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证明在公民的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是对婚育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会被要求由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对婚育的证明。下面是文书帮为大家搜集整理的2016婚育证明范本,欢迎阅读与借鉴
【1】办理攻略
一、申办条件:
拟离开户籍所在地区县,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18至49周岁育龄妇女。
二、申办流程
《婚育证明》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
申请办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申领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或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附本);
4、有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需提供孕检证明或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
当事人可以委托村(居)计划生育干部等他人办理《婚育证明》。受委托人按《重庆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2】相关信息
重庆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管理工作,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若干规定》,以及《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和《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婚育证明》使用计划制定,统一订购、发放和管理工作。
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婚育证明》申领、发放登记、指导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和日常管理工作。
村(居)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婚育证明》的委托代办、督办工作。
第三条 18至49周岁育龄妇女拟离开户籍所在地区县,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异地居住30日以上的,在离开前,应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第四条 申请办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申领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或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附本);
4、有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需提供孕检证明或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证明。
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婚育证明》办理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对于材料齐全,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办理《婚育证明》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予以受理,并当场或者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在查清婚姻生育情况的基础上,办理《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还需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合同》。
第六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村(居)计划生育干部等他人办理《婚育证明》或交验《婚育证明》。受委托人按本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持证人员到现居住地之日起30日内,应到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凭证享受现居住地人口计生部门的服务。
持证人员交验《婚育证明》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属于怀孕妇女的,还应当出示生育服务证或者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批准再生育的证明材料。
第八条 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收到《婚育证明》查验申请后,对于材料齐全的,应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查验完毕。
第二篇:流动人口计划婚育电子证明办理流程
电子婚育证明是通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定期将成年流动育龄妇女信息上传给国家流动人口子系统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这样就能够自动生成集中统一的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
流动人口电子婚育证明简介
电子婚育证明的发放对象为18岁至49岁的成年流动育龄妇女。电子化后,由户籍地将流动人口婚育信息在本省数据库中实时更新,生成电子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在办理时不需回户籍地,可在现居住地直接通过信息系统查询和办理。现居住地办理的电子婚育证明信息与户籍地办理的证明同样有效、功能相同,可以作为卫生计生管理、提供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等的凭证。网上办理电子婚育证明的启用是一项为流动人口提供便捷服务的有力举措,实现了办证的信息化、电子化,解决了流动人口办证难的问题。2017年流动人口计划婚育电子证明办理流程
1、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请承诺表》(表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村(居)或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服务窗口)领取 ,也可自行从卫生计生部门官网上下载);
2、进行信息双向比对:通过本市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与《个人信息承诺表》的信息进行比对;
3、根据对比结果办理。
(1)《申请承诺表》内容与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中 相关信息完全一致,以及比对不一致但能出示法定依据的, 及时办理 。
(2)《个人信息承诺表》信息比本电子信息管理系统记载信息少或有差错又不能提供相关法定证据的,受理部门应及时与信息采集提供地及其相关人员核实,信息提供地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核实情况,视核实情况告知办理对象延后或不予办理的原因。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办理《xx市婚育情况证明》
2、本人身份证明;
3、《个人信息承诺表》。
受理机构
办证对象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的村(居)或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服务窗口)办理,但须加盖乡(镇、街道)卫生计生行政机构公章方能有效。
电子婚育证明的查询、核查、使用
电子婚育证明的查询、核查、使用由流入成年育龄妇女所在居住地负责。查验结果可根据需求打印纸质电子婚育证明,加盖乡(镇、街道)或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章具有法定效力。办理生育服务证及其他相关事宜不再需要户籍地出具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证明。
登录流程:电子婚育证明查验需登录国家PADIS系统,实行注册用户授权制,向省、市、县、乡四级用户开放。电子婚育证明查询网址:www.fanwen118.com.cn,输入国家统一下发各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
查验方式:共有三种查询方式。输入男方或女方身份证号码;输入男方或女方姓名;输入联系电话。
在系统里如查询不到相应结果,可通过本市系统及国家流管平台向户籍地发送协查请求,户籍地应当及时反馈,并同时将相关内容上传国家电子婚育证明数据库。
国家系统同时向省级开放全员跨省流动人口个案查询功能。查询方式有两种:输入身份证号码;输入姓名。全员跨省流动人口个案查询网址:www.fanwen118.com.cn,登录系统后进入“流动人口管理”→“统计分析”→“全员流动人口个案查询”模块。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样本
婚育证明: XX,性别 ,身份证号 ,于X年X月X日与XXX结婚登记,初婚未育,特此证明。盖上单位公章和日期。 兹有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属于(未婚、初婚、再婚、离婚、丧偶)。
配偶姓名: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子女姓名:①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证号: , 准生证号: ;②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出生证号: ,准生证号: 。
特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