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统战部、市委:根据中办发[2011]14号、*办发[2011]17号文件关于工商联(民间商会)换届的指示精神和《中共**市委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办发[2011]44号)要求,我市将于2011年4月底前进行换届,为平稳有序做好换届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时代要求,加强党对工商联的领导和政府对工商联的指导,充分发挥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优势和作用;推动工商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能的水平;广泛团结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为推进“全国百强县市、全国文明城市、区域性中心城市”三大目标,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基本原则:坚持进步性、代表性与广泛性相结合,着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民主推荐和选拔考核工作机制,规范换届工作程序;换届人士安排要与实施公务员的法相适应,与人大、政协换届工作相衔接,统筹考虑。
二、领导班子和领导机构的组成及规模工商联领导班子由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影响的经济界人士、熟悉经济和统战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工商联机关负责干部等组成。在工商联专职领导班子成员中,中共党员可适当多于党外人士。工商联常委会、执委会组成人选除考虑原有的几个方面外,还可将其他新经济组织和外资企业中国籍高级管理人员中的代表人士吸纳进来。工商联领导班子职数、常委会和执委会的规模基本保持现状,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比例可有所增加,工商联专职副会长、秘书长控制在3名以内(来源于公文有约)。
三、领导班子人选的基本条件和产生办法工商联领导班子人选要从政治思想素质、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水平、热心工商联事业、熟悉经济工作和党的统战政策、具有代表性等方面综合考虑。领导班子中的专职领导成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中共党员领导干部要能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坚持党组的集体领导,善于做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能团结党外同志,主动配合会长开展工作。党外领导干部要政治坚定,自觉拥护党的领导,熟悉经济工作,具来源于公文有约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组织领导能力来源公文有约网。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要爱国、敬业、诚信、守法;支持企业党、团和工会组织发挥作用,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其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强的经济或科技实力,在本行业、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不与民主党派领导班子成员交叉。工商联会长继续由优秀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任命前报吕梁市委统战部批准。领导班子成员中失去代表性,或不履行责任和义务,或两年不参加工商联活动,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留任的,换届时不再提名。换届后出现上述情况的,应在届中及时调整。执委人选产生办法:凡建立基层商会的乡镇、街道、办事处,由当地党委和基层商会协商推荐;未建立基层商会的,由当地党委推荐;行业商会和外籍商会可单独推荐。推荐人选由工商联党组会同有关方面协商提名后,报统战部汇总考察,拟任副会长以上人选提名前由统战部和组织部共同考察。
四、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机构成员的进退年龄和任期工商联领导班子成员和领导机构成员人选年龄以2011年6月30日为限计算。工商联会长继续提名不超过52周岁,新提名的不超过50周岁;副会长、秘书长继续提名不超过50周岁,新提名的不超过48周岁。换届以后,工商联会长、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年满55周岁离任。工商联专职副会长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满两届且符合交流条件的应进行交流;工商联兼职副会长连续任职原则不超过两届。
五、加强工商联党组建设工商联党组是工商联的领导核心。换届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党组建设,特别是选配好党组书记。工商联党组由统战部分管经济统战工作的副部长、工商联中的党员副会长、工商联机关中的党员负责干部、统战部联系工商联工作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未进入工商联党组的统战部联系工商联工作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可列席工商联党组会。工商联党组书记由统战部分管经济统战工作的副部长兼任,并担任工商联副会长。
六、民间商会领导成员的配备工商联既是人民团体又是民间商会。为了更好地体现工商联的经济性和民间性,利用好民间商会的资源,在工商联的领导下发挥其组织优势,可增配民间商会的领导班子成员。民间商会的会长由工商联会长兼任,副会长由部分工商联副会长和任期届满后热心工商联工作、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副会长担(兼)任。安排的人数为工商联领导班子职数的30为宜(源于公文有约)不含交叉任职)。
七、换届工作的时间和工作要求省工商联将2011年第二季度进行换届,我市换届工作应于2011年4月底前完成。为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对工商联换届工作的领导,成立工商联换届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部长***担任,成员有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统战部、工商联负责人等,办公室主任由工商联党组书记***担任。
统战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工作,同工商联充分协商,提出换届工作的具体意见。工商联党组要认真贯彻换届工作的各项政策,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要严格程序和工作纪律,工商联会长、党组书记、副会长、秘书长人选,由统战部会商有关方面和吕梁市委统战部后提名,并与组织部门共同考察,会长人选必须经上级统战部考察后,报请市委审定。要坚决防止换届过程中出现各种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工商联干部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从大局出发,正确对待组织安排,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以上报告如有不妥请批准。
第二篇:有关工作方案3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目标
在组织机构、队伍能力、监管业务、内部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确保全省现场会顺利召开。
二、方法步骤
“点对点”业务指导分7个指导组,具体负责食品药品监管所能力建设7个方面的业务指导。
(一)综合管理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人教科、区县局负责监管所组织建设人员。
指导步骤:市局人教科与区县局人教股对食品药品监管所的阵地建设布局、内部管理制度、人员学习培训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
(二)食品生产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区县局食品生产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与区县局食品生产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食品生产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三)食品流通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区县食品流通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食品流通监管科与区县局食品流通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食品流通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食品流通企业(小副食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四)餐饮服务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区县局餐饮服务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餐饮服务监管科与区县局餐饮服务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餐饮服务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酒店、小餐饮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五)医疗器械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区县局医疗器械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医疗器械监管科与区县局医疗器械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医疗器械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医疗器械企业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六)药化生产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药化生产监管科、区县局药化生产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药化生产监管科与区县局药化生产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药药化生产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药品生产企业、化妆品生产企业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七)药化市场监管业务指导组
成员单位:市局药化市场监管科、区县局药化市场监管股。
指导步骤:市局药化市场监管科与区县局药化市场监管股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药化市场类监管档案。并带领监管所人员到药品经营店、化妆品经营店实地指导如何开展监督检查。
三、相关要求
(一)认真落实责任。各业务指导组要认真落实业务指导责任,进一步帮助监管所规范完善监管档案,提升监管所人员监管业务能力。
(二)科学安排时间。各业务指导组在对监管所进行业务指导时,应与本科室日常检查、联片工作结合起来,合理安排指导时间。
(三)确保取得实效。各业务指导组应充分了解监管所监管工作开展现状,逐一对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确保指导工作取得实效。
工作方案 篇2
为进一步推动药品不良反应(以下简称ADR)、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以下简称MDR)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20xx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市局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提高ADR和MDR报告质量。20xx年ADR报告目标任务数为900例/百万人口,新的、严重报告比例35%以上,其中严重报告比例20%以上,乡镇(街办)报告覆盖率达到100%。MDR报告任务数为150例/百万人口,其中严重伤害报告比例25%以上,乡镇(街办)报告覆盖率达到90%。
(二)推进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20xx年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目标任务数为30例/百万人口,我区明确区人民医院(中心人民医院江南院区)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
(三)加强重点品种监测。一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国家通报品种、重点品种的监测工作;二是加强对儿童用药、中药注射剂临床不良反应的主动监测、评价、研究,形成可利用的监测成果。
(四)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质量评估。定期对区医院及5个乡镇卫生院(街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开展质量评估,确保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及时性,评估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五)强化风险预警处理。加强对突发性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注重风险信号的发现,做好监测预警信号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六)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定期将市不良反应中心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警示信息转发至各医疗机构,降低临床用药用械安全风险。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我局成立由局长向志祥为组长,副局长尚蕊为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相关业务股室负责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医疗机构ADR、MDR和化妆品上报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培训。加强监测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监测能力。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面向公众的宣传,普及药械安全知识,提高合理用药用械水平,服务公众安全用药用械需求。
(二)加强网络填报。辖区各医疗机构要完善监测网络,及时更新监测人员及联系方式,确保监测上报通道畅通。加强辖区内基层用户注册,督促药品经营企业成为上报单位。
(三)量化分解任务。结合20xx年完成情况及辖区内人口数,我局制定《区20xx年ADR、MDR和化妆品报告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对全区各单位ADR、MDR和化妆品报告完成情况进行分解,积极消除部分单位“零报告”现象。
(四)强化考核奖惩。把ADR、MDR报告和监测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和年度目标责任书中进行考核,对各单位的报送、完成情况每半年进行工作督查,并在政府的网站予以公布。开展报告质量审评活动,不断提升整体质量。
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工作
工作方案 篇3
近日,我市某乡镇发生一起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私自勾结流窜药贩非法倒卖人用狂犬疫苗事件,现该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认真贯彻落实药品GSP相关要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认真排查类似安全隐患,根据**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应严格执行药品GPS要求的紧急通知》**和《关于明确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抽查重点的通知》**文件要求,制定我区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对象
零售药店、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个体诊所和高校医务室。
二、任务安排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场监管所负责对辖区内的监管对象进行检查并填写《药品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记录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对专项检查工作督促指导、检查结果的汇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以及专项工作的总结、上报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各监管对象有无采购、销售或使用疫苗的行为。
(二)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必须做到在职在岗不得挂名;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不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蛋白同化制剂及肽类激素等药品。
(三)严厉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应按照药品GSP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和购进药品的有关证件和销售凭证,并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质量验收记录。
(四)严厉查处出租转让柜台和过票走账的违法违规行为。药品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驻零售药店或者代销产品。非零售药店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药店内销售药品并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
(五)严厉查处超范围经营和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得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不得参与销售虚假广告产品。
四、工作要求
各市场监管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应高度重视此项监督检查工作,立即着手进行检查,排除类似隐患。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销售假劣药品,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违规行为,应严格依法查处。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应当立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总结并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