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积分制入学申请人积分情况
2016年塘厦镇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审核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东府〔2012〕67 号)和《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府办〔2016〕36号)有关规定,按照全市统一工作部署,现将我镇积分制入学申请人积分、排名等情况分类公示如下(见附件1、2、3) 。
公示时间为 6月23日—6月29日,公示期间接受群众监督和实名举报,举报电话为:塘厦镇教育局82035116,塘厦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82077848。
申请人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网址:http://rlzyj.dg.gov.cn)详细查询个人积分。
按照塘厦镇2016年积分制入学招生计划,2016年6月29日下午5:30 后,我局将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后入围名单,并在塘厦教育信息网( 网址:http://www.fanwen118.com/ )公布 。
入围学生的家长务必在6月30日—7月2日下午5:00前自行上网填报志愿(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网址:http://rlzyj.dg.gov.cn) ,全市志愿填报系统将于7月2日下午5:00关闭, 逾期不予补报或修改志愿 。
我镇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家长,请携带受理回执和积分方的身份证在7月2日上午12:00之前到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由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填报。
家长在填报志愿之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塘厦镇2016年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情况及安排原则》(见附件4)或上网(网址:http://www.fanwen118.com/)查看,我局也已在塘厦镇教育微信平台“塘厦教育(tangxiaedu)”发布和在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大厅张贴。
志愿填报结束后,我局将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安排,将录取名单发放到各个学校。
7月10日前,由各个学校通知报到注册时间和建立学籍所需提交的资料。
附件 1:塘厦镇积分制入学小学一年级最终排名表;
附件 2:塘厦镇积分制入学初中一年级最终排名表;
附件 3:塘厦镇积分制入学插班生最终排名表;
附件 4: 塘厦镇 2016 年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情况及安排原则。
塘厦镇人民政府教育局
2016 年 6 月 23 日
第二篇:番禺积分入学申请
番禺积分入学申请
番禺区2016年来穗人员子女积分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起始年级积分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一、积分监护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表所列项目参加积分。积分监护人配偶同为非广州市户籍,且同在番禺区居住、就业的,可同时参加除“计划生育”和“住房保障”外其他项目的积分,积分结果可累积计算至最高分封顶。
二、各积分项目由积分审核系统统一完成审核、积分、排序。资料提交逐步过渡到使用民生卡进行。
序号 | 项目 | 条件和标准 | 积分 | 提交申请 (原件及复印件) |
1 | 计划生育 (最高得分40分) | (1)持有《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 5分 | 网上填报信息,审核系统核实。 (4)、(5)项不得同时得分。 |
(2)按要求在计生部门登记婚育信息,纳入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 | 5分 | |||
(3)符合计生政策,无政策外生育 | 30分 | |||
(4)监护人有超生行为,但入学申请人为政策内生育 | 15分 | |||
(5)入学申请人为政策外生育,已缴纳完毕社会抚养费 | 15分 | |||
2 | 居住年限 (最高得分35分) | (1)在番禺区居住并持有效居(暂)住证 | 2分 | 网上填报信息,审核系统核实。 (2)、(3)项不可同时得分 |
(2)截至申请日居(暂)住证连续办理满5年,28分;超出按0.35分/月加分 | 最高33分 | |||
(3)居(暂)住证累计办理月份,每月0.35分 | 最高33分 | |||
3 | 就业 (最高得分25分) | (1)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有就业登记证明、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每月得0.4分,不满一个月不得计分) | 最高25分 | 网上填报信息后,必须到人社劳动部门审验资料核实(详见指南)。 |
(2)(个体户/企业)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每月0.4分) | ||||
4 | 参加社保 (最高得分30分) | (1)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每月0.1分) | 最高6分 | 网上填报信息,审核系统核实。 (本项目只对积分监护人在广州社保系统缴纳社保的部分积分) |
(2)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每月0.1分) | 最高6分 | |||
(3)失业保险(每月0.1分) | 最高6分 | |||
(4)工伤保险(每月0.1分) | 最高6分 | |||
(5)生育保险(每月0.1分) | 最高6分 | |||
1-4项为必备积分项,其中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证满五年、在广州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为第一批优先批次积分。 5-8项为可选积分项: | ||||
5 | 技能职称 (最高得分25分) | (1)副高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 25分 | 须提前到人才交流中心、职业技能鉴证部门提交材料,领取前置受理回执号。详见办事指南。 (“学历”指属于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教育。) (本项目只取最高分) |
(2)博士 | 25分 | |||
(3)硕士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 | 25分 | |||
(4)硕士 | 23分 | |||
(5)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 | 23分 | |||
(6)大学本科 | 20分 | |||
(7)大专或高职学历,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 | 20分 | |||
(8)大专或高职 | 15分 | |||
(9)技师职业资格、中级职称 | 15分 | |||
(10)高级工职业资格、初级职称 | 13分 | |||
6 | 纳税情况 (最高得分20分) | 近5年(2011年1月-2015年12月)内,缴纳个人所得税额每千元1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其企业或工商户缴纳各税累计每5万元1分。期间有偷逃欠税行为的,本项目不予计分。 | 最高 20分 | 网上填报信息,审核系统核实。 |
7 | 住房保障 (最高得分25分) | (1)在番禺区合法租住,提供经流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借用)合同,且在租赁地所在镇(街)申请入读的,5分。其租赁房经查实属违章建设的,不予计分。 | 最高 25分 | 网上填报信息,审核系统核实。 (1)+(2)项与(3)项不得同时得分。 |
(2)在番禺区合法租住“安全星级出租屋”,经流管部门核定每9分折算为本积分申请1分。折算到20分为最高得分。 | ||||
(3)在番禺自有产权房, 25分。若其产权房经查实属违章建设的,不予计分。 | ||||
8 | 加分奖励 (最高得分50分) | (1)入学申请人(小孩)是少数民族的。 | 最高10分 | 户口证明 |
(2)参加番禺区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 | 最高10分 | 申报后到团区委查验(详见指南) | ||
(3)最近5年内,在番禺服务期间获得镇(街)政府(办事处)表彰的加5分/人 .次。 | 最高10分 | 获奖证书或表彰单位证明 (获奖种类由各部门指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