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全市公开招聘教师涉及全市康巴什新区、8个旗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市卫生学校、理工学校,共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54人。其中,经市编办核准并报自治区编办备案同意,招聘编制内教师358人,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招聘教师696人(聘用后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编制内同类岗位标准执行)。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蒙医学教师岗位录取成绩最高者优先列编注册。详情见鄂尔多斯市全市教育系统各学校201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后)。
本计划安排20%左右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安排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
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以及我市2009年统一招募的乡村两级“储备人才”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二、教师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报考中等专业学校、中学教师不受户口限制。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护士须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含中考、高考入学前为鄂尔多斯市户籍)的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
2.不具有鄂尔多斯市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护士岗位在鄂尔多斯市境内的高等及中等院校的符合条件的毕业生。
(2)在鄂尔多斯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生。
(3)取得博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以上条件中,201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5年8月6日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教师第一学历须具备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 专业对口;报考幼儿教师须具备全日制中等幼儿师范或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报考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护士岗位须具备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以上报考人员应持有《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2014年9月前毕业的往届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6日至1997年8月6日期间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4年8月6日至1997年8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考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鄂尔多斯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或在2015年8月6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5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并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九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直接登陆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网(www.fanwen118.com),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一周前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9:00至2015年8月12日下午5:3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8月13日下午5:30。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吋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教师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职位。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由相关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8月13日下午5:30。
第二篇:20xx下半年江门台山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启事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的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台山市第一中学等4所学校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5年下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15年下半年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年龄须年满18周岁(1997年8月1日前出生)。
7.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4年及2014年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以及2016年后毕业的在校生),且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2015年8月17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须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201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其他人员可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岗位已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4年版)》(附件2)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的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不能以第二专业报考。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设置没有专业代码的专业,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必须与此招聘岗位的专业一致。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四)工作经历年限。
招聘岗位如设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从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以毕业后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或在该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应届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条件要求的必须是至现时连续从事相关工作。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15年8月底止。
(五)其他。
1.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技能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结婚证、居民户口本等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17日。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或2015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同意方可报考。
4.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6.本公告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的解释。
7.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录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 网站(http://www.fanwen118.com/)、台山人才网(http://www.fanwen118.com/)和台山市教育局网站(以下简称“市教育局”)(http://www.fanwen118.com/)查询招聘信息。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8月19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台山市教育局人事股(台山市台城台东路98号)。
(三)报名要求。
1.填写《台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报考人员可在正式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