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印发阳泉市促进大数据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会议通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阳政办发〔2016〕73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阳泉市促进大数据发展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促进大数据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15日
阳泉市促进大数据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6〕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加快推动大数据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建立阳泉市促进大数据发展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统筹推进《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研究协调大数据重大问题,加强对大数据发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促进部门和行业间的沟通协作,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强化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审议大数据领域年度重点工作并跟踪督促落实,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工作情况,适时向成员单位通报主要工作推进情况。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委网信办、市编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粮食局、市文化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煤炭工业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保密局、人行阳泉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气象局、阳泉银监分局、国网阳泉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委网信办分管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组建促进大数据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促进大数据发展提供决策咨询。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市发改委要牵头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及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分工任务,主动研究制定促进大数据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进展情况。
第二篇:20xx关于建立创新发展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导语:首先作为一种通知类型,不论我们写哪一种样式的通知,都要把内容写清楚。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闽政办〔2016〕38 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2016〕2号)要求,推动“五新”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对我省创新驱动发展的统筹协调,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建立福建省创新发展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
(二)研究推进创新发展重大项目、重要政策措施和相关规划的实施,指导推动省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制定配套政策措施。
(三)督促、指导、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通报工作进展和任务完成情况。
(四)统筹协调省创新发展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完成新产业、新技术、新平台、新业态、新模式主要任务的重大问题和困难,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任务。
(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张志南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召 集 人:陈照瑜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秋立 省科技厅厅长
林文斌 省发改委副主任
严效东 省经信委副主任
陈国龙 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王喜瑛 省卫计委保健办主任
陈 强 省财政厅副厅长
汤昭平 省人社厅巡视员
林瑞良 省住建厅副厅长
王智桢 省农业厅副厅长
林月玲 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
刘德培 省商务厅副厅长
黄苇洲 省文化厅副厅长
林 杰 省国资委副主任
罗恩平 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黄培惠 省工商局副局长
吴 赳 省质监局副局长
游建胜 省科协副主席
邱大南 省国税局副局长
苏文贤 福建证监局副局长
黄志强 福建保监局副局长
林伯德 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郑怡彤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郭学斌 省人才办主任
温正斌 省金融办副主任
省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厅、科技厅为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省科技厅相关内设机构承担。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主持召开,也可委托召集人召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例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二)联席会议的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提出,报总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召集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统筹协调联席会议相关筹备工作,以及布置交办会议议定的工作任务。
(三)联席会议确定的创新发展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落实。各成员单位应按季度设置任务进度,认真填报“福建省重大创新项目清单”,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进行汇总通报。
(四)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确定重大项目,建立定期协调机制,每季度汇总提交省政府重大项目调度会审议。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