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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1)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必要条件,同时还要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条件
1.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
5.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2申请材料
申请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①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③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④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⑤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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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市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需提供的材料:①夫妇双方身份证、家庭成员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租房的由出租方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管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8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③低保家庭须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复印件,特困家庭须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④《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
申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的材料: ①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低保、特困家庭出具《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复印件或《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③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或直管公房租赁证原件、复印件。
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8 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④城市拆迁家庭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复印件。
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材料:《本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待修改后并报政府审定后出台。
《本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对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材料作了明确的规定。
申请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①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房源具体房号通知函件或批复意见复印件;②填写齐全的本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准购审批表;③本市房屋拆迁协议书(产权调换)原件;④申购人(被拆迁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拆迁人或拆迁实施单位盖章);⑤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贵阳保障房政策的相关信息(2)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
近年来,贵州省贵阳市克服财力不足等困难,不断创新完善保障房建设管理体系,有效封堵各种监管“黑洞”,推动保障房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
经审计署审计,未发生一起截留资金、挪用土地和违规分配行为。
一些干部和专家表示,要全面实现保障房建设目标,贵阳仍待继续突破资金筹集、完善后续服务管理等制约。
着力封堵三大监管“黑洞”
审计署前不久公布了2013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资金、土地、分配等监管“黑洞”凸显,而贵阳未发生一起保障房建设资金截留、挤占、挪用案件以及建设用地挪用行为,也没有发现保障房住户“滥竽充数”的情形。
贵阳市市长说,贵阳在保障房建设管理中,不断完善监管体系,确保“资金不截留、土地不挪用、分配不走样”。
封堵资金“黑洞”,严管“住房保障建设专户”。
据介绍,中央财政每年依据任务下拨保障房建设补助资金,由地方政府使用和控制,若在资金监管方面不严格规范,容易产生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转而用于归还贷款、对外投资、征地拆迁、资金周转等方面。
贵阳市财政局局长说,为实施有效监管,贵阳将各类保障房资金纳入专户管理,按时拨付,由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目前,贵阳财政局已拨付各类保障房建设项目资金21.4亿元,未发生一起资金截留、挤占、挪用问题。
封堵土地“黑洞”,严格预审确保项目落地。
今年,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须报国务院批准的全国106个城市中,贵阳市保障房用地申报及获批面积均居于首位;目前,贵阳市公租房开工面积已达“十二五”规划总面积的82%。
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杜华智说,贵阳市党委政府对保障房建设高度重视,对土地部门实施了“绿色通道”制度。
贵阳市对保障房建设用地每年单独组织申报,并在编制土地年度用地计划、供应计划时,优先考虑保障房用地指标,实行特事特办。
封堵分配“黑洞”,严格实施准入退出制度。
居住在贵阳市图云关公租房的李春林说,过去他们一家三口挤在不到30平方米的狭小平房里,每月房租要花去全家低保金的1/4。
2011年他家参加了市里的公租房摇号,按下摇号启动键后,符合条件的配租名单便随机生成,大家都觉得很公平。
贵阳市住建局局长汤辉说,贵阳将廉租房和公租房统一作为公租房房源进行管理,在准入环节建立了“一门登记、两次公示、三级审核”和年度复核制度;在分配环节,实行房源、过程、结果“三公开”。
从2011年至今,贵阳保障房未发生一起因分配不公引发的行政诉讼和上访。
形成保障房建设管理特色
贵阳近年来结合自身情况,探索出“政企并力、建储并举、公廉并轨、租补并行”西部欠发达城市保障房建设管理新路子,实现了保障房建设管理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为解决保障房筹资难题,一方面,贵阳于2009年4月成立了“公共住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将各种财政性资金、国有公房资产、土地资产等“打捆”整合成公司资本金,通过发行企业债、基金,引入保险资金,申请国开行、公积金、商业银行贷款等融资方式,实现优质资产良性滚动和循环发展。
截至目前,该公司已落实到位资金76亿余元,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有效缓解了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足的压力。
同时,贵阳还通过建立可持续的盈利模式,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房建设。
花溪大学城约38万平方米、7800余套公租房已经开工,中天城投集团投资30亿元的1.9万套保障房正在抓紧建设。
贵阳还实施了普通商品房配建公租房制度,规定凡是商品住宅面积在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按不低于5%的比例配建公租房。
按照“房屋银行”模式,贵阳还成立了公共租赁住房服务中心,集中社会闲散房源,面向公租房对象出租,既降低租房成本,又避免闲置浪费,目前已收储房屋5200余套。
贵阳保障房建设的另一个重要特色,是实行“公廉并轨”,坚持保障房“只租不售”和“梯度保障”。
贵阳市副市长吴军说,实行廉租房与公租房并轨管理,可以规范保障房管理,扩大住房保障面,将新就业无房职工、新毕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夹心层”纳入保障范围。
同时,根据保障家庭收入划分保障梯度,确保了保障公平,也为保障房的柔性退出摸索一条新路子,确保住房保障可持续。
近期,贵阳市又开始探索“新微公租房”。
吴军介绍,针对刚刚就业的大中专生和产业技术工人面临的“阶段性住房困难”,贵阳借鉴美、日“胶囊公寓”经验,在高新区探索“新微公租房”建设新模式。
新微公租房每户面积约30平方米,可以洗澡、做饭,基本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可满足单身者的基本生活需求,目前已开工建设约1500套。
可持续发展仍待完善三个机制
贵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效明显,但要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仍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亟待完善“三个机制”打破制约瓶颈:
完善筹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
吴军说,2011至2013年,贵阳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410万平方米,建设资金约123亿元,除获得中央补助资金12亿元外,缺口资金高达100多亿元。
目前项目业主单位主要通过银行融资缓解建设资金不足,但即使金融机构推出支持保障房项目的融资优惠措施,保障房租金收入也仅够支付融资费用,未来本金偿还尚无来源。
创新分配机制,避免低收入群体过度集中形成新问题。
从有利于社会和谐等角度出发,可考虑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刚工作的大中专生、新就业职工、乡镇教师、乡村医生、环卫工人、公安及城管协勤、保安等中低收入群体,也逐步纳入保障范围,并让不同收入层次的家庭融入居住,共建和谐社区。
完善后续服务管理机制,实行“建管并重”。
第二篇:贵阳市保障房
贵阳市保障房,为方便想了解贵阳市保障房的朋友,下面带来贵阳市保障房网登录入口,欢迎在此入口处直接登录进去。
贵阳市保障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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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
贵阳办理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业务指南【2】
事项名称:
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业务
办理程序:
(一)向户口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乡镇)提出申请;领取申请表。
(二)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受理之后30日内对申请家庭收入、住房等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符合条件的送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三)市住房保障部门收到申请材料之后15日内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在“贵阳市住宅和房地产信息网”进行15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纳入住房保障,并制作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建立档案。
(四)向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发放准购证,申请家庭凭准购证向房屋开发单位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办理依据:
贵阳市经济适用住房暂行管理规定
申报条件:
(一)户籍条件:
1、有当地常驻城镇户籍的家庭,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本市共同居住。
2、持有效《居住证》连续三年,且在贵阳市同一地址居住满五年并缴纳社会保险,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本市共同居住。
3、挂靠人才市场户籍的申请人视为具有本市城镇常驻户籍,申请时须在贵阳市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
注:户口挂靠在原就读学校的毕业生不能申请。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 收入标准:
1人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7634元;2人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7270元;3人户以上(含3人户)人均年收入低于13817元。
(三) 面积困难标准:
1、当地常驻城镇户籍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持《居住证》申请的须在贵阳市无房。
配偶方为本市农业户籍的,需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无宅基地证明。
2、申请人子女到外地就学、参军,户口已迁出本市的,可参与计算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3、申请人若因离婚失去住房的,须满2年后方可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四)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上的单身家庭符合前款规定的,可单独申请。申请人已离异(或丧偶)且年龄未满28周岁,但承担子女抚养权的可申请。
申报材料:
(一)申请表或过期的《准购证》;
(二)房源确认书:由房开公司出具。
(三)身份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四)婚姻证明:未婚的须由户籍所在区民政局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属离异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及现今婚姻状况证明。
(五)住房证明:由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服务中心、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只注明其户籍所座落地址的房屋权属,并注明申请人是房屋业主、借住、暂住、租住或寄搭等情况。
(六)收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上一年度收入情况、住房情况证明;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性质的需提供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配偶方为现役军人的需部队出具军人身份证号码以及全年度工资、奖金、补贴发放清册。
无业或无固定职业的,收入情况由户籍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调查核实后出具相关证明。
申请表格及各证明格式下载地址:http://www.fanwen118.com/(贵阳市住房保障中心网站)。
申请人需携带所有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服务机构:
贵阳市住房保障中心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早上9:00—12:00
下午13:00—17:00
工作地点:
万东桥住建局十楼住房保障中心办公室
公 示 期:
15天
受理费用: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