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部署情况
一是分局向区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区政府已经同意拨付专项资金10万元用于非煤矿山的检查检测;二是经分局党组专题研究,下发了《关于开展矿山企业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泸市国土资纳发〔2013〕98号);三是召开了企业业主动员大会,并及时落实了测绘单位。四是督察督办,区分局由执法大队牵头,逐矿进行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现场下发整改意见,限期治理整改。
二、工作成果
区分局由执法大队牵头,对全区17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主要对矿山生产规模,是否合法开采,是否超层越界,是否有地灾防治预案,证照是否齐全、一致,是否有非法转让行为等情况逐矿进行核实。17家非煤矿山(砖厂)已由作业单位全部进行了外业核查,内业资料已经整理完毕,现已将成果资料转报耕保股,正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经矿管监察股核实,区无吊销营业执照矿山企业。其中,4家越界开采砖厂有2家砖厂属于原采矿许可证采矿范围被列入基本农田,后经纠正并退回采区范围,经分局会审不作为违法案件处理(分别是棉花坡茂源制砖有限责任公司、新乐镇宏运砖厂),2家砖厂按区安监局要求放坡排危处理造成部分越界,经核实和会审,不予立案(分别是丰乐镇长盛页岩砖厂和区富友砖厂)。
9家砖厂经区安监局同意,现已复产(分别是镇敬民砖厂、镇机制砖厂、合面砖厂、长平砖厂、建坝砖厂、镇丰盛砖厂、棉花坡茂源制砖厂、镇中心页岩砖厂和新乐石银砖厂);1家砖厂证照不一致,经核实,正在采矿权变更(镇长平砖厂);1家砖厂(镇清华砖厂)经区分局全面检查后,已函告区安监局。其他7家砖厂因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尚未复产,区分局已将情况分别通报了相关部门和各中心国土所,按照要求督促整改落实。
全区在区分局备案的探矿权企业13家,已经注销2家,进行探矿活动的探矿权企业2家,现已经停止探矿。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深化检查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开展阶段性工作检查;二是完善辖区管理责任机制,落实安全责任。
第二篇:国土局严于律己情况工作报告范文
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部署要求,为推进我局思想政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8月19日,我局利用周末组织全体在家干部职工召开“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专题学习讨论会,现将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专题研讨会首先学习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关文件和中央、省、州领导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以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为主题,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家干部职工参加学习,会议由局党组书记主持。
随后,局班子成员结合本职工作围绕“严以律己,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进行了交流发言,结合正反两方面典型,结合各自分管的实际工作,把自己摆进去,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从理想信念上弄清问题实质,从党性原则上找准症结所在,认真梳理分析个人在“严以律己”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坚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始终做到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不动摇、自觉遵守党章不走样、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变通、依法依规用权不任性。
最后,同志对大家的发言予以肯定,并就进一步开展好专题教育活动提出要求。一要自觉加强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要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学习,少一点应酬,多花一些时间静心读书、静心思考。要保证学习时间,增强学习实效,进一步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和自觉接受监督上做到“严已律己”。要注重学习成果、研讨成果转化,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班子成员及时掌握专题教育动态,了解实际情况,持续用力,重点推进好“严以律己”专题的学习,保持专题教育的连贯性,推动专题教育取得实效。
会后,大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按规则、按制度、按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不越界、不越轨,将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