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我局行政职能及行政审批目录管理,认真总结了本部门情况,现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工作的主管领导、承办处室和工作人员。
二、健全制度,狠抓落实
严格执行和全面落实行政许可管理制度、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等管理制度,确保行政事项办理及时、便捷、高效。
三、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及项目办理时限
我局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有: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材料齐全,审查合格,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其中节能评估审查1个工作日(如需节能专家评估,办理时间不计;风险评估办理时间不计),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投标申请核准1个工作日。
2、外资项目核准:材料齐全,审查合格,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其中节能评估审查1个工作日(如需节能专家评估,办理时间不计;风险评估办理时间不计),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投标申请核准1个工作日。
核准时限从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3个工作日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材料齐全,审查合格,办结时限为1个工作日,含节能评估审查(如需节能专家评估,办理时间不计;风险评估办理时间不计)、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投标申请核准时间。
备案时限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减1个工作日
非行政许可事项有:
1、特殊项目:
凡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下且建设规模小于5000平方米(含)的政府投资项目(不含办公楼项目),提供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投资概算,并请专家对投资概算进行评估。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2、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审批需分五个阶段,分别是:
项目建议书阶段:1个工作日;
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3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阶段:1个工作日;
开工审批阶段:1个工作日;
竣工验收阶段:1个工作日。
审批时限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缩减7个工作日
四、项目办理情况
在事项办理方面,窗口工作人员立足部门职能,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标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省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省外商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审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办法》实施。
对所受理的项目,严格按照《县项目投资审批流程》办理,对于即办件,做到材料即到即审,材料齐全合格,当场办理;对于承诺件,经窗口审查材料齐全合格的,及时向局领导汇报承诺内容,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于补办件,项目单位所提供的材料不全、审查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窗口当场一次性告之项目单位所需补齐和补正的材料,材料补全审查合格后,正式受理,并承诺办结时限;对于联办件,窗口接到中心业务科通知后,根据联办件的内容,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于退办件,窗口对项目单位所报材料认真审查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入条件,或主件缺少,不具备审批、核准和备案条件的,出具窗口通办件通知书;对于急办件,由中心或局机关认定,按承诺件或联办件管理程序,从急从快办结。所办理项目当日由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布。
在局党组和县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的领导下,发改局窗口工作人员强化服务意识、效率意识、作风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自律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实现“行政提速、服务提质、工作提效”的要求,切实将服务窗口打造成“投资者满意、企业满意、群众满意”的“零障碍”窗口服务单位。
第二篇: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专项清理自查工作汇报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收费项目,优化发展环境。根据县纪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XX县公共政务局《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莲纪字[20xx]23号)文件精神,我局根据本局职责,认真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专项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实效
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清理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真正体现政府职能部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对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了股室负责人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对开展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专项清理工作作了统一部署。要求各股室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逐项对照认真自查,要以这次清理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局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能力,规范收费行为,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专项清理自查工作汇报关于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专项清理自查工作汇报
二、行政审批事项清理情况
我局现有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核准、城市房屋权属登记(包括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共六项。按照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文件要求,经过认真清理,保留上述六项行政审批事项。我局所有准予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行了公开。
三、收费项目专项清理情况
我局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只有房屋产权登记和房屋租赁登记收费,都能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执行,并实行收费公开。由县公共政务局办证大厅房产局窗口统一收缴,开具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所收款全部上交县财政专户。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有:白蚁防治费、出租房屋租金和房产测绘费、住房交易手续费、房产档案利用等。代财政收缴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和代商品房业主收缴公共维修基金。所有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都严格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执行,无违规自立审批收费项目。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不及时,一个窗口对外制度执行不严。
我局将以这次专项清理工作为契机,在下阶段工作中,将着力整行整改,坚持以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服务规律,搭建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效率,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我县经济又快又好向前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