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仓库租赁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对房屋租赁相关条款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
甲方将位于 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 平方米,占地面积 平方米。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 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租赁物的交付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为每年 元。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乙方每年提前 天预交下一年租金,可采取(银行存款和现金)任意一种方式结算。
第六条 双方约定
在租期内的用电、用水及电信网宽带的安装和使用费用,电话安装费用由_______承担。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乙方在租赁期限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第八条 租赁物的转租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将房屋转租给他人
第九条 其它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海仓库租赁合同2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点:
电 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点: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方现有自己库房闲置并有意向外出租,乙方有意承租;甲、乙双方就租赁事宜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仓库地址
位于: 墨江县上菜园老酒厂59号 。
第二条 租赁仓库的用途
用途:储存乙方普通货物(药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及国家相关仓储存放的有关规定之违法物品。
第三条 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期限和方式
1、租赁期限:租期为 两年 ,自 20xx 年 9 月 1 日至 20xx 年 9 月 1 日止,付款方式两年一次性付清.付款金额为:肆万伍仟陆佰元整(大写)。
2、租赁面积: 190 平方米,租金基价: 每月10元/平方米 (每月 元/平方米),合计两年租金: 45600.00 (小写) ;水费每月、电费每月按表实收。
第四条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与租赁面积相对应的装卸平台及停车位,并提供相应的工作便利条件。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租赁场地范围内的水、电,但其水、电费由乙方统一缴纳。
3、甲方需要设立仓库厂区门卫值班员和监控设备,由值班人员负责仓库区的物品安全,防止外来人员偷盗,如有外盗,甲方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和帮助破案。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甲方需负责房屋的防漏雨,防水、防火安全工作及房屋的维修工作,做到乙方满意,不满意之处乙方书面提出整改通知。如因甲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时间、数额,如期、足额缴纳租金。
2、乙方必须保护好仓库内原有的配套设施:消防设施、监控设施、门锁、窗户、墙体等,如有损坏,在合同期满撤离前必须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有状态。
3、如因乙方操作管理不当而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否则违约方以12个月租金数额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一方提出终止合同的建议可以在60日前书面提出,且不属违约。
2、如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合同约定款项,属乙方违约,按本合同约定每逾期一天,除应付清所欠款项外,每日向甲方支付所欠欠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五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赁仓库,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七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和县级以上政府原因影响本合同履行时,如解除合同,甲方因退还剩余房租,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于30日内将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根据提供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视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2、在合同期限满后,乙方若需顺延(顺延期不超过三个月),可以依照此合同执行,相关条例不做变动。
第八条 争议解决
1、凡因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的,均应提交租赁仓库所在地法院裁决。
2、诉讼期间,除双方存在争议并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本合同另外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均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另行订立书面协议,此类书面协议应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本合同一式三页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仓库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
承租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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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 , 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 租赁物的免租期为___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 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 租赁费用
4.1 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___倍,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
4.2 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元,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__%;第6年起的租金,将以届时同等位置房屋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月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 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元。
4.4 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 承担。
第五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5.1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月___日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条件退还租赁保证金。
5.2 乙方应于每月___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
甲方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租金总额的__________。
5.3 乙方应于每月__日或该日以前按第4.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乘以欠缴物业管理费总额的_________。
5.4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申办供电增容的有关手续,因供电增容所应交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容,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甲方申办有关手续期间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 租赁物的转让
6.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专用设施、场地的维修、保养
7.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属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专用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物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
7.2 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
7.3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