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充实和完善后备干部队伍,更好地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党委拟在公司系统内公开推荐选拔中层副职后备干部,现就做好公开推荐选拔后备干部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业绩、重视培养、动态管理、统一调配的原则,进一步发扬民主,开阔选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推荐选拔一批文化水平高、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干部,为实现公司的发展目标和加快区域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参加范围
xx公司本部、xx公司、物流公司、贸发公司、服务公司、酒店、房地产公司、空港汽车园。
三、后备干部的选拔条件和资格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业绩明显,在员工中有较高的认可度;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相关管理经验。
2、年龄为40 岁以下,身体健康,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一般需担任所属公司中层正职2年以上、中层副职3年以上。
3、对群众公认度高,业绩突出的优秀人选,也适当放宽资历和年龄的条件限制。
4、推荐后备干部的数量为控股本部2人、所属公司各2人(房地产公司、汽车园各1人)。
四、推荐程序
1 、民主推荐。后备干部人选经民主推荐产生,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为所属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民主推荐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由控股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单位的民主推荐工作。
2、情况汇总。由控股公司办公室负责对推荐票进行汇总,排出后备人选名次,并结合控股公司本部负责人、所属公司班子的建议,形成后备干部初步人选。
3、组织考察。控股公司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将组成考察组,对初步形成的后备干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
4、确定人选。根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情况,按照相关程序确定后备干部名单。
五、后备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
公开推荐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至7月底结束。对确定为后备干部的人选,要加强培养和实施动态管理。各所属公司领导班子要加强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坚持把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摆在首位,着重加强党性修养、理论学习和锻炼;控股公司要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对进入名单的后备干部,要建立相关的文书档案、动态管理信息系统。文书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后备干部简要情况登记表、考察材料及培养方案、民主推荐情况、民主测评情况、考核情况、培养和奖惩情况等;控股公司也将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其学习培训,根据工作需要择优任用。
六、组织领导
公开推荐选拔后备干部工作,在控股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各所属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公开推荐选拔后备干部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协助做好组织发动和公开推荐等各项工作,同时以对公司加快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负责的态度,积极举荐优秀人选,确保公开推荐选拔干部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附件:
1、xx公司公开推荐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时间表
2、xx公司公开推荐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表
3、各所属公司中层干部名单
4、xx公司公开推荐中层副职后备干部登记表
第二篇:民主推荐后备干部的指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党委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设和保持一支德才兼备、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分局中层后备干部队伍,结合分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5、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
6、结构优化、动态管理、备用结合原则。
二、名额分配办法
本次主要推荐分局中层副职(非副科级副所长、副中队长,以下同)后备干部人选,具体分配名额为:财源、岱庙、泰前执法所各分配2个名额,上高、徐家楼、省庄执法所和户外广告执法中队、分局机关各分配1个名额。
三、中层副职后备干部的资格和条件
中层副职后备干部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1、政治坚定,品德高尚,身体健康。
2、参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四、推荐程序和办法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按照安排部署、资格审查、民主推荐、讨论呈报、组织考察、研究确定、公示反馈等程序进行。
(一)安排部署。召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印发《区分局民主推荐中层后备干部实施方案》,对分局中层副职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资格审查。由各推荐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要与上级人事部门沟通,进一步核查干部的年龄、学历和近三年考核结果等信息。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本单位进行公示。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拔的全过程,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民主推荐。各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按要求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工作。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为本单位全体干部队员。实际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要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推荐得票率达到60%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讨论呈报。各单位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充分酝酿讨论,集体研究,按分配名额提出后备干部建议人选名单,以正式文件报分局党总支。上报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报告中要写明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得票及排名情况,并附《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人选情况登记表》、《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名单》及中层副职后备干部推荐人选的现实表现材料。
(五)研究确定。对各单位呈报的建议人选分局党总支进一步核实其个人信息,并综合民主推荐、现实表现等情况研究确定,列入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库。
(六)公示反馈。对分局党总支研究确定的分局中层副职后备干部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没有不良反映或有反映但经查证无影响的,列入分局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名单,并由分局党总支以书面形式向推荐单位反馈。
五、纪律要求
1、各单位要切实遵守干部人事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审查资格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民主推荐和考察工作,对不按规定程序、资格条件和要求推荐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2、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大会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以及相关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分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发现并核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已列为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两年内不得提拔。
3、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确保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工作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