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XX
买受人:XX
出卖人现将XX车转让于买受人。该车车牌XXXX,发动机号为XXXXv,车架号为XXXXXX。经双方协商同意订立协议如下:
1、该摩托车转让后出现的一切问题(维护修理或被盗等)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2、该摩托车转让后,买受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而产生的本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无关。
3、该摩托车转让前,出卖人(行驶证登记人)使用时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与买受人无关。
4、协议规定该摩托车只能买受人本人及直系亲属使用,买受人不得转卖(转借)他人,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承担。
5、转让日期为:
6、出卖人身份证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买受人身份证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7、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买卖双方签章后生效。
买受人(签章):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出卖人(签章):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第二篇:二手叉车买卖协议范本
甲方(出让方):嘉兴洛克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嘉兴市鑫悦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洛克化工公司 签约日期:2014年10月20日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自愿的原则,就叉车转让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交易标的:
杭叉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型号:CPC25HB,出厂编号:090819874,发动机号: 490BPG0956888(含操作说明书一份、合格证一份、维修工具一套……)。
二、转让价格:人民币八千元整。
三、付款方式: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叁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款。
四、甲方权责:
1、甲方保证对标的物的状况(包括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乙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
2、甲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标的物无产权纠纷;
3、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额款项后,甲方三日内向乙方交付标的物。
五、乙方权责:
1、乙方标的物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
2、乙方具有转让标的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六、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且甲方向乙方交付转让标的物后,双方并于11月
30日前完成过户手续,过户后标的物的风险即转移至乙方。
七、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嘉兴洛克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乙方:嘉兴市鑫悦叉车销售有限公司
年 月 日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