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多地方都有开展整治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工作简报,欢迎大家参考!
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工作简报一:
近日,四会市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多警种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杜绝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观念,倡议文明交通出行,助力创建文明城市。
专项整治行动当晚,针对四会城区马田红绿灯路段和沙尾新桥等多个路段的交通秩序情况,四会市公安交警和巡警、战训、便衣等警种联袂行动,在上述路段设置执勤卡点,并以流动巡查和便衣伏击相结合的措施,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处罚的同时积极对违法驾驶者进行宣传教育。
当晚,执法人员在沙尾新桥路段对一驾驶人员进行酒驾测试。“现在对你进行酒精测试,麻烦你对着测试仪进行吹气。”执法人员按照规矩进行测试,发现测试仪的酒精度数为0,于是对驾驶人员说道:“谢谢您的配合,请继续上路,注意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据统计,当晚行动共出动警力120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5起,查扣违法车辆43台,其中酒后驾驶2起,无带驾驶证35起,车辆无年审无保险28起,摩托车驾驶人员不戴头盔37起,摩托车没带驾驶证13起,摩托车超载9起,非法改装摩托车3起,教育违法驾驶员38人次。
四会市交警大队侦查中队中队长严振华表示,临近年末了,四会交警大队在四会市公安局的部署安排下,将会每周不定期、不定时的联合交警大队、巡警大队、红鹰大队、便衣大队等部门打击不文明交通驾驶行为,重点打击酒驾、醉驾、飙车和无证驾驶等重大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特别是广大司机朋友,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整治不文明交通行为工作简报二:
9月23日,按照主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专项督查行动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城关交警大队在酒泉路和武都路十字路口,对行人以及非机动车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上午10时,西部商报记者在酒泉路和武都路十字看到,城关交警大队在这里加强了警力,增配多名文明劝导员,对此路段的非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进行严查。记者在此处观察了10多分钟后发现,大多数行人都能够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但有个别行人无视信号灯存在,随意乱闯马路。在现场,城关交警大队民警对个别闯红灯的行人进行了警告处理。民警告诉记者,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且不听劝阻的行人是要进行罚款20元的处罚,但目前对于行人的处罚由于不确定因素太多很难实施。对此,城关交警大队民警表示,对于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他们将会加大路口劝导和宣传力度,形成常态化管理,让行人遵守信号灯成为一种习惯,从而杜绝行人不文明交通现象的发生。
在集中整治现场,记者还看到,有部分非机动车为了自己方便,选择逆向行驶,不仅给自己带来交通安全隐患,还给此路段交通添了堵,对于这些违法的非机动车,执勤交警对其驾驶者当场进行批评警告,对于不听劝导的驾驶者,交警对其进行车辆暂扣的处罚。
短短一个小时的时间,城关交警大队民警就在酒泉路和武都路十字对20余名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人、10余辆违法的非机动车驾驶者做出了警告处理,暂扣了非机动车3辆。
第二篇:不文明驾驶行为整治工作简报
很多地方都有开展不文明驾驶行为整治的工作,那么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不文明驾驶行为整治工作简报,欢迎大家参考!
不文明驾驶行为整治工作简报一:
“嘟嘟嘟……”在海口市区,机动车乱鸣喇叭不仅会惊扰到市民生活,还可能会影响到其他驾驶人行车。12月21日,海口交警在金龙路与玉沙路交界路口开展了针对机动车乱鸣喇叭不文明行的专项整治。半个小时左右查处了8起机动车乱鸣喇叭行为,对驾驶人进行教育之后,民警依照处罚条款,对违规驾驶人罚款50元。
“绿灯已经亮了,前面的车还不走,我想提醒他一下。”当日上午10时许,市民蔡女士刚经过该路口红绿灯,就因乱鸣喇叭被执勤民警拦了下来,蔡女士说,因为有急事赶时间,想通过鸣喇叭的方式告诉前车司机快走。面对民警的询问,蔡女士称自己并不知道海口有规定市区内不准鸣喇叭,“现在知道了,以后一定会注意。”
“嘟嘟嘟……”在海口市区,机动车乱鸣喇叭不仅会惊扰到市民生活,还可能会影响到其他驾驶人行车。12月21日,海口交警在金龙路与玉沙路交界路口开展了针对机动车乱鸣喇叭不文明行的专项整治。半个小时左右查处了8起机动车乱鸣喇叭行为,对驾驶人进行教育之后,民警依照处罚条款,对违规驾驶人罚款50元。
“绿灯已经亮了,前面的车还不走,我想提醒他一下。”当日上午10时许,市民蔡女士刚经过该路口红绿灯,就因乱鸣喇叭被执勤民警拦了下来,蔡女士说,因为有急事赶时间,想通过鸣喇叭的方式告诉前车司机快走。面对民警的询问,蔡女士称自己并不知道海口有规定市区内不准鸣喇叭,“现在知道了,以后一定会注意。”
云曙光也表示,整治乱鸣喇叭比较困难,只能尽量以执法记录仪记录,在证据比较准确的情况下进行查处。他提醒海口广大驾驶人,开车过程中请不要乱鸣喇叭。在整治过程中,民警除了对违规驾驶人进行教育、处罚外,还发放“市区禁鸣喇叭”贴纸,警示驾驶人要注意。
据悉,市交警支队自2016年12月起重新开展针对机动车乱鸣喇叭等不文明行为的专项整治,同时,12月19日起,结合一类岗、巡逻组警力,以龙昆南路、滨海大道、民声路等路段为查处重点区域。截至12月21日,共查处机动车乱鸣喇叭行为89起。
不文明驾驶行为整治工作简报二:
禁止超速行车;禁止行车中吸烟;禁止未经智能调度同意绕线、丢站……日前,湖南省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发布通知,在2016年12月6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对市民、乘客反映强烈的13种违法驾驶行为、不文明服务行为,以及搅乱运营秩序、影响服务形象的行为予以重点整治。
当前,广大市民对公交服务的满意度较私车私营时期大幅提升,但仍有极少数公交驾驶员交通法规意识、文明服务意识淡薄,驾驶陋习存在,服务质量较低。“开展此次整治旨在进一步提高驾驶员遵章守法意识,真正做到文明驾驶、文明行车,提高公交车服务质量,为乘客提供更舒适的乘车环境。”张家界市公共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另外,当前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畅安行动’正如火如荼进行中且有一定成效,希望通过我们内部的整治,让“公交人”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出一份力。”
13种禁止行为的具体内容为:超速行车;行车中吸烟;未经智能调度同意绕线、丢站;对未携带违禁品的乘客拒载;在有条件进站的站台不按规定进站,在站台外上下客;行车中玩手机,未戴蓝牙接听电话或戴蓝牙长时间电话;不系安全带、不关门起步、急起急刹;未经智能调度允许同线路后车超前车;闯红灯,不按地上标线行驶压线绕红灯;变道不打转向灯;车厢卫生脏乱差;着装不整,不按规定佩戴标识标牌;不照顾老弱病残孕,服务态度冷淡或服务中言行粗暴。驾驶员一旦出现以上禁止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罚款、通报批评、停岗等。据介绍,最高处罚为罚款1000元,停岗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