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互联网信息安全现状
1.1政府和行业对互联网信息安全重视程度增加
随着近些年来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不断发酵,网络安全问题已经拓展到国家安全的角度,国家的重视度不断增加。现在,国家网络安全的行业进入了一个加速发展的时代,网络安全对政治商业和经济等利益都有较大的影响,因此,网络安全行业的发展已经到了存量和增量大幅增加的阶段。从政府方面来讲,政府正在加大加国产硬件和软件及一些安全软件的采购力度,逐步提升企事业单位的IT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防御能力;从企事业单位的方面来讲,我们用于信息安全的投资明显的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现在,各类网络安全问题的出现及一些商业机密泄露等事件敲响了企事业单位安全意识的警钟,企事业但是开始强化数据保护和提高安全防御措施。
1.2互联网犯罪猖獗
现在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愈发猖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各种各样的违法犯罪活动,如赌博、诈骗、撒播谣言、窃密盗窃等不法活动,还有通过互联网攻击窃取数据和机密等的犯罪活动。这些通过互联网进行的违法犯罪不仅危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破坏了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1.3网络安全产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伴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应用,互联网已经影响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而网络安全产业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为了保证国家的网络安全,要不断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安全产品。现在由于互联网的核心的设施、技术还有比较高端的服务还是主要依赖于国外的进口,在操作系统使用、专用芯片制造和大型应用软件开发等方面都存在着严重的安全的隐患。因此,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安全产品和产业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发展前景。
1.4互联网信息安全研究成为热点
现在可穿戴设备、智能终端等设备的应用非常广泛,信息安全问题是现在互联网技术研究的热点问题,随着研究的深入进行和技术的不断发展,会帮助解决互联网在安全方面所遇到的问题。现在已经有很多的高校将互联网信息安全作为专门的课程开设,这也有助于我国互联网信息安全研究的发展。
2加强我国互联网信息安全对策
2.1发挥政府功能,强化法规建设,建立全国范围内的网络安全协助机制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安全受到巨大的威胁,针对这种情况,要加强公民的网络安全教育工作,尽可能提升全民的网络安全的基础知识和水平,增强公民的“网络道德”意识,保护我国网络信息的安全。而且要进一步强化网络立法以及执法的能力,深化政府职能,完善法规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网络安全协助的机制,这样有助于协调全国网络的安全运行。制定出网络在建设阶段和运行阶段的安全级别的定义和安全行为的细则,安全程度的考核评定等标准化文本,分析网络出现的攻击手段,报告系统漏洞并给出“补丁”程序,并且对全国范围内协调网络安全建设,另外,还要大力提高我国自主研发,生产相关的应用系统与网络安全的能力,用以代替进口产品。
2.2加大互联网信息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
目前,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速度已经远远超越了网络犯罪的立法速度,有一些立法对互联网犯罪的处罚力度非常轻,还有一些互联网犯罪活动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对于加大网络信息安全的打击力度是非常不利的。因此,现在要加快对互联网犯罪的立法工作,使得在处理互联网犯罪的时候可以做到有法可依。近些年,国家加大了最互联网的监督和监管力度,使得很多的互联网犯罪活动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得到取证和解决,但是相对而言,公民的互联网安全意思还是比较淡薄,因此,提高公民的互联网安全意识也成了迫在眉睫需要解决的问题。
2.3加大网络信息安全的宣传和教育的工作
现今社会,互联网已经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联网正在改变着人们传统的生活方式,人们的生活离不开互联网。可是随之而来的是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犯罪、计算机hacker等问题,影响着人们对互联网的正常和安全使用,更是影响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安全。因此,加大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是一件非常急迫的事情,通过不断提高公民的网络安全意识,能够有效避免一些网络犯罪的发生,并且对提高我国整体网络安全有很大的帮助。要不断的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媒体进行网络安全知识的宣传,让网络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2.4建立互联网的信息安全预警和应急保障制度
重点加强对全社会信息安全问题的统筹安排,对信息安全工作责任制要不断深化细化;加强重点信息领域的安全保障工作,推动信息安全等工作的开展、要把安全测评、应急管理等信息安全基本制度落到实处;加快推进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基础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安全综合监管和服务水平,积极应对信息安全新情况、新问题,针对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应用开展专项研究,建立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建立统一的网络信任体系、信息安全测评认证平台、电子政务灾难备份中心等基础设施等,力求对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形成更强的基础支撑。
2.5技术防护安全策略
技术防护是确保网站信息安全的有力措施,在技术防护上,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要加强网络环境安全;二是加强网站平台安全管理;三是加强网站代码安全;四是加强数据安全。
3结语
网络安全技术已经成为影响互联网发展速度的一个重要课题,通过对其深入的研究,制定出合适的策略方法并加以实施,达到提升互联网安全的目的。
第二篇: 我国供应链金融的现状及对策论文
【内容摘要】供应链金融把更多的资金倾斜给了资金量短缺的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探索出了一条发展的新道路。在这个过程中,银行等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了金融服务,使企业与金融机构达到了共赢的状态,共同为我国经济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本文结合操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提出相应的的防范措施以及对新的供应链融资模式的展望。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中小企业融资;操作风险
一、我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现状
供应链金融这一概念尽管在国内的发展还不是很成熟,但其历史也很久远,最早出现在20世纪前期的上海银行,一些抵押业务已经初步涉及了这一领域。但正式开展,是20世纪的最后一个10年里,金融业内部的竞争压力不断加大,这一业务开始出现,并不断创新。2003年,深发展银行开展了的“1+N”业务,后来这一业务逐渐发展成了供应链金融服务。目前,商业银行现金管理系统不仅与电子票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在线供应链金融数据整合,同时还支持网上银行等方式,为客户提供多层次,多实现通道技术平台,以达到企业信息共享的目的。供应链金融的核心是“银行实现贷款客户信息共享,减少了银行面临的借款人的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随着供应链金融理论的进步成熟,技术的发展一定会给供应链金融的未来发展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
二、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业务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由于供应链金融在我国的发展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涉世不深,相关的制度或法规仍然很不完善,从现在供应链金融发展可以看出,商业银行,核心企业及其上下游中小企业一方面没有约定相对统一的操作规范,业务的流程存在投机的现象。另一方面,合同条款也很不完善,出现问题后往往互相推诿责任,导致运营风险的出现。
(二)商业银行和将其他机构之间的合作仍需深化。商业银行在供应链金融中发挥着核心的作用,但在业务的往来中,与供应链的其他主体的协调水平依旧处于低下的水准,没有能够真正做到业务一体化。目前有很多商业银行虽然与第三方担保公司合作,但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大的分歧,容易产生贸易摩擦,导致中小企业的质押物得不到相应的保管和监控。
(三)业务服务水平还需提高。我国供应链金融的整体业务服务水平还比较低,商业银行有时不能够满足供应链成员企业的需求,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对他们的支持力度也比较有限,没有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进行有效集成,缺乏系统化的供应链金融产品设计。
(四)信息化管理有待加强。在供应链金融中,作为最重要的金融机构和经营者之间经常会存在着信息的不同步,这就在业务的运行中产生了时滞,反应迟钝,不能掌握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经营信息,因此不能够很好地把握风险,主要是因为中小企业信息化系统建设还较小规模的企业在信息化,科技化的程度上是远远不够的。而作为资金供给方的商业银行在这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表现在这一系统的管理上缺乏成熟的经验,效率低下,与物流企业的协调达不到水准,因此物流企业不能够有效为供应链提供信息,缺乏跨地区、跨行业的信息共享机制,使得供应链运行中有关数据的收集与管理不能满足相关业务的需要。
(五)组织机构需要完善。国内供应链的发展虽然势头良好,但开展地区大多集中在沿海一代、服务的企业也大多是钢材、油料、汽车等大宗商品,相关业务的伸展范围很狭窄,且没有良好的内部激励制度来提高商业银行对供应链金融的关注度,没有能够充分推广供应链金融这一能实现多方共赢的业务。开展供应链融资的相关银行与企业也没有依据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特点调整组织机构,致使组织机构还很不完善。
(六)风险控制水平还需提高。国内银行还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企业风险控制体系,没有建立专门的债务评级,运营平台,审批通道,所以存在着一些制度上的缺失。根据相关的理论来讲,供应链金融的风险主要存在于市场,操作等方面,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过程中,相关的商业银行、中小企业及第三方担保公司对这些风险缺乏有效识别,即使识别了经营中存在的风险,但每种风险来源不能有效分析,找不出造成风险的原因,因此也就不能为下一步的风险管理工作打下基础。此外,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的度量上缺乏经验,还没有摸索出成熟的方法。我国的商业银行目前大多凭借经验来确定相关利率等重要指标,对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不能有效控制。
三、我国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对策
(一)建立有效的制度支持平台。供应链金融是一个相对复杂的概念,在这里面涉及到了多个主体。想要获得融资的法人,提供资金的银行,以及连接二者之间的流通媒介等等,通过他们之间的协调,才成就了这一过程。然而正是由于涉及的主体过多,过程繁冗。各个主体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要求规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各系统之间的信息传递效率低下。因此,要建立有效的制度,制定相对统一的业务操作流程,必要时订立各方契约,合同规范,使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有据可依,明确各方责任。同时,政府也应根据当前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要及其发展的趋势制定相应的制度法规,鼓励开展供应链融资以解决我国众多中小企业存在的融资问题,当供应链交易主体出现交易摩擦时,有章可循。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债项评级制度,有效分析中小企业的经营过程作出信贷决策,减少信用风险的发生,同时,要建立科学的定价制度,对担保抵押物作出科学合理的定价,减少矛盾的产生,实现多方共赢。
(二)建立与物流企业的合作关系。在动产质押融资中,物流企业一方面可以帮助商业银行监管下游中小企业即分销商的动产,实现银行对货权控制的主动权,物流企业在抵押融资这种方式中发挥了作用,尤其是在动产的融资中。通过这一方式物流企业实现了与银行的协同,对于下游企业实现了监控,同时也加强了银行在货物的经营权上的地位。另一方面可以协调与商业银行的关系;在应收账款融资模式中,物流公司可以给商业银行作担保,减少应收账款收不回的风险。因此,商业银行应当与强大而有实力,客户关系网络健全的物流企业合作,分散风险,减少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实现更全面便捷地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的目标。
(三)建立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与服务支持系统。应当制定相对统一的创新产品设计标准、贷款标准、定价标准与操作标准,根据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设计出新的融资模式,在包括动产的抵押等模式中加大资源的倾斜,实现众多满足供应链资金的需要,紧跟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的步伐,从整体的高度把握供应链金融创新的背景、特点及趋势。只有在交易中的每个交易主体都为自己的交易作出贡献,共同为供应链过程中的物品、资料、货币三者之间的融合构想出一个合适的方法,来实现融资链条的物尽其用。
(四)建立行业间的信息化管理系统。由于国内的金融行业以及信息化程度相对都处于一个成长期,国家对于这个行业的资源倾斜还是远远不够的,这些都成为了业务不断发展扩张的阻碍。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信息交流传递的硬件服务,搭建互联网信息的交流平台,加大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投入力度;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及时登陆查阅相关抵押物的库存情况,担保品动态信息,也可以在仓库内安装监控录像,这样仓库内的货物都能在人们的监督之下,不仅更加方便了解库存,也减少了交易双方由于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损失。
(五)提高风险控制的技术水平。应依据风险管理流程依次进行风险识别、度量、评估、控制,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风险控制技术水平:第一,融资业务指引中规定自偿性贸易融资授信评级在BBB级以下客户的授信申请一律拒绝。第二,将风险转移到第三方承担,譬如引入物流监管公司作为局部的风险承接主体。第三,银行应从数据经验库的构建着手,建立质押商品信息收集系统,分阶段地推进风险定价机制的建立,掌握企业的销售状况,对于上下游企业的信用风险也需要根据实际贸易背景进行实时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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