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番禺积分入学条件【1】
适龄儿童在番禺区入读小学的主要途径
一、具有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在地段就近入学(地段生):具有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所提供的房产证明地址一致,且父母拥有该房产100%份额,适龄儿童入户该址满一年以上。
或适龄儿童与祖辈同户同住,适龄儿童户口地址所对应的房产属于适龄儿童祖辈,且与祖辈同户同住3年以上)、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地段安排入读户口所在地附近的公办小学。
2.统筹安排入学(统筹生):具有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为其统筹安排入读辖区内公办小学。
3.入读民办学校:具有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放弃地段生或统筹生入学资格,其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通过的民办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二、穗籍非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
1.回户籍地入学:穗籍非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在入学当年5月20日前迁入番禺区户籍的,按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途径安排入读公办小学;5月21日至8月31日迁入番禺区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小学;穗籍非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若其在户籍地无居住条件需申请在番禺入读公办小学的,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公办小学(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2.入读民办学校:穗籍非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我区民办学校。
3.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穗籍非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果其父母在我区有配套公办学校的住宅小区购房并已收楼,按我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原则”(详见下文“住宅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学部分”),排序入读所在小区配套公办小学。
逾期不报名的,视作放弃该配套公办小学学位,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若未能通过上述安排入读小区配套小学的业主子女,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入读我区的民办学校。
三、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1.政策性照顾入学:符合当年广州市招生工作意见及《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由居住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本辖区内公办小学(含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2.入读小区配套公办学校: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如果其父母在我区有配套公办学校的住宅小区购房并已收楼,按我区“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原则”(详见下文“住宅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学部分”),排序入读所在小区配套公办小学。
逾期不报名的,视作放弃该配套公办小学学位,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小学学位。
若未能通过上述安排入读小区配套小学的业主子女,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入读我区的民办学校,或参加“积分申请入学”。
3.入读民办学校:非广州市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可以选择为小孩(被监护人)联系入读我区民办学校。
4.“积分申请入学”:在我区居住并持有效居(暂)住证,并在居住地办理了计划生育登记、在广州地区有稳定职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积分申请入学”途径,为其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我区公办小学或政府补贴学位的民办学校一年级。
凡被录取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逾期注册的,视作放弃学位安排,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入读我区公办小学。
住宅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学部分
一、小区内配套有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小区学位安排基本原则
(一)具有该小区户籍的业主适龄子女。
符合“人户一致”条件(指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所提供的房产证明地址一致,且父母拥有该房产100%份额)的,安排入读该配套公办学校。
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在该配套公办学校安排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业主适龄子女入学后,还有剩余学位,安排入读该配套公办学校;如果没有剩余学位,则由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附近的公办学校。
(二)没有该小区户籍的业主适龄子女。
在安排具有该小区户籍业主适龄子女入学和附近居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适龄子女入学,以及预留用作解决将户口迁到该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学位后,如有剩余学位,优先解决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无小孩在本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就读1-5年级的业主(指购房并收楼,下同)子女。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人数超出所剩余学位数,则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如果安排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后还有剩余学位,所剩余的学位由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未能通过上述安排入读该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的业主子女,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入读我区的民办学校。
业主及子女是非广州市户籍的,业主可通过参加我区“积分申请入学”的办法,为其小孩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二、没有配套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小区学位安排基本原则
(一)具有该小区户籍的业主适龄子女。
符合“人户一致”条件且适龄儿童入户该址满一年以上(如果适龄儿童与祖辈同户同住,适龄儿童户口地址所对应的房产属于适龄儿童祖辈,则要与祖辈同户同住3年以上)的业主适龄子女,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按地段生资格安排入读附近的公办小学或初中(市桥街初中招生实行电脑派位)。
不符合“人户一致”条件的,由户籍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
(二)没有该小区户籍业主适龄子女。
如果业主子女户籍不属于该住宅小区的,必须将小孩户口迁入该住宅小区才安排免费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否则需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自行联系入读我区的民办学校。
如果业主及子女是广州市以外户籍的,业主可通过参加我区“积分申请入学”的办法,为其小孩申请入读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
凡通过“积分申请入学”录取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逾期注册的,视作放弃学位安排,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入读我区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三)住宅小区房地产开发商与其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学位安排协议的,原则上按协议的相关规定安排业主子女学位。
公办小学学位安排基本原则
一、解决番禺区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具有番禺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户籍所在地的教育指导中心根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学位。
二、解决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入学。
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居住地所在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入读在本辖区内公办小学。
三、解决住宅小区业主子女入学。
小区内配套的公办小学,在解决该小区及附近居民符合“人户一致”条件及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入读的前提下,剩余学位,优先解决在招生报名时该住宅无小孩在本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就读1-5年级的业主(指购房并收楼)子女。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的小孩人数超出所剩余学位数,则按购房先后顺序安排。
房地产开发商与其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教育行政部门签订了住宅小区配套学校学位安排协议的,原则上按协议的相关约定安排业主子女学位。
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申请入学”。
公办小学在解决番禺区户籍及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适龄儿童入读的前提下,将剩余的部分学位用于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申请入学”(含镇、街自主招生)。
五、解决跨区域适龄儿童入学。
在地段生(含统筹生)和“积分申请入学”注册报名后,逾期注册学生所剩余的学位,由学校所在地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主要解决因特殊情况确需要非正常跨区域就读的适龄儿童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在番禺区入读公办学校须知【2】
一、申请范围和学分安排办法:
二、积分申请流程
2016年积分申请免费入读公办学校将于3月上旬开始,通过“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网上申请系统”(以下简称审核系统)接受网上报名。
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名。
系统将于3月7日-3月25日开放报名平台。
报名期间,申请人自行在网上注册申请信息,按照表格填写指引将个人信息填报上传。
需要参加学历证书(或职称(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前置审核的,申请人应在网上输入信息前,持相关材料到相应的审核部门提交材料,领取审核受理回执,再在审核系统内上传受理回执号。
(二)审验。
系统将于4月8日结束审验。
网上审验期间,系统将逐步呈现各项积分审核部门的初审结果。
申请人可随时查询并了解积分情况。
如对初审结果有疑问或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申诉,要求重审。
需要补充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应按审核部门要求,自行到相关审核部门补充提交材料。
(三)确认。
系统完成初审后,将公示积分结果。
4月9-11日申请人到现场签名确认,现场确认地点请留意网页公告。
(四)公示。
4月15日,公示积分结果,公示积分入学招生计划数。
(五)填报志愿。
5-6月,积分申请人根据公示的学位分布情况,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按辖区填报拟入读学校志愿。
第二篇:番禺积分入学条件20xx
由于2017年的积分入学政策还未出台,就2015-2016来给大家参考!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带来番禺积分入学条件2017以及相关的信息,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到大家!
2016广州番禺区小升初积分入学条件、时间及方式
番禺外来人员子女如何在番禺入读公办学校?番禺区教育局、来穗局近日在广东番禺中学联合举办了“2016年番禺区来穗人员子女入学政策宣讲及培训会”,没有番禺区户籍的外来人员可通过积分入学的方式为子女办理入学申请,具体条件及办理方法如下:
1、今年新举措
一是在积分结果公示与填报志愿时间安排顺序上,实行“先积分后报志愿”的操作模式。
二是“积分申请入学”报名工作也将提前到3月7日开始,届时公众可通过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门户网站、番禺教育信息网等官方媒体获取更详实信息。
2、积分入学条件
想要参加“积分申请入学”的家长:只要其户籍为非穗籍(不含港、澳、台地区)且同时具备“在番禺区居住且持有效居(暂)住证、在居住地办理了计划生育登记、在广州地区有稳定职业、依法在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这四项必备积分条件的(满足上述条件为适龄子女申请入学的为“申请人”)
3、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在报名时间内通过“番禺区来穗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入学审核系统”在网络平台上为适龄子女提出入读公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申请。
4、报名时间
2016年3月7日-2016年3月25日
5、注意事项
资料审验。
为减少申请人跑部门时间,若无特殊情况,除就业年限、学历及义工(志愿者)服务工作时限认证需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提交资料进行审验外,其余信息审验均在系统中完成。
积分计算。
除计生、居住年限、就业及社保为“必备积分项”外,技能职称、购房(租房)情况、纳税、参加义工活动、家长获奖情况等项目均为“可选积分项”,申请人可结合实际自主选择“可选积分项”积分;在分值计算方面,每类积分项都按不同的标准设定了对应的积分及封顶分值,达到标准即可积分。
若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同时参加除计生和住房积分项外其他项目积分,积分结果累计计算至最高封顶。
志愿填报。
今年与往年最大的不同在于将采取“先积分后报志愿”的填报模式。
申请人可在积分结果公示后,根据分数情况自主选择番禺区居住地(镇、街,下同)或工作地作为子女申请入学地(不得同时在两地重复申请),填报该辖区内可选学校的1-4个志愿学校。
学位分配。
学位分配分批次进行,同一批次按积分高低排序原则进行。
其中,同时符合“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暂)住证满五年、在广州地区有正当职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简称满足“省五年”条件)条件的申请人属第一批次,其适龄子女可优先获得学位分配;不符合“省五年”条件的为普通积分,属第二批次。
温馨提示
自觉接受、服从流入地政府管理,坚持办理居(暂)住证、就业证明、缴纳社会保险等,满足政策规定的条件不仅有资格参与我区“积分申请入学”,为子女争取获得入读公办学校机会,还能提早为孩子在广州市参加中考报考普通高中(广州市从2017年起实施“异地中考政策”)做好准备“积分申请入学”并非其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唯一途径。
近年来,我区一直采取积极推进、稳妥实施、逐步解决措施,努力拓宽来穗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渠道,2010年出台《印发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并于2015年修订颁发《关于印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入读住宅小区配套公办学校、积分申请入学、政策性照顾入读、参与积分入户、入读民办学校”等均为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的有效途径。
截止到2015学年为止,全区通过各种渠道为来穗人员子女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费学位累计2.1万多个。
诚信申请,按照政策指引做好资料的准备工作并保证所提供的证明资料及证件、证书真实有效。
在积分申请过程中,若查实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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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州番禺区积分入学网报指南及学位安排
番禺区2016年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结果公示已于4月22日结束。
现公布番禺区2016年提供“积分申请入学”学位的公办学校名单,请各家长以参加积分审核的注册账号登录番禺区“积分申请入学网上报名平台”,结合个人积分审核结果,填写并提交积分申请入学志愿。
有关说明如下:
网上填报志愿指南
1.系统开放时间:5月5日(星期四)上午8:30时—5月8日(星期日)下午5:00时。
2.填报对象:经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并且经过现场确认审核分数的积分申请人。
3.填报办法:
(1)以注册账号登录“积分申请入学网上报名平台”(番禺教育信息网-“积分入学申请”栏目),选定申请人后,点击“填报志愿”按钮,系统出现注册账号的监护人所属地选项、及4所志愿学校选择框;
(2)注册账号的监护人根据所填报的申请信息,选择其居住地或就业地之一作为入学申请地,选报该入学申请地辖下的公办学校志愿;
(3)申请人经积分审核、公示确认后的积分结果,是申请学位排序的重要依据。
学位分配按先“省五年优先”后“普通积分”批次、同一批次内按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积分排序分配学位过程中,如同一志愿学校同一批次内出现入学申请人积分总分相同情况,按以下顺序从高至低进行积分排序分配学位:一是居住证办理年限得分;二是广州市工作年限得分;三是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得分。
4.重点提示:
(1)二师附属初中(原新造中学)面向全区招生,各辖区报读初中一年级的申请人都可选报该校。
(2)5月5—8日期间不登录“积分申请入学网上报名平台”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2016年积分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的申请。
分配学位时间安排
1. 5月10日,公示第一次分配学位结果,发放第一批预录取通知。
2. 5月10—11日,视学位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开放第二次选报志愿。
请各申请人密切留意网上通知。
3. 5月13日,积分学位分配结束。
2016年提供“积分入学”学位的学校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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