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管理,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与部署,我局积极整合救助资源,切实强化救助保障,有效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民政工作情况
1、实施医疗救助。将精神病患者纳入民政医疗救助范围。对于享受低保的精神病患者,按照医疗自负金额的50%-70%进行救助。2014年度,全县共有8名精神病患者享受到医疗救助,救助金额2.01万元。
2、开展生活保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低保,全额补助参合。按农村平均每人每月90元,城镇居民平均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保障了患者基本生活。
3、做好流浪救助。对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形象的精神病人列入救助范围。通过各种途径把流浪乞讨精神病人送往指定医院就诊。康复后,通知其家属、亲友、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政府接回。2014年至今,救助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4人长期住院治疗(其中3人在雅安精神病医院、1人在乐山精神病医院),支出医疗费用12.85万元。
二是残联工作开展情况
1、2014年1月开展精神性类别残疾人实施关爱行动,自筹资金对我县持证的113名精神病类别残疾人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每人发放慰问金500元,共计56500.00元。
2、为提高对精神性类别的残疾人对象服务水平,让精神残疾人及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帮助,我县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全州率先实现对全县持证的精神性类别残疾人药物补贴全覆盖,截止2014年12月,对持证(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精神性类别残疾人125人,每人发放600元的药物补贴,共计发放75000.00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了精神性类残疾人的家庭的购药负担。
3、为做好对特困精神性类残疾人住院康复救助,经对舍联乡舍联村骆洪康、前溪乡前溪村杨康西等2名贫困残疾人申请的住院康复进行情况调查后,残联在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中下拨补助金帮助解决他们住院治疗康复,每人4090元共计下拨8180元。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精度病患者医疗费用大,大多患者家庭承担不了救治费用,只能将患者留在家中,又不能给予全天24小时的照顾,因而存在一定社会存在隐患。
2、流浪乞讨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为精神病患者,我局又无执法权,更不能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强制性措施,救助工作不能有效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1、加强与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衔接工作,争取加大精神病障碍患者救助力度。
2、加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力度,主动上街对流浪乞讨人员开展劝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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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贫困残疾人救助检查自查报告范文
xxx市为扎实做好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程,根据省残联要求,我市深入开展了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民生工程中期自检自查,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实施情况
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民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今年省下达我市任务为一、二级41464名,三级7887名。为确保工程质量,我们制定下发了20XX年《市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实施细则》、指导县(市)区召开了民生工程推进会和培训会。根据省扩面提标的精神,强调低保内一级、二级和三级残疾人,“应助尽助,一个不漏;应退尽退,一个不假”的实施原则,我市抓住这一扩面提标的契机,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全面彻底消化解决。一是我们对已经救助的41430名对象进行全面年审,对不符合标准的进行了调整,对弄虚作假的进行了清退。二是根据动态管理的要求和低保扩面、新办证残疾人增加的客观现实,新增一、二级479名,三级280名。通过审核,审定救助对象为50110人,其中重度41943人,三级8167人。省补助资金下拨到位后,市级及县(市)区资金及时配套拔付到财政专户,5月底前将3338.886万元救助资金全部发放。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为切实加强对今年惠残民生工程的领导以及便于项目的实施与操作,一是成立了残联惠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制定了民生工程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认真制定了惠残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切实把救助条件、工作程序、时间要求等交待明白,严格执行民生工程实施“路线图”规定的时间节点来完成。三是召开会议推进民生工程。市残联于6月21日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惠残民生工程工作进度和自查情况汇报。对20XX年惠残民生工程中期工作进行了讲评,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要求,强调“一定要高质量完成民生工程任务,落实好各项惠残政策和项目”。
(二)坚持原则。坚持标准、坚持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真正把民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为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惠残民生工程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残疾人头上,在广泛发动、认真摸底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对照条件与标准,按照程序要求,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把“个人申请、三榜公示、三级审核审批”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同时向社会公布市残联监督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来电来访,对符合救助条件遗漏的立即补救,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坚决予以取消。
(三)上下联动,认真执行月报告制度。在组织实施民生工程的工作中,我们针对不同情况,创新工作方法,坚持“走下去”,市残联相关业务科室深入县(市)区现场指导民生工程的组织实施。了解情况,掌握进度,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按要求上报。
(四)加大宣传,提高满意率与知晓度。县(市)区残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和公开栏等宣传平台,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政策,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实行舆论监督,政策规定公开、操作程序公开、救助信息公开。广泛与残疾人联系和沟通,及时解答群众咨询,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工作的满意率和知晓度。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查找工作中的差距,借鉴其他地市的先进经验,在省残联的指导下,把贫困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民生工程工作做好、做实、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