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坚持,是因为热爱。
――题记
从小接触英语之后,心中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能在汉语和英语之间穿梭自如的人,真是太酷了!”于是从三年级开始,以学习课程的名义,发狠背英语。这九年来,我觉得,我与英语就是在进行一场恋爱,这个过程,也是从一种方式上,体会到了我的坚持、急躁、决心。
一、交往
一开始,我信誓旦旦地告诉自己:“绝不放弃!否则就是世界上最笨的人!”这样的激情,像一团熊熊烈火,的确温暖。
从最基础的,“二十六个字母”背会之后,总会抽出大量的时间,背单词、背句子。然后在某种场合中,冷不防的说一句英语,说真的,很长一段时间,我在其别人面前讲英语,是出于自负:“看,我英语多好!”现在想来,那时候的口语,差的要死!如果我给一个外国人讲英语,人家肯定一句话也听不懂!
不过,我那时候就是:“讲自己的英语,让别人听去吧!”因为的确只是在试卷上能稍微好一些(当然,班里其他同学也很好的)而发音什么的,让老师更正了好多次,也教了我好多次,却还是没有进步,也把老师气的胃疼!
当我意识到我的问题时,我就想着:“算了吧!”说到底,就是不想坚持了,谁都想活得“轻松”一些啊,在心里会有一种想法:“有背英语的时间,还不如玩一会儿呢!”于是,我背弃了我的誓言,成了这世界最笨的人。
二、分手
这团烈火,还是渐渐冷却了……
其实一次无缘无故的放弃,是不甘心的。而且某种习惯,不再出现在自己的生活中,更是不踏实的。我对自己的做法有了深刻的怀疑。而放弃英语的时期,我也在想它,而我的错误在于,明明是我抛弃了它,却还误以为是它离我渐行渐远。
某一瞬间,我又决定,继续去爱英语。但因为自己的惰性,总是坚持个一两天,就休息一天,三天打鱼 两天晒网。而且我给自己的理由也是十分“恰当”的。比如:“应该劳逸结合,适当放松。”这也让我心安理得地“自弃”。
三、复合
懒洋洋地坚持,至少还没有放弃。也让我逐渐体会到英语的乐趣:“它不会让自己有多么酷,而是让自己能享受快乐!”比如坚持了一个月,每天都和英语“腻歪”在一起。可能一个月之后,我会不自觉地喘一口气:“真累啊!”但是,认准了一个目标,消耗时间的话,也是在摧毁自己的初心。
为了“逼”自己,总是一口气买好多英语书。然后,学人家李阳(李阳疯狂英语)一样,对自己的日常去坚守,而我的结果就是――说着一口流利而又蹩脚的英语。不过,学习任何一件事,都不要放弃,因为作为知识,它总有用到的一天。
我之后在QQ上,偶然间进了一个群,是讨论英语的,而在那个群里,可能有一个“好处”,我能释放先前自负的心态,在手机屏幕后,尽力融入其他人的聊天话题,有不懂的单词或是句子,马上去百度查询,再给自己一种“英语差不多”的假象吧!无形中也给自己一种特别的鼓励。
而且,有一份“惊喜”等着我,由于我作为群里的“活跃分子”,有一些人会加我好友,通过了解,他们居然是外国人!比如巴基斯坦的、巴西的。(朋友,我说到这,你一定不相信,甚至觉得是胡说八道,当然,一开始我也很怀疑。)但我和一些外国友人,做了朋友后,有去视频通话。也让我知道了两点:一是确定他们真的是外国人;二是明白自己的英语,只是学到了一点点皮毛罢了!因为对于他们的话,听懂的很少很少!总是一脸懵的样子……
于是,我给自己努力的方向,就是有一天,能听懂外国友人的话罢。(当然,这一天是十分遥远的。)
我虽然没有信心去完成这一目标,但是,我有毅力去坚持这一过程。加油!
第二篇:我与英语作文参考
学生时代让我难忘,而那些岁月里的奋斗更让我铭记,谨以此文回忆我学习的历程,激励我的学生们。——题记
说起英语,我想现在的学子们都不陌生了,英语已经成了从小学到大学的必修课。招聘、升学英语都不可或缺,英语俨然成了现代人生活的一项必备技能。但我想,技能以外,英语还能带给我们很多东西。
八零后的我,是从初中开始接触英语的。初中一年级,从字母学起,初听A、B、C的字母英文歌就被这门语言深深的吸引住了,至今对其迷恋不已。作为一名小镇长大的孩子,要想学好英语是多么的艰难,个中滋味可能也就只有我自己知道了。初中学校在小镇上,英语老师大都是师范中专毕业的,没有受过专门的英语专业训练,无论是发音还是语法分析、单词释义,都很难说规范,甚至有些常常是错误的。但就是这些,我还是很感激将我引向这门语言的初中英文老师,宁老师。那时的我,顽皮且对英语充满了好奇,上课常常学得比别人快,但又经常地搞个怪引得哄堂大笑,让老师的课没法继续。对此,宁老师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经常的表扬我,让我起来背课文,上黑板去默写单词,推荐课外书给我读以此开阔我的视野。最重要的是,宁老师给我推荐了一些发音方面的书让我去读,找课文的录音带让我去听,去模仿。宁老师说,老师的有些发音也不准确,希望你能通过听这些磁带练好。宁老师的这些话让我至今难忘。真庆幸有这样一位严谨的、谦虚的好老师。我想,我现在英语扎实的基本功与宁老师是分不开的,虽然没从她那学到多少知识,但她的严谨、她的指点、她的包容,鼓励了我。
及至高中,学英语就带了些浓重的功利色彩了。为了高考,整天的题海。老师的讲解,我的看书,也不过是围绕高考做准备,没有太多的印象了,也没有太好的成绩。我再次燃起对英语的兴趣,是大学时期的事了。大学时,虽也要为过英语四六级而考试,但这时的学英语,自由度要大了很多。真正触动我的是大一第一次期末英语考试,当时班里三十八人我考了三十五名,几乎垫底,不服输的性格让我发誓要从头再来。从头再来,说起来豪迈,做起来艰辛。
听力,我曾经的强项,由于高考的不考也退化了很多。这时,我先用收音机坚持每天听校园的广播,校园广播听熟了,我又开始听VOA的慢速英语。到最后,这些都听熟了,我又狠心买了台CD机(现在的小孩可能没见过),买来VOA的常速材料来听,初听一头雾水,很受打击。于是我就先预习文字然后再听,对于每个不熟悉的发音,连读,升降语调,轻重语气都做标记,再反复的听,最后这些都能适应了,应付听力考试自然是OK了。
阅读方面,我先是精研大学英语课本,将里面的每一个词从文章里的用法到其他的释义用法都逐一解决;再到文章里的每一句话的语法特点,句子的构成,都详细分析;最后到作者的谋篇布局,所传达的思想我都仔细品读。精读之外,更多的是读泛读课本以及一些课外的读物。《大学英语》,在当时是本不错的杂志,在图书馆发现的,好长时间内都迷上了这本杂志,里面有对四六级考试的一些解析,更多的是一些美文可以品读,地道的语言,优美的文笔,都深深地吸引了我。记得还从校园书店购得一本《名家名作百篇赏析》,里面的文章简短,却都美轮美奂,感人至深,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这些名篇至今还能出口成诵。随着阅读量的增大,我的词汇量与语言能力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此时的我,在班里已是英语的佼佼者了,四六级都以高分通过。我对英语的感情,也由最初的雪耻,变成了深爱。在别人看来学英语功成名就的时候,我却更加疯狂地爱上了英语。这时的目的当然不是考试了,而是被英语以及由这门语言而表达的思想所吸引了。闲来无事,我读了大量的英文小说与散文。狄更斯的《双城记》,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艾迪生《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遐思》等,这些作品让我在了解当时社会、异国文化的前提下,更多了一些对人性,对人生的思考。有些东西,读译作是品不到的。
现在,每日的上课,下车间,让我已没有太多的时间去读这些原著经典,但曾经的学习生活让我难忘,收获的知识、思想更是让我受用。年轻的学子们啊,学英语少一份功利,多一份虔诚与思考,我想,你们的人生会更加的美好,因为书中有的不仅是知识、技能,更是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