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书一
甲 方: (下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下称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在经开区投资工业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内容及投资进度
乙方投资兴办 项目,生产 产品,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以下投资均为固投)为 万元人民币;年销售收入在 万元以上,年纳税 万元以上。
乙方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获得符合项目开工建设条件的供地后,在 年 年底前投资 万元,完成厂区土建工程,在 年 月前投资 万元,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试生产。
第二条 宗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宗地位于经开区 地块,宗地总面积 亩(以批准办证为准),其四至为:** ,西至 ,南至 ,北至 ,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一《宗地示意图》。
第三条 宗地性质和使用年限
1、该宗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使用起始日期以该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准。
2、未经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许可函(证),乙方所使用该宗土地不得转让、出(转)租,并不得单方面改变土地用途。
第四条 宗地使用权出让
甲方按照国发[2006]31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要求的“两项成本及一项费用之和”及国土资发[2006]307号《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将该项目用地进行评估,按评估价为起始价,以不低于5.6万元/亩标准实行挂牌出让。
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则挂牌保证金甲方将不再退还。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成立以经开区和招商引资单位 为主的专门服务小组,协助乙方办理土地出让等相关手续,乙方须提供所需的资料、资金。
2、甲方根据经开区规划将供电、供水等市政配套设施通至乙方项目周边市政道路边,从供电、供水规划接口至乙方用地红线路段由乙方自行负责。
3、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在经开区的正常生产经营。
4、甲方有权无偿收回乙方私自转让、出(转)租的土地,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现行国家环保、安全生产政策,执行国家现行环保,安全生产标准。
乙方投资项目须达到入区标准,环境评估通过后方可施工。
生产过程中无“三废”产生,一旦出现“三废”污染现象,甲方有权勒令停产整改,治理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项目必须在工商所注册登记为独立企业法人,并必须在国、地税局进行纳税登记,实行属地纳税。
3、乙方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要在30日内完成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报甲方审核,并报县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审批,自完成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审批之日起30日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确因项目建设需要变更的,在建筑面积、建设标准和建设质量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符合宗地规划设计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出具书面变更说明报甲方审核,并报县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乙方擅自变更的,甲方有权报城市管理部门无偿拆除。
4、乙方编制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应符合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并满足如下要求,即:容积率大于或等于 1.0 、建筑系数不低于 40% 、非工业用房占地率不得超过7%、绿地率不得超过20% 、建筑退让宗地红线大于5米,地块挡土墙建设按“上管下”原则由企业投资建设。
5、乙方动工建设后要按施工标准及建设进度计划表(附件四)的要求建设,并在12个月内竣工投产。
投资强度不低于260万元/亩。
投资以甲方和中介机构审计认定数额为准。
6、乙方所有建设工程(含厂房附属设施)要按国家规定办理规划、建筑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手续,落实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
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书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柳河县鼓励投资若干规定》(柳政发[2006]1号文,以下简称“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三、投资规模
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投资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待投产后由县招商引资考评工作办公室核定)。
四、建设起止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固定资产投入 万元, 年 月 日投入生产。
五、乙方享有的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乙方项目建设用地 亩。
具体享受政策按《规定》有关政策执行。
(二)财政税收政策
1、乙方享受目前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
对购进机器设备所含增值税进行抵扣;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和缩短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
2、从企业纳税年度起5年内,企业前3年上缴所得税的40%和增值税的20%全部奖励给投资企业,后2年所得税的 20 %和增值税的10%全部奖励给投资企业,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和技术改造。
(三)规费政策
1、新办企业建设期间,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有关政策执行。
2、新办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参照重点企业扶持政策,实行“一个漏斗收费”政策。
(四)服务措施
1、甲方为乙方提供“一条龙”服务和 “一站式”审批,全程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办理各种证照手续。
乙方负责出具相关要件,并承担办证费用。
2、对域外投资项目,由县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确认文件,相关部门兑现优惠政策。
六、乙方责任
(一)乙方须在本协议确定期限内实施项目建设,并按期投入生产。
(二)乙方经营期限需在10年以上,经营期限内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改变土地用途,如有需要,须经甲方同意。
(三)本协议签字后,乙方需向甲方交纳 万元项目建设保证金。
如项目出现停建、撤建或改变土地用途,甲方除收回土地使用权外,乙方的地上投入部分和项目建设保证金无偿划归甲方所有。
项目基础建设结束后,保证金全部返还。
(四)乙方需按甲方要求的统一规划进行土建施工和建设。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印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 方: (印章) 法人代表(签字)
第二篇:项目投资协议书
项目投资协议书【一】
xxx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xxx(投资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广泛吸引外来投资,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场镇集中、种田向业主集中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流县吸引外来投资的有关政策规定,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谋发展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真诚欢迎乙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xx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及产业规划、也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xxx项目在xx工业园区内选址,投资兴办工商税务登记在双流县内的独立核算生产性企业。
二、项目内容:
乙方项目投资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含土地、厂房、设备等)。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 万元,年纳税总额 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供地后 天。
三、用地规模:
根据乙方投资和建设规模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在符合规划的区域内(位于xx工业园区内x村x社)选址。项目用地 亩,其中代征地 亩,净用地 亩。面积以实际勘界测量为准。
四、土地价格:
乙方建设项目用地土地成本价为 万元/亩。优惠包干价格为:净用地 万元/亩(不含土地出让金),代征地为 万元/亩,土地款总额共计 万元。土地成本价和优惠包干价之差,用项目建成投产后,五年内从项目产生税收地方留成中,依据有关优惠政策进行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由乙方补交。
五、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签定投资协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甲方指定的帐户支付土地款总额的 %,作预付款和协议定金,协议生效。若超过30日未向甲方支付协议定金,此协议自行作废。
甲方付齐农民土地补偿以及征地拆迁等费用共计 元之后,甲方积极做好项目进场的相关工作, 个月内提供乙方能进场施工的土地。
乙方自获得甲方提供的能进场施工的土地后, 月内必须进场动工建设,超过 个月不动工,甲方有权收回土地。
乙方应积极配合国土资源局做好征地报批资料,资料上报时,按规定缴纳补足费用到甲方指定帐户,待省人民政府下达征地批复后办给国有土地使用证,其征地余下费用一次性付清。
六、甲方义务:
1、双方签订《投资协议》后,甲方应将供水、排水、电气、通讯设施、道路、光纤等配套设施至乙方所征土地红线外;
2、乙方基建项目的报建费14元/m2包干、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现行政策85元/m2减半执行,其中市政设施、自来水、天然气分别按17元/m2、12.75元/m2、和12.75元/m2分离征收;
3、甲方指派专人联系乙方,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立项、报建、环评等手续,协助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等。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用开发区内或双流县内人员就业;
2、在同等条件下,乙方项目建设应优先选择双流县内建筑施工企业承担工程建设;
3、乙方项目必须符合xx工业园区的环保要求,“三废”必须达标排放。
八、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诉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九、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支付定金后协议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项目投资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境内建设__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项目经营范围为____,总投资____万元,分期投入,首期投资不低于____万元,年产值约____元人民币。
二、甲方通过协议方式向乙方出让位于中国-东盟经济园区____工业园内的工业用地____亩,出让价格____万元/亩,具体位置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和土地出让合同书。
三、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土地款的____%,即____万元人民币;余额____万元人民币分____期支付,第一期于投产后半年内支付____%,即____万元人民币,第二期土地款,即____万元人民币于投产后____年内付清。
四、按照甲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乙方项目推进的可能性,本项目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竣工投产。
五、甲方保证建设用地符合甲方的总体规划,并保证周边没有土地纠纷,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并积极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的一切便利条件。
六、甲方将本项目作为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看待,项目报批及建设所需要的手续由甲方指派管委会的相关部门和专人办理,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资料文件及费用。
七、甲方承诺乙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沿海开放城市和西部大开发的税费优惠政策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税费政策。
八、甲方负责将水、电接至乙方厂区红线图边。
九、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为本项目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十、甲方承诺积极向乙方推荐客户,协助拓展社会资源和公共关系。
十一、甲方承诺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工作。
十二、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作出该项目用地红线图,乙方拿到红线图须交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开工建设____日后甲方退还该履约保证金。
十三、乙方负责厂区红线图内排水、排污设施的建设并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
十四、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1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手续。
十五、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缴纳各种税费。
十六、乙方承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期间,该土地用于建设____项目及后续发展项目,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符合工业产业规划布局的前提下可用于其他项目的开发。
十七、乙方同意通过xxxx投资区职业介绍所优先招收当地非技术工种合同工人。
十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协商解决。
二十、本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否则本合同无效。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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