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既然是贷款,就必然有利息。
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贴息,学生在毕业前不承担贷款利息,国家鼓励贷款学生毕业前可一次性还清贷款本金。
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起息。
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标准执行。
(家长或亲朋均可以代办)
一、正常本息还款:每年12月20日为固定还款截止日,包括利息和分期偿还的本金,还款时间每年11月1日―12月19日。
学生毕业后三年为宽限期,第三年按等额本金方式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贷款学生毕业后,按贷款合同约定,学生及共同贷款人在每年12月19日之前,按规定的还款方式偿还本息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
二、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必须先申请,再还款。
(一)申请时间每年1―10月份、12月份的15日以前(含15日)均可以提交提前还款申请。
(二)还款方式
1、支付宝还款:学生须在申请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合同上的支付宝账户,系统在当月20日后自动扣款。
2、pos机还款:当月15日前学生或家长需携带充入足额资金的银行卡(信用卡除外)在县资助管理中心通过pos机刷卡还款。
3、提前还款利息结算日为当月20日。
三、 8月份部分学生贷款合同单笔到期还款。
到期还款需要在8月15日前办理,请各贷款学生及时主动还款。
四、还款办公地址:甘泉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甘泉县图书馆二楼201室)联系电话:011-4220760
第一次贷款说明:
(一).首贷: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csls.cdb.cn ) 实名注册、填写个人信息资料,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贷款并导出《申请表》打印两份。
(二).续贷:登录学生个人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续贷申请,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再导出《申请表》打印两份。
(三)贷款学生准备贷款所需材料。
6月份---7月份。
(四).8月份贷款学生携带贷款材料和共同贷款人前来甘泉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资料齐全现场办结领取受理证明。
当天办理。
(五).第一步:资助中心审查资料第二步:资助中心打印合同第三步:学生和家长签订合同第四步:学生领取受理证明 第五步: 学生上缴资料。
(六).学生携带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10月10日前,由高校资助中心在助学贷款系统中完成录入回执信息).11月15日后,国家开发银行通过第三方支付宝将贷款金额支付给学生所在院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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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申报办理分为3种类型:
其中新生和在校生首贷需要共同提交的资料有:(1)申请人必须提交书面申请书(规格a4纸,手写)。
申请书必须对其所陈述的家庭经济情况、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
只需一份。
(2)申请表一式两份(需村委会、镇民政部门、所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3)贷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户口簿复印件2份(学生和共同贷款人)(5)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低保证、残疾证、下岗证、孤儿证明、单亲证明、重大疾病证明、自然灾害证明)复印件一份。
1.高校新生贷款还需提供的资料(1)《陕西省新生及外省就读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
(见附件2)(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2份。
2.在校大学生首贷申请还需提交的资料
(1)《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见附件1)。
(2)学生证复印件2份。
3.续贷学生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需村委会、镇民政部门、所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2)《陕西省在校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2份(见附件1)。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生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辖区内;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及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八贷)
1.城镇低保户或农村低保户家庭。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3.部分残疾人家庭子女。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5.因突发性变故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导致经济困难的家庭。
6.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8.其他经济困难的家庭。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不贷)
1.家庭拥有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第二篇: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还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还款
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大学生,毕业后就要按照要求开始还款了,据悉,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方式有两种,即: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
正常还款
学生应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年度偿还利息,两年后开始还本付息,每年12月20日为国家开发银行正常还款扣款日。
贷款学生要在每年11月20日后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查询本年度应付本金及利息,并于12月15日前将该款项存入相应的贷款账户,银行于12月20日自动扣收。
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将在还款日前5天通过短信、邮件向借款学生发出还款通知,如手机号码、邮件地址变动的学生请及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进行变更。
提前还款
每年1-10月均可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需一次性还清一个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债务。
借款学生必须于每月10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系统新增申请或向当地县资助中心老师提出申请,并于当月15日前将足额资金存入相应的还款账户。
若使用支付宝还款,支付宝在提前还款扣款日从学生个人支付宝账户扣收相应款项并通过短信、邮件反馈借款学生,学生可登陆在线系统查询提前还款结果。
如当次提前还款失败,下次提前还款时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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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支付宝还生源地助学金贷款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
支付宝会根据国开行规定的扣款日期提前5天通知您进行支付宝账户的充值,您在还款日期前,需将要还款的资金 充值到您的支付宝账户,支付宝系统会在扣款日期从您的支付宝账户中扣取相应的资金转至国家开发银行!
第二种方法:
1、登录支付宝账户——【应用中心】——【助学贷款还款】;
2、输入借款人支付宝账户、身份证号码、验证码,查询还贷信息;
3、查询还款金额,进行还贷;
4、选择付款方式;
5、还款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