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中国法制史内容在中学历史教学中严重缺失。课标制定者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中国法制史的系统学习和正确认识是第一步,但考察现状却不容乐观,原因是学习的内容不够客观。高中历史必修Ⅰ的片面介绍使得学生对历史有了不全面的认识,古代中国只有专制和中央集权,而古希腊的民主政治和古罗马的法律制度却相当完善,两个极端的内容学习使中国与古希腊、古罗马形成鲜明的反差和对比。
一、添加中国法制史的原因
客观全面地学习和认知中国的法治文明发展史非常重要,原因如下:
1.树立依法治国理念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六十多年来,历史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在诸多方面还存在着不能适应时代要求和国民素质教育的问题。”时代要求依法治国,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是国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中要求“了解历史上专制与民主、人治与法治的演变过程,理解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不断强化民主与法制意识。”这是从目标的角度要求,而不是从内容的角度要求。内容不太明确,表述过于抽象。有必要从内容的角度具体表述,提出明确的要求。
2.对历史发展全面性认识的需要
历史发展的全面性、同步性、完整性,要求增强公民对中国法制发展的认识,增强法制意识和加深对中华法系的地位、作用的了解,客观了解中国的法制文化和法治文明。现在看到的只是只言片语、很容易导致一叶障目的不良后果。中国政治制度史的学习肯定离不开中国的法制史。但很少见在讲政治制度史时把法制史也讲得很清楚。所以,有必要添加中国法制史具体明确的内容。
3.运用唯物史观、文明史观、现代化史观和全球史观分析问题时的迫切需要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
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活动与社会经济、文化活动密切相关、相互作用。恩格斯在1883年《卡尔·马克思的葬仪》中说:“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解释……”。文明史观要求在学习文明进程的发展过程中不能让法治文明缺席。现代化史观当然也需要分析法治文明现代化基础的产生、发展、完善。
第二篇:中国法制史论文主要内容提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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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论文提纲范文一
摘要 3—5
Abstract 5—6
绪论 10—20
一、研究范围 10—11
二、史料概述 11—14
三、学术史回顾 14—20
第一章 秦法制传统的形成和延续 20—36
第一节 秦法制形成的背景 20—24
一、历史和民族背景 20—22
二、百家学说影响的背景 22—24
第二节 秦早期成文立法管窥 24—33
一、商鞅量孝公十八年铭 25—29
二、青川木简《田律》 29—30
三、虎符铭 30—32
四、立法技术的快速成熟 32—33
第三节 秦法制的延续性 33—36
第二章 秦的基层司法官吏 36—56
第一节 县级机构的组成人员及其司法职责 37—40
第二节 佐 40—46
一、佐和史是县级“少吏”的二种基本成分 40—42
二、佐的职责及其司法角色 42—44
三、佐的来源和升迁 44—46
第三节 史 46—56
一、史的来源和司法职责 46—54
二、史的升迁 54—56
第三章 秦地方司法案例分析 56—98
第一节 癸、琐相移谋购案 57—75
一、案卷文本 57—60
二、案情概要 60—61
三、法律适用 61—75
第二节 尸等捕盗疑购案 75—83
一、案卷文本 77—78
二、案情概要 78—79
三、法律适用 79—83
第三节 芮盗卖公列地案 83—98
一、案卷文本 84—86
二、案情复原 86—88
三、法律适用 88—93
四、司法程序 93
五、秦“列”制蠡测 93—98
第四章 秦地方司法案卷分析 98—134
第一节 较完整案卷的分析 101—122
一、官吏被劾纵弗论案 101—102
二、统一战争中奔命卒逃亡案 102—104
三、即讯爰书 104—105
四、失踪报案爰书 105
五、洞庭郡交办巴郡卒人案件的文书 105—107
六、覆狱查询文书 107—113
七、乡官行书不当案 113—114
八、县尉行政不当案 114—115
九、县司空失弗令田案 115—117
十、县吏失拜爵案 117—118
十一、乡长官劾船人践更案 118—119
十二、县吏被劾论罪不应律令案 119—120
十三、小史詈骂乡长官案 120—122
十四、官吏私令劳役者出庸案 122
第二节 残缺案卷的辑录和分析 122—134
一、劾文书 122—124
二、上级交办论罪的文书 124—125
三、上级交办调查案情的文书 125—126
四、同级交办案件的文书 126
五、讯问记录 126—130
六、讯问记录和鞫狱文书 130
七、诊书 130—131
八、同级间移交案卷的文书 131
九、当罪或报谳文书 131
十、具狱记录 131—132
十一、性质不明的残缺案卷 132—134
第五章 与秦地方司法有关的其它问题 134—164
第一节 秦法制在楚故地的推行 134—144
一、秦国制度的全面推行 135—137
二、秦国移民政策与法制的关系 137—139
三、楚因素对秦制度的影响 139—142
四、秦楚之际楚政治文化的短暂复兴 142—144
第二节 《封诊式》类文献的形成及其编纂技术管窥 144—151
一、《封诊式》类文献的形成和传播 144—146
二、《封诊式》编纂技术管窥 146—151
第三节 《奏谳书》类文献的性质再探 151—161
第四节 《法律答问》类文献的编纂 161—164
结语 164—168
参考文献 168—181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181—182
后记 182—183
中国法制史论文提纲范文二
摘要 3—6
Abstract 6—10
引言 13—17
一、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3—14
二、 研究的现状 14—15
三、 研究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15
四、 研究的创新之处 15—16
五、 研究的不足之处 16—17
第一章 20 世纪初的中国婚姻立法 17—43
第一节 清末中国的婚姻立法 17—39
一、 《大清现行刑律》中的婚姻立法 17—22
二、 《大清民律草案》中的婚姻立法 22—39
第二节 清末婚姻立法与婚姻习俗变革 39—42
一、 追求婚姻自由抵制包办婚姻 39—40
二、 崇尚自由恋爱抵制媒妁之言 40
三、 提倡文明婚仪抵制买卖婚姻 40—41
四、 宣传科学嫁娶抵制早婚陋习 41
五、 实行一夫一妻抵制重婚纳妾 41—42
小结 42—43
第二章 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国婚姻立法 43—85
第一节 北洋政府的婚姻立法概况 43—77
一、 婚姻立法内容 44—56
二、 婚姻司法实践 56—77
第二节 北洋时期婚姻立法的效果与社会影响 77—83
一、 深刻有余而改革不彻底 78—80
二、 偏激有余而难充分适用 80—81
三、 超前有余而社会功效差 81—83
小结 83—85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婚姻立法 85—128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婚姻立法 85—102
一、 婚姻立法内容 85—97
二、 对南京国民政府婚姻立法的评价 97—102
第二节 婚姻习俗的改革与社会风气的变化 102—121
一、 婚姻习惯和风俗改革内容 102—114
二、 社会风气的变化与评价 114—121
第三节 婚姻立法与婚俗改革的社会效应 121—127
一、 婚姻立法与婚俗改革的适用性 121—122
二、 婚姻立法与婚俗改革的实效性 122—127
小结 127—128
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立法 128—147
第一节 苏联模式下影响的新中国婚姻法 128—137
一、 借鉴苏联模式创立的婚姻法 128—130
二、 1950 年《婚姻法》的苏式基本原则 130—133
三、 1950 年《婚姻法》的社会影响与评价 133—137
第二节 1978 年以后的中国婚姻法 137—146
一、 挣脱苏联模式的中国婚姻法之恢复 137—140
二、 改革开放后中国婚姻法的发展 140—145
三、 21 世纪中国婚姻法的逐步完善 145—146
小结 146—147
结语 147—154
一、 近代以来的中国婚姻立法是循序渐进的历程 147—149
二、 近代以来中国婚姻立法的观念基础 149—150
三、 近代以来中国婚姻立法的价值内涵 150—151
四、 当代中国婚姻法的缺陷与出路 151—154
参考文献 154—160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与研究成果 160—161
后记 161—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