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机制: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年终考核:
组 长:刘卫平
副组长:李聪明 (常务) 张勤勇 林自飞 时建军
成 员:林红晖 李争童 李振宇 陈森木 刘伟 洪汉杰
2,考核程序:
(1)学校统一编制《集美中学年终考核表》,于年终发放到各部门与个人;
(2)个人按考核表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关的考核材料,进行个人申报:
(3)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统计考核分数:
(4)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批部门上报材料,并向全校公示;
二,考核的基本原则:
1,"优质优奖,打破大锅饭"的原则;
2,"重事实,重材料,重过程"的原则;
3,"部门负责制"的原则;
4,"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5,"行政,后勤管理部门与教学人员分开考核"的原则;
三,考核办法:
1,全校教职员工每人年终考核基本分为500分;
2,学校根据考核内容及其权重,定出每项考核指标的分数;
3,完成考核指标规定的要求,在基本分的基础上给予加分,反之扣分;
4,考核细则由相关部门制定,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审批;
5,学校根据当年财政的实际情况,定出考核分金额的数值;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享受年终考核奖:
1,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受刑事处分者;
2,按国家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的"一票否决"者:
3,违反上级或学校的规章制度,在考核的当年受过记过以上的行政处分者;
4,因工作严重失误,给国家或学校的利益,声誉造成严重损失者;
5,在考核的当年发生重大教学或工作事故者;
6,在学校考核工作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者;
五,有关请假的规定:
1,未经批假,教师旷课一节课,行政后勤人员旷工半天者,扣发年终考核奖金的25%;旷课两节,旷工一天者,扣发年终考核奖金的50%,旷课三节,旷工一天半者,扣发全年的年终考核奖;
2,经学校批准的事假,每天扣(2)分:一学期累计达标20天者,扣发扣发年终考核奖金的50%;全年累计达1.5月者,扣发全年的年终考核奖;
3,经学校批准的病假,每天扣(1)分;一学期累计达标30天者,扣发扣发年终考核奖金的25%;全年累计达1.5月者,扣发年终考核奖的50%;全年累计达两个月者,扣发全年的年终考核奖;
六,考核内容及记分方法:
1,班主任(年段长)工作:(另行加分);
(1)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做好工作;(5)分;
(2)做好每学期的班级工作总结,并按时上交总结材料;(5 )分;
(3)每学年对本地区的本班学生家访一次并有家访记录(10 )分,每少家访一位扣(1)分;
(4)本学年度班级无出现安全事故(10 ) 分,每出现一次安全事故扣(10)分;
(5)按部门要求开好班会并有班会课教案(5)分,每少开一次班会扣(2 )分;
(6) 每学年班级最少被评为五星级班级两次(10)分,每多一次加(2)分,达不到基本要求扣(5)分;
(7) 本学年度班级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集体加(10 )分,校级先进集体加(5)分;
(8) 班级学生在正规刊物发表文章一篇加(3 )分,宣传学校的文章另加(2 )分;校级刊物每篇加(2)分;
(9) 班级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大赛,按得奖人数计算,市级一等奖每人次加(5)分,二等奖每人次加(3)分,三等奖每人次加(1)分;
省级一等奖每人次加(10)分,二等奖每人次加(8)分,三等奖每人次加(5)分;国家级一等奖每人次加(20)分,二等奖每人次加(15)分,三等奖每人次加(10)分;
(10)按本班级集体或学生被部门,学校通报批评次数计算,每通报一次扣(5 )分;
(11)经总务部门检查核,班级公物保管良好,无人为破坏,丢失者,加(10)分;如有破坏者,按破坏的件数计,每破坏一件,扣(3)分,破坏5件以上者,扣(20)分;
(12)按照学校要求,每班每月出一份班报,完成者加( 5 )分;每少一份扣(2 )分;
(13)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班级环境布置并经部门检查合格的加(5 )分;不合格的扣( 5 )分;
(14)班级卫生情况良好,在学校的检查中受到表扬的加(5 )分;卫生
状况差,被部门通报或学校临时检查被批评的扣( 5 )分;
注:年段长按全校班主任计算,领取第十名的考核分数;
2,教学人员(含班主任)工作:
(1)以备课组为单位,所教学科高考成绩居全市第四名,中考成绩居海集片功的第一名者加(15)分,高考成绩居全市第5名,中考成绩居海集片功的第二名者加(10)分,高考成绩居全市第6名加(5)分;
(2)以备课组为单位,所教学科参加全省或全市统一会考优秀率在90%以上者加(15)分,80%加(10)分,75%加(5)分;
注:未参加高考或会考的学科领取(1),(2)两项的平均分(以全校计算);
(3)评为校先进者加(5)分,市级先进(含学科带头人)加(10)分,省级先进(含学科带头人)加(15)分,国家级先进加(20)分;
(4)能准时参加学校,年段,教研组举行的各项活动并出满勤的加(20)分,缺席一次扣(5)分;
(5)学生很满意率100%加(25)分,90%加(20 )分,80%加(10)分,70%加(5 )分,学生满意率70%以下的扣(20)分,不满意率在20%以上的扣发年终考核奖金的30%;
(6)按照学校和上级的要求,完成家访任务并能提供家访记录的加(10 )分,不能完成的,每少家访一个扣(2)分;
(7)能认真备课并按学校要求写好教案,经教务处检查合格的加(15)分,检查不合格的扣(15)分,不能提供教案的扣发年终考核奖金的 20%;
(8) 遵守学校常规,上课或集体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岗,不接打电话的加(10)分,如有违反者,一次扣(3)分;
(9)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扣(15)分,如情形严重,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或对学校声誉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的,扣除全年的年终考核奖金.
(10)经查实,由于教学不认真,教育方法不当,教学水平差,被学生或家长投诉者,一次扣(10)分,由此类推,一学年被投诉次数超过三次者,扣发年终考核奖金的50%;
(11)按照学校要求,每学期听课并经教务处核实达18节者加(15)分,每少听一节扣( 2 )分;
(12)每学年读一本教育或教学理论专著并写一篇学习心得加(10)分,否则扣(10)分:青年教师参加学校的业务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者另加(10)分;
(13)按学校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必须上交一篇教育,教学的论文或总结,未上交者扣(5)分;
(14)教师在市级以上刊物或CN级刊物发表教育或教学论文(含宣传学校的文章)一篇加(10)分;由次类推给予加分;
(15)按照学校要求,每位教师每年度必须在校园网的教师博客上发表五篇文章(每篇文章不少于1000字),达到要求的加(10)分,五篇以上者,每篇另加(3)分;达不到要求的每少一篇扣(3)分;
(16)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和总结(含个人和年段,教研组,部门),加(10 )分,否则扣(10)分;
(17)经个人申请教科室批准,参与课题实验并能提供实验过程材料的(每课题组不超过5人);学校课题负责人加(10)分,成员加(5)分;市级课题负责人加(15)分,成员加(10);省级以上的课题负责人加(20)分,成员加(15)分;如获得优秀课题的另加(10)分;
(18)在学校或部门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常规检查中合格的加(10)分,被通报者扣发年终考核奖金的 10% ;
(19)在学校或年段安排的值班中,出满勤并能完成值班任务的加(10)分,缺席或离岗一次扣( 5 )分:由此类推;
(20)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比赛或科技创新,按学生获奖的人次和等级计算.市级一等奖的每人次加(10 )分,二等奖的每人次加(8 )分,三等奖每人加(5)分;省级一等奖每人次加(25)分,二等奖每人次加(20 )分,三等奖每人次加( 15 )分;国家级一等奖每人次加(35)分,二等奖每人次加(30)分,三等奖每人次加(25)分;
(21)上课或值班期间,因不能很好履行职责,造成学生事故者,视情节的轻重,扣发年终考核奖20%至50%;情节特别严重者,扣发全年的年终考核奖;
(22) 经有关部门查实,因文明习惯不好,被学生投诉或被学校批评者,扣(10 )分;因仪容仪表不符合学校要求被学校或部门批评者,扣(10 ) 分;
(23)承担公开课教学的,校级一节加(5)分,市级一节加(10)分;
(24)为本校教师或学生开设讲座(论坛)一次加(10)分,出外讲学一次加(15)分;
3,行政后勤人员:
(1)考核当年,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任务,全年出满勤,无迟到,早退,脱岗,无投诉等现象,领取全校教职员工年终考核奖的平均数;
(2)评为校先进者加(5)分,市级先进(含学科带头人)加(10)分,省级先进(含学科带头人)加(15)分,国家级先进加(20)分;
(3)在市级以上刊物或CN级刊物发表与本专业有关的论文(含宣传学校的文章)一篇加( 10 )分;由次类推给予加分;
(4)上班或集体活动迟到,早退,脱岗者,一次扣(5)分;
(5)经部门核实,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工作态度不好,被投诉达一次者,扣(10)分;一年内被投诉达三次者,扣发年终考核奖金的 50%
(6)不能完成学校,部门交给的工作任务,影响学校正常工作者,视情节的轻重,扣发年终考核奖20%至50%;情节特别严重者,扣发全年的年终考核奖;
(7)发现产生事故的苗头不上报,不管造成事故者,视情节的轻重,扣发年终考核奖20%至50%;情节特别严重者,扣发全年的年终考核奖;
(8)因责任心不强或工作能力差,造成学校公物损坏,浪费,丢失者,,视情节的轻重,扣发年终考核奖20%至50%;情节特别严重者,扣发全年的年终考核奖;
(9)因文明习惯不好,被学生投诉或被学校批评者,扣(10)分;因仪容仪表不符合学校要求被学校或部门批评者,扣(10 )分;
(10)工作环境卫生情况良好,在学校的检查中受到表扬的加(10)分;卫生状况差,被部门通报或学校临时检查被批评的扣(10 )分;
4,学校管理干部(含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
考核当年能认真履行职责,全年出满勤,学校和部门无出现重大事故者,年度述职考核满意率在70%以上者,按全校教职员工考核成绩计算,领取第二十名的考核奖金.如有请假者,按上级及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第二篇:年终考核实施方案参考
篇一:年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评原则。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注重实绩”的原则,客观反映公司所属各部门的工作业绩和工作目标执行情况,以及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果。
二、考核对象:全体员工(不含公司总经理)。
三、考评组织:
考评小组成员由等同志组成。考评小组负责指导考评工作、审核考评结果等,人事行政部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
四、考评方法:
(一)考评前,要求全体人员撰写年度工作总结,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二)员工年度综合考评。
结合考虑员工工作业绩考核和综合表现考评情况,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占年度综合考评的60%,综合表现得分占40%。即:年度综合考评得分=工作业绩考核平均得分*60%+综合表现考评得分*40%。
1、工作业绩考评内容:即《20XX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2、综合表现考评内容。主要考核员工工作态度(15%)、工作能力(25%)、忠诚度(15分)、团队精神(15%)、创造性(15%)、组织纪律(15%)等方面情况(详见:员工年终考评表)。
3、综合表现考评权重。员工自评占10%,互评占20%,直接上级评价占40%,总经理评价占30%。
4、汇算计分。人事行政部根据相应权重计算出年度综合考评分,报考评组审核评定。
(三)、公布考评结果,发放年终奖。
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分为A、优:90分以上;B、良:80-89分;C、合格:60-79;D、不合格:60分以下。
考评结果为A者,全额发放年终考评奖;考评结果为B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90%;考评结果为C者,发放年终考评奖的60%;考评结果为D者,不予发放年终考评奖。
五、相关事项规定:
(一)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岗位聘任、评先评优、奖励等方面的依据。
(二)年终综合考评后,由公司研究适当计发年终考评奖,并确定具体金额。
(三)对被评为先进员工、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可给予一定的奖励金额。
(四)对连续二年被评为优秀员工、明星员工的,经公司研究决定,可优先晋升、加薪。
(五)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对公司有重大贡献、创造较大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给予一定的奖励。
六、时间安排:
(一)1月15日前,撰写个人述职,完成员工自评、互评。
(二)1月20日前,公司组织考评工作,人事行政部汇算计分,考评组审核评定并公布考评结果。
七、其他事项。
(一)各员工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的同时,还要检查尚有哪些工作未完成,对未完成的工作应在春节前加以落实,努力做到今年任务圆满完成。
(二)员工在年终考评测评中应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态度,如实反映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做到不随意应付,不弄虚作假。部门对员工的考评也应做到客观、公正。
篇二:年终考核方案
一、宗旨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进其工作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二、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io日初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60至69分:丙等。
同时要注意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限制
1.员工及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2日以上(不含)。
3.人数限制。
(1)特等。
各单位人数为5人以下,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各单位人数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单位主管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一书”予总经理。
(2)各单位考绩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 x 80 = 640分)。但如果该单位主管认为该单位表现极佳,得签呈总经理核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人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增减分数
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行加减分数,其按下列规定:
1、记大功1次者加5分,记大过1次者减5分。
2、记小功1次者加3分,记小过一次者减3分。
3、嘉奖1次者加1分,申诫1次者减1分。
4、旷工i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考绩平均总分数(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奖惩
1、考绩特等者,优先予以升迁职位及职务。
2、考绩奖金、罚金连同年终奖金发出。
七、申诉
凡个人对单位主管所评定的考绩分数不服者,可签报呈递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询私。凡经总经理室审查出有违反企业的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备。
九、附则
1、各员工的考绩,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批驳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2、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做裁决。
3、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