专项经费368.5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51.61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42‰。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或增值收益)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219.31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4.23%。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0.64%、0.48%和29.16%。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7.30%,国有企业占8.64%,城镇集体企业占0.85%,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2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其他占0%。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1.15%,国有企业占6.14%,城镇集体企业占0.67%,外商投资企业占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其他占0%。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3万笔5.67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1.83%(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6.6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0.81%,租赁住房占0.35%,其他占34.0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8.1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4.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2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06%,其他占1.7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8.2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87.76%,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5.1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273.19万元。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162笔3687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717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097.9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0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2.43%,比上年同期增加(减少)-0.4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6年3月1日成立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阿图什市管理部

  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等。

  (1)缴存比例。根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新建金管〔2014〕4号)精神,2016年度,克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执行单位、个人各12%标准。各类企业参照此标准执行,但缴存比例不得低于单位、个人各5%。

  (2)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5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住房公积金缴存月工资基数上限额按不超过克州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倍的标准确定为14562元(58250元÷12×3倍=14562元),月缴存基数下限按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1310元执行。按执行12%缴存比例计算,职工月缴存额上限为3494元(单位缴14562×12%=1747元,个人缴存1747元),职工月缴存额下限为132元(单位缴1310×5%=66元,个人缴存66元)。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2016年未做调整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优化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州本级及县市管理部办公环境有了较大改观,配备了休息座椅、书写台、饮水机等服务设施,保证职工办事时等候有位坐,咨询有人答,服务有人引,住房公积金服务软环境建设达到新的水平。

  (2)简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方便办事群众,中心重新梳理业务流程,实现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在一楼服务大厅“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为提高工作效率,中心下放了阿克陶县、阿合奇县管理部的贷款审批权限,大大减少了贷款审批从县级管理部到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送审等候时间,提高了服务效率。

  (3)完善多元服务,加大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一是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将出台的公积金新政策及时进行公布;二是开通网上查询业务,职工可通过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查询公积金余额;三是扎实做好行风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受理工作。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顺利完成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改造升级,信息化管理水平大大提升。2016年克州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3.5版本正式上线运行,克州实现了业务统一、综合统筹、数据共享的信息化管理目标,实现了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对全疆统一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目标要求,为全州各族人民带来更为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行政处罚情况

  (六)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违规情况

  (七)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15日

更多相关推荐:
请示报告范文

于暂缓调高旅游专项资金在交通建设附加费中分配比例的请示市人民政府:今年x月x日,xx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决定》(x字[xx]8号),同意建立旅游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其部分资金来源于交通建设附加费的分…

报告

宿迁市宿城区洋河中学教学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宿迁市宿城区洋河中学教学楼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概述11拟建工程概况宿迁市宿城区洋河中学教学楼拟建场地位于宿城区洋河镇交通便利位置优越拟建1教学楼为4F局部3F3教学楼为3...

报告老板

1这是哪个朝代贩私药的淫僧穿越过来的还有这皮笑肉不笑外加死鱼眼天生就是一种叛变革命的长相2去你妹的不揭穿我们还是朋友剧透一时爽全家火葬场还有这先知的扮相不就是普通的黑人老大妈吗村支书都比她有饭3阿甘正传这部电一...

软件修改报告

十二软件修改报告管理系统软件修改报告拟制人审核人批准人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九日十二软件修改报告十三软件修改报告1登记号32登记日期33时间34报告人35子系统名36软件修改报告的编号37修改38修改描述49程序名...

专科总结报告

西南交通大学网络教育专科总结报告学习中心专业学号姓名西南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制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填写说明总结报告成绩均按合格和不合格两级记分

公示情况报告

青岛航空职业技术学校20xx年教师职务资格评审拟推荐人员公示情况报告我单位按照关于做好20xx年度教师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xx94号有关要求严格组织本单位20xx年教师职务资格推荐工作并对拟推荐人...

工作报告制度

工作报告制度(周报、月报、出差报告)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沟通并解决问题,促进公司效率的提升,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上海瞬渺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所有员工。1、促使员工经常自…

综述报告应该怎么写

综述报告应该怎么写?文档和报告能力是科研工作的基本能力,作为研究生务必重视自己查阅文献,整理资料和思想,并形成文档的能力。针对进入实验室的同学们缺少写文档的经验,特此介绍综述报告要求如下,请大家在写综述的时候予…

开发总结报告

[产品名称]项目结项报告【版本号】作者:完成日期:签收人:签收日期:修改情况记录:目录1引言...........................................................…

公司整改报告

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整改报告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XXXXXXXX公司整改报告江西省建设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20xx年x月x日贵局的各位领导亲临我司进行预拌砼质量专项检查。对我公司的基本情况及预…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报告范本,仅供参考)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报告范本,仅供参考)清算报告一、清算工作基本情况(一)注销企业概况。深圳市(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于年月日成立,投资人:,企业住所:,本企业未设立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二)企业注销原因:由于…

事故报告表

事故报告表,内容附图。

报告(5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