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整合荔波宣传力量,加快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传递社会正能量,唱出荔波好声音,形成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同频共振,在荔波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荔波县委宣传部提出打造荔波微联盟群,通过微信、微博、APP页面制作、微电影、微视频和本土相声、小品、民族歌曲等创作,提升荔波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同时,还能发动全县干部群众,人人都当宣传员,人人都是全媒体,把荔波无处不在的美景传播出去,全面“营销”荔波形象。为打造一个具有影响力的传媒品牌,特此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荔波微联盟名称和“LOGO"设计。
一、征集内容
荔波微联盟名称和“LOGO”设计。
二、设计要求
1 “LOGO”作品要求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荔波地方及文化特色,展示新时代大宣传理念和大宣传精神,体现智慧荔波、科技荔波理念,具有时代特征。构图简洁,清晰。作品需提供LOGO彩图、墨图、原尺寸坐标图、矢量图(可采用WORD、JPG或 PDF格式)。附有详细的Logo设计创意说明(300字以内)及附注主色标、辅助色标。
2“荔波微联盟”名称要求有域名“荔波”,名称要求短小精悍、通俗易懂、朗朗上口,并附文字诠释(300字以内),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地址、电子邮箱和联系电话,并注明“荔波微联盟名称”字样。
三、征集时间
2015年7月24日—8月15日
四、投稿方式
邮寄地址:荔波县新闻中心
邮箱地址:905737550@qq.com
联系电话:3615828
五、奖项设置
征集结束后,将在来稿中评选产生等级奖: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1000元;
二等奖2名,奖励现金500元;
三等奖3名,奖励现金200元
六、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属于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应征者要自觉遵守知识产权法的有关规定,如涉及侵权问题,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应征作品一经录用,著作权归荔波微联盟筹备小组所有,作者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作品相关权利。
3.若应征作品内容相同,以交稿时间先后为准(电子文稿以收到稿件时间为准,邮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第二篇:20xx年青岛赏花会logo征集启事
LOGO是徽标或者商标的外语缩写,是LOGOtype的缩写,起到对徽标拥有公司的识别和推广的作用,通过形象的徽标可以让消费者记住公司主体和品牌文化。
2017年青岛赏花会LOGO征集启事
市南区位于青岛市的南部滨海一线,是青岛城市近现代历史的发祥地,也是“红瓦绿树、碧海蓝天”独特城市风貌的标志性城区,具有山海湾城自然优势、人文资源集中优势和时尚元素汇聚优势。上世纪30年代起,中山公园的青岛赏花会(观樱会)便久负盛名,“东园花海”为青岛十景之一。为传承并延续赏花会品牌,凸显市南“时尚花开”特质,特举办2017青岛赏花会,现面向全社会征集赏花会LOGO设计作品。
一、主办单位
青岛市市南区委宣传部
青岛市市南区文化新闻出版局(旅游局)
二、活动主题
春意市南·时尚花开
三、活动时间
发布期:2017年4月18日
征集期:2017年4月18日至5月18日
评选期:2017年5月22日至6月10日
四、征集途径
面向全社会征集,包括:
1、专业设计公司、设计团队、设计院校师生等;
2、独立设计师、自由职业者及其他爱好设计人群。
五、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设最终大奖1名,奖金2万元整(税费自理);
入围提名奖5名,发放奖品及证书。
六、作品设计要求
1、围绕市南区打造时尚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区的目标定位,传承赏花传统、突出赏花元素、倡导全民参与,将赏花、人文与艺术融为一体,展现青岛特有的地域特色与文化背景;
2、构图新颖,设计简洁,色彩明快,应用性强,可用于视频、文件、服饰、地图、海报等宣传用品,及媒体宣传等各种渠道和载体上使用;
3、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4、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5、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并提供矢量图(AI 、EPS、CDR格式文件均可);
七、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稿形式提交,有意者将电子版设计文稿发至qdshanghuahui@163.com邮箱,并请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及联系方式;征集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18: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联系人:台海鹏,咨询电话:0532-88729795
八、评选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专家、学者、权威人士组成评审组,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结果将通过青岛市市南区旅游局官方微信、微市南及部分报纸、杂志、网站等渠道进行公布。
九、权责声明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并且第一次发布;未做过知识产权登记或注册,未侵犯他人著作权或知识产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知识产权,由作品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取消奖励;
2、参赛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无限期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作者本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主办单位要求补偿或赔偿,或其他任何费用;作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该设计作品;
4、获奖作品作者需提供获奖作品中含有产品设计的手绘稿/电子稿以及作品完整方案,包括各种矢量图形源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及软件,以方便进行修改完善和印刷;
5、获奖作品作者有义务根据主办单位要求进行作品的完善与修改,直至最终定稿;
6、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参加大赛者被视为同意以上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