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经济学理论
按照科斯的说法,新制度经济学这个名称是由威廉姆森提出的,目的是与早期康芒斯等人的老制度经济学相区别。[1]新制度经济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在古典经济学家那儿,经济和社会、政治、法律等领域紧密相关,对经济现象的分析实际上也就是一个总体架构下的因素分析,斯密、李嘉图、马克思等古典经济学家在理解经济活动时,既关注价格等纯经济现象,同时也关注财产权、阶级、国家、道德等政治和社会制度现象,两者密不可分。
不过,这些古典经济学家的立足点还是牛顿的机械论,主要讨论商品的生产、交换和消费等人与自然的关系,即使涉及到社会关系,也把它看作是有客观规律可寻的[2]。
继古典经济学之后,发端于边沁、西尼尔、戈森等人,由杰文斯、门格尔、瓦尔拉斯、庞巴维克和克拉克等人开拓的新古典经济学则发掘了经济活动的主观面,其分析的出发点是从事经济活动的当事人的快乐或痛苦感等主观感受,但其分析的落脚点仍是商品。
为了突出个体的主观感受,新古典经济学家不惜忽略社会关系层面的东西,把政治、法律和社会制度等作为外生产物,出现在当事人决策的约束环境中。个体决策模型简化为面对客观约束的主观效用最大化,这种思路和古典经济学毫无差别,仍然是牛顿力学的产物。即使面临未来的问题,也可以通过贴现来处理,当事人能够准确比较决策结果的现值。
在牛顿世界中,经济活动的当事人面对资源约束和主观偏好,可以井然有序地完成各种活动,从而实现最大化目标。在经济活动中,人和自然的关系是基础,人和人缔结的社会关系是从属。
即使马克思正确地认识到当事人生产出商品的同时,也生产出了社会关系,并且当事人的决策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做出的,但古典经济学家仍然无法摆脱纯客观的思维,社会关系的形成和演变仍和商品配置一样,具有可设计的有序的特性。
所以,无论对古典经济学家还是对新古典经济学家,政治、法律和社会制度层面的东西是无需单独作为分析对象的。
康芒斯、凡勃伦和米切尔等人正是看到这一点,他们对古典经济学非独立地处理制度问题不满,同时对新古典经济学忽略制度问题更为不满,于是在各自的著作中,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来深入研究制度本身的问题。
在他们看来,制度不仅对生产力层面的东西有反作用,而且在很多时候甚至具有决定作用;制度涉及到的各种关系并不能仅仅通过牛顿的机械论来理解;制度是和整个社会联系在一起,制度分析只能是整体分析。
康芒斯等人的理论立足于古典经济学的分析范式,采取集体主义方法论,同时又试图突破牛顿力学范式的约束,引入休谟、马尔萨斯和达尔文等人的思想,这些思想体现了人们对真实世界的一种认知,比如制度的变化过程类似生物的演化过程;制度选择中的不确定性等。
由于和古典经济学有一定的对应性,康芒斯等人的理论被称为古典制度理论或老制度经济学,后者是相对新制度经济学而言的。古典制度理论作为一个整体没有清晰的一致的分析范式,也没有明确的研究逻辑。
比如康芒斯正确地理解了缺乏制度理论的经济学的缺陷,以及习惯法理念和经济学内在精神的一致性,却没有像凡勃伦那样发展出制度演化的理论框架,而是局限在各种制度的比较;凡勃伦准确地把握住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和经济现象变化的内在关联性。
却无法理清作为制度的演化过程中当事人的行为的成因和变化轨迹,以及这些行为与制度的关系;米切尔讨论了制度演变对经济绩效的影响,但影响机制并没有明确给出来。
科斯后来评价古典制度理论时,指出康芒斯等人仅仅提出了问题,而没有真正的制度理论,从科学化角度讲,这一点是中肯的。也因为对过去的经济学不满,特别是对古典理论无法证伪不满。
科斯尝试着沿用新古典主义的研究范式和分析方法,来分析制度本身,目的是让经济学和现实一致起来。新制度经济学正是在这种面对现实的压力和理解现实的使命中诞生了。
过去的经济学研究主要缺陷在于,一方面,如科斯所说,新古典经济学家忽视了现实的经济活动的发生机理和行为特征,仅仅关心自身主观臆想的模型世界,“被研究的东西是经济学家心目中德、而不是现实中的体系。我曾称之为‘黑板经济学’。
企业和市场似乎都有名无实。------更令人惊奇的是,在关注定价体系时,竟忽略了市场,或者说忽略了制约交换过程的制度安排。”[3]另一方面,古典经济学家和古典制度理论家虽然关注到制度的问题,但古典经济学家没有独立的制度理论。
有的只是关于制度讨论的碎片,而古典制度理论有了独立的制度理论,却没有发展起可供证伪的范式。科斯甚至偏激地认为古典制度理论毫无价值,“(康芒斯等人)他们留给后人的是一堆毫无理论价值的实际材料,很少有什么东西能被继承下来”[4]。
那么,科斯发展的理论究竟和前面的理论有何区别?首先需要肯定的是,科斯的研究主要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理论范式,其内核是理性经济人的最优决策模型,分析方法也是标准的边际分析。
科斯和新古典经济学家一样,从经济活动中的个体主观感受出发来研究制度问题,并且经济活动受到扰动的结果还是复归均衡。从这个角度看,科斯的理论和新古典经济学的差别仅仅在于分析对象不同,科斯分析的是制度,而新古典经济学分析的是商品。
其次,科斯和古典经济学家以及古典制度理论一样关心制度本身以及它对资源配置的作用,但和古典理论不同,科斯立足于个体当事人的主观感受,而不是作为整体的制度与资源配置的关系。
特别是,科斯引进边际分析方法后,制度分析不再像古典理论那样停留在空谈或模棱两可状态,而是可以通过理论模型或经验实证模型的构建来进行证伪。
因此,科斯的理论可以归结为: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范式和个体主义分析方法研究制度本身的起源、变化及制度和资源配置的关系。但科斯仅仅是开启了新制度经济学之门,而不能代表整个新制度经济学。
自从科斯发表了“企业的性质”一文,经过近四十年的沉寂,终于到20世纪70年代开始得以繁荣。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有三:一是新古典经济学本身处于建设和完善期;二是制度的作用没有被大多数人所体察;三是话语权的垄断。
不管怎样,科斯的开创性成果没有被压制,而是逐步引发了大量的后续研究,最终形成了“新制度经济学”这一别致而又影响巨大的经济学分支。授予科斯诺贝尔经济学奖当之无愧[5]。
继科斯之后致力于拓展制度研究,并为构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大厦做出卓越贡献的经济学家群星荟萃,在科斯理论的基础上,阿尔奇安、德姆塞茨等人发展了产权理论;张五常、杰森、麦克林、哈特等人发展了契约经济学;
威廉姆森等人发展了交易成本经济学;诺思等人发展了经济史的制度理论或新经济史学;布坎南等人发展了公共选择理论;威廉姆森、波茨纳等人发展了法律和经济学等等。新制度经济学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均对人们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本章在以下部分将主要阐述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框架、理论脉络、主要分支观点及其最新进展
第二篇: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
产权即财产权利,是财产权的泛称?由于人们研究侧重点和视角不同,对它的内涵与外延存在不同的理解?产权,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学家越来越重视相关理论在经济发展与运行中的作用,它已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可回避的话题。
制度经济学产权理论
20世纪 60年代以来,经济学最为引人瞩目的发展之一就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出现和发展,而产权问题的产生也可追溯到这个时期。
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最早提出了产权存在的必要,其后继者,如德姆塞茨、诺思等又对产权进行了更深入的探讨。
本文即将重点讨论产权问题的提出及其相关发展。
一、产权问题的提出
制度经济学以研究制度本身的产生、演变及制度与经济活动的关系为主,研究或倾向于制度与分配的关系, 或倾向于制度与经济增长、资源配置的关系。
制度经济学在发展过程中也形成了不同流派,新制度经济学与旧制度经济学不同,在于它从现实问题谈起,扩展了以往经济学的基本假设,它们都强调制度的重要性,新制度经济学使得经济理论对现实有了更强的解释力。
新制度经济学把对产权安排与资源配置效率之间的关系作为研究对象。
产权理论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主要内容之一 ,科斯是其创始人和领袖,在他的《企业的性质》、《社会成本问题》等文章中体现了他对产权的理解。
在科斯发表《企业的性质》一文前,经济学家一直认为:经济体制是自行运行的,生产要素受到价格支配而得到良好配置。
科斯由此提出质疑:如果价格支配是完美的,那如何解释企业的存在呢?又何须企业家发挥协调者的作用?鉴于现实和理论的差异,科斯尝试给出解释。
科斯认为:“建立企业有利可图的主要原因似乎是,利用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
”而通过建立企业,不仅可以“签订一个较长期的契约以替代若干个较短期的契约,那么,签订每一个契约的部分费用就将被节省下来”,而且“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一个“企业家”)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并且“有管制力量的政府或其他机构常常对市场交易和在企业内部组织同样的交易区别对待”。
科斯认为,企业的存在就是价格机制的替代物,因为价格机制是有成本的,最明显的成本就是发现价格的成本,而企业家恰恰可以做到以低于市场交易的价格获得生产要素,由此形成组织,这就是企业的产生。
接下来,科斯又讨论了企业规模的问题,认为企业规模大小的为“企业将倾向于扩张直到在企业内部组织一笔额外交易的成本,等于通过在公开市场上完成同一笔交易的成本或在另一个企业中组织同样交易的成本为止”。
关于这两个问题的论述都离不开“交易成本”,这也是这篇文章的核心,科斯虽然没有对这个概念做更详细的阐述,不过在他的《社会成本问题》又提到了这个问题,并延伸到了产权的提出。
在《社会成本问题》中,科斯指出:解决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那些工商业企业的行为,如果采用限制甚至惩罚施害这些传统的做法是不合适的。
科斯用牛群与谷物的例子分别讨论了“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和“对损害不负责任的定价制度”两种情境下的处理方案,继而用“斯特奇斯诉布里奇曼”、“库克诉福布斯”等四个实际生活的例子证明了自己的论述,并表明其普遍适用性。
然后,科斯指出这些论述都是在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进行的分析,而现实中并非如此。
他提出在实际生活中,如何选择三种交易制度——市场、企业和政府,即比较它们之间在组织某些活动或交易时的成本——市场中的交易成本、企业组织交易的行政成本和政府的行政成本。
任何一种制度安排都需要费用,问题的实质在于选择一种成本较低的制度安排,这就是产权概念的最早形成。
“在正交易费用情况下,法律在决定资源如何利用方面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科斯认为这是解决产权问题的关键。
后人总结了相关理论并命名为“科斯定理”:假定市场交易费用为零,只要产权初始界定清晰,无论其属于谁,都可通过市场交易使资源配置达到最优。
在此基础上又延伸出定理二:在交易费用大于零的世界里,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产权制度的设置是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
也就是说,交易是有成本的,在不同的产权制度下,交易的成本可能是不同的,因而,资源配置的效率可能也不同,所以,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产权制度的选择是必要的。
科斯阐述了交易费用存在的事实,提出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
后人对科斯定理的讨论很多,也提出了一些不足,不过他对新制度经济学的贡献是十分明确的。
二、产权问题的发展
德姆塞茨是继科斯之后对产权问题做出重要贡献的新制度经济学家之一 。
在其《关于产权的理论》和《产权理论:私人所有权与集体所有权之争》等文章中,都有这方面的讨论。
作者的《关于产权的理论》分为了三部分:第一部分,简短讨论了社会制度中产权的概念和作用;第二部分,为探讨产权的产生提供一些线索;第三部分,说明与产权合并成特定组和所有权结构的决定相关的原则。
文章首先提出:“所谓产权,意指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产权的主要功能就是引导人们在更大程度上将外在性内在化”。
也就是说使外在费用、外在收益以及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外在性最大程度的让相互联系的人们承担,既包括有害的外部性也包括有益的外部性。
产权的发展,主要源于经济价值的变化,源于发展新技术避开拓新市场产生的变化,源于旧的产权不能很好地与之协调起来的变化。
文章以土地私有权的发展与商业性毛皮交易的发展为例,解释了当过度狩猎时产权调整所起的作用。
接着作者又提出了公共所有制、私人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三种分类,着重以土地所有权为例,说明公共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
这部分作者主要提出了“产权组合为特定组的过程是由什么原则支配的?与这些特定组的产权相联系的所有权结构又是由什么原则决定的?”这两个问题展开论述。
《产权理论:私人所有权与集体所有权之争》是德姆塞茨对产权理论进行的拓展。
他先提出: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在探寻跟价格具有同样作用的因素的研究中,对所有权安排并没有给予足够重视。
他们不仅忽视了与产权结构相关的问题,而且也忽视了契约安排相关的问题。
并认为目前的产权理论过多强调了外部性,外部性虽然能解释一些经济现象,但除去外部性的考虑,私有产权的安排也是必要的。
针对世界上大多数地方,相对于集体所有制而言,私人所有制的重要程度正在增加的情况,作者做出了三方面的解释:资源分配相关人员的数量和紧密程度、参与资源配置问题的人员的生产率和资源配置问题的组织复杂性。
亚当斯密在《道德情操论》、《国富论》中提出的观点引出了作者对密集性理论的论述。
亚当斯密讲述的是以市场为导向、不断运转的商业世界的逻辑,《道德情操论》有考虑同情心、熟识程度等生物或地缘或社会学意义。
不难看出,早期的人类互动大多数发生在属于同一个家族或者住在同一个小的封建村序里的人们之间。
在更古老一些的时代,比如当封建势力占优的时候,经济互助的很大比重局限在相对狭小而关系紧密的人群之间。
作者认为,现今生产是越来越明确地为满足市场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家族、本村村民或者封建庄园,这种变化一直在发生。
如果只靠亚当斯密在着作中提到的“同情心”等并不能完成市场资源分配的重任,它们无法更有效地解决资源利用问题,因为资源分配相关人员的数量和紧密程度都比以往大大降低了。
与这种变化对应的,是技术革新和专业化的发展——降低了密集性提高了生产效率。
高生产效率慢慢地引起社会利益分配问题,鼓励努力工作、促进共享劳动成果等。
这样,又引出了作者对组织复杂性的讨论:价格制度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此外,它还必须得到保障契约执行力的社会法律制度的支持。
由此,作者提出:财产私有制度变得越来越重要,因为其制度安排可以比集体控制制度更有效地应对有效利用问题本质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