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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社团为自愿结成的学校性团体。
第二条 本社团的宗旨是:发扬 hip-hop文化 展现嘻哈风格。
第三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 开展理论学习,进行学术交流;(二) 聘请专业人士举办授课;
(三) 开展文娱校园活动;(四) 加强与其他社团的交流互访。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本社团实行会员制,会员入会、退会自由。
第五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学籍;(二)承认本社团章程,愿意履行会员义务;
(二) 热爱音乐、街舞事业,肯于钻研;(四)热心社会公益,乐于服务社会;
(五) 积极要求上进,志于提高自己。
第六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 提出入会书面申请;(二) 社团审核;
(三)社团接到申请后,于七日内做出决定。审核未被通过的,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 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 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 共享本社团提供的各种信息、资料;(四) 获得本社团服务的优先权;
(五) 对本社团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六) 由本章程、会员大会决议、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执行本社团的决议;(二) 维护本社团的合法权益;
(三) 承担社团安排或委派的任务; (四) 参与社团每次活动;
(五) 按规定交纳会费; (六)由本章程、会员大会决议、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会员经向社团秘书部提交书面声明后即可退出社团。会员在学期注册期内,经催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团委会决定可予以除名:
(一) 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二) 故意损害社团权利、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损失的;
(三) 社团活动无故不到三次或一年累计五次的;(四) 其他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的;
会员被除名的,自除名决定公布之日起即丧失会员资格。当事人被除名后,七日内可要求主席团复议一次,主席团的复议决定为终局裁定。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一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须有三分之二多数的会
员出席。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二) 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
(三) 选举和罢免社团执行机构提名的各部门负责人;
(四) 审议社团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 决定终止事宜;(六)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社团团委会是会员大会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社团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四条 社团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二) 检查会员大会、社团团委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 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 主持社团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社团团委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 协助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学年工作计划;
(二) 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部门开展工作;
(三) 协助团委会会长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六条 社团团委会下设:秘书部、组织部、宣传部。各部实行部长负责制,受主席团领导。
(一) 组织部负责社团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运作。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
(二) 宣传部负责社团活动的宣传、纳新。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
(三) 秘书部负责社团事务性工作。设部长一人;事务、财务、宣传、外联副部长各一人;干 事若干。
第十七条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 为人正直,踏实肯干;
(三) 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四) 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十八条 社团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为两学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在任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学生社团的主要负责人。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
第十九条 本社团经费来源:
(一) 会费(每人5元/学期);(二) 学院对社团的扶持,企业赞助或其他形式的社会捐助;
(三) 提供策划、宣传服务及其它活动的创收;(四)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 社团资产为社团集体所有,社团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
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社团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财务人员,保证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社团换届或更换社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财务审计。会员退会按比例退费,会员除名不退会费。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一条 社团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表决,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通过,报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三条 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理事会或由三分之一会员联名提出,提交会员大会过半数过。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社团自学院相关部门批准后成立。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理事会。
第二篇:大学生文学社团章程范例
社团章程是社会团体为了调整其内部关系,规范内部成员的行为而制定的具有明显的行为规则性质的文件或章程,是设立社团的法定必备文件,是社团内部管理和活动的根本准则。它保证了社团的发展方向,并为社团的民主决策与自律提供了重要的依据,对社团健康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社团性质、宗旨、主要任务
第一条:社团性质
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大学生社团是在校文化中心的领导和指导下发展起来的。作为渝工学院的一面主导性旗帜,大学生社团本着为丰富校园文化、培养更多文学人才,由文学爱好者组成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二条:社团宗旨
为壮大我校的文学爱好者的队伍,促进我校文学的发展与繁荣,以提高我校学生的文学水平和文学素养,为文学爱好者提供更多、更好的练笔机会,锻炼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为扩大阅读和在写作在同学们中的影响面,从而促进语文教学更好的开展,为学校培养更多的文学人才。
第三条:社团的主要任务
按照百家争鸣,各尽其才的方针,组织和支持社员开展文学交流活动,编辑、出版文学社社刊。根据学校的需要,采用多种形式,向广大同学普及文学基础知识,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发动社员和广大同学积极向报社、杂志社投稿。
第二章、社员
第四条:社员来源
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文化中心的正式注册学员。
第五条:社员条件
凡遵纪守法,服从党的领导,遵纪校纪校规的爱好文学的,具有一定写作能力,愿遵守本社团章程者,经申请、考核并得到学校文化中心的批准,可成为社员。
第六条:社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社员享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对本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向本社团提出给予从事文学交流活动的必要支持和帮助;
优先参加本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
享受退社的权利;
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遵守本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
积极完成本社团委托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
按时交纳会费;
每月至少向本社团提供一份文学作品;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社团的最高的权利机关是主席团,主席团成员由民主选举产生,分别由人事部、编辑部、组织部、宣传部、市场部、文艺部、策划部构成。
第八条:主席团第年换届一次,主席可连任。爱过校纪、团纪警告以上处分者及学习不良才,有一门补考不得担任部长以上的职务。
第九条:主席团的职责
议论决定本社团的工作方针和任务,处理日常的工作事务,组织各项活动的展开工作;
听取并批准各部门的工作报告;
制定修改章程;
管理好本社团的社费支出情况;
选举新的社团成员;
第四章、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从事部:
领导各项工作的展开,组织每次会议的召开;
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负责社团内部的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材料的起草等工作;
负责社团会议的考勤、记录;
收集各方对本社团的意见;
整理、保存社员的档案,办理社员统计;
负责制定奖惩制度及社员管理体制;
编辑部:
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向主席团提出建议;
负责报刊的顺利出版,积极、广泛征集优秀文稿;
负责调查、采访学生的文学观点和心声;
组织部:
了解社团情况,对社团成员进行素质教育,组织文学培训工作;
抓好社团组织建设,做好文学社的发展工作;
代表本社团与校内外社团、协会,报刊的联系和开展;
组织社员习作;
组织开展各项文学交流会、文学活动;
宣传部:
做好社刊的出版;
做好文学界社刊的各项活动宣传工作意见、建议;
协作团委宣传工作;
市场部:
负责社刊出版社的资金来源;
负责市场调查、分析、开发,为社刊的销售做好铺垫;
负责社刊的顺利销售;
文艺部:
以文艺的形式宣传我社团;
以文艺的形式丰富社团内部的生活、工作、学习;
用文艺的形式鼓动全体学生对文学的热爱,支持我社团的发展;
策划部:
负责社团的部分日常工作;
为编辑部和稿子来源出谋划策;
协作编辑部做好社刊的编辑、排版;
负责市场部进入做好分析与策划;
第五章、会费
第十条:经费来源:社员每学年交纳的会费(20元)
第十一条:经费的支出
本社团进行活动所需的财政支出;
本社团的相关设备的经费,办公用品,会员证;
第二条:经费由主席管理并向全体社员公开。
第六章、会员管理制度
本社团社员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本社团社员要积极绑架本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
本社团的会议实行例全制,各社员按时绑架,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凡无故缺席达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累积达三次以上者作自动退社处理;
各部门要负责履行各自的职责,如出现工作失误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江西渝州科技职业学院
大学生文学社团
2008.10.10
负责人:何毕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