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有关企业市场营销管理制度的内容,敬请大家阅读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天井湖风景区营销工作高效、有序地运作,塑造良好的景区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营销系统的所有部门、人员,是本景区营销业务工作政策及实施标准。营销人员包括营销系统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分为销售人员、营业人员、公关人员、市场调研人员。
第二章 营销计划管理规定
第三条 根据市场需要和风景区能力,编制营销工作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使营销系统的各项工作在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
第四条 营销系统各级部门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各项业务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和考核上,确保营销计划的实现。
第五条 定期和不定期召集各类业务会议,综合考虑景区内外环境的各方面因素,包括业界发展趋势、同业、市场、客户信息及景区内部状况等,检查并修正营销计划,调整营销策略组合,提高景区的市场竞争力。
第三章 营销事务管理
第一节 营销组织
第六条 营销系统各部门的部门职能确定了营销机构的设置,营销人员的岗位描述确定了营销人员工作责任与权力,是营销组织的基础。
第七条 营销人员严格按照营销系统的工作程序开展营销业务工作,保证高效、有序地运作,充分发扬团队精神,拓展营销业务。
第八条 营销组织随市场及景区环境的变化要不断修正,使之具有更强的适应性,确保营销效率的最大化。
第二节 销售事务的管理
第九条 市场营销科根据风景区营销计划和营销策略制订并实施年度、季度、月度销售计划,巩固已有市场,全力开拓新市场。
第十条 销售计划包括以销售额为主体的预算数值及计划的实施步骤、销售组织、销售政策等。
第十一条 定期和不定期拜访旅行社,密切联系,努力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十二条 定期做好各项销售统计和利用工作,对照计划与实绩分析原因,制订预防和纠正措施。
第十三条 旅游产品销售价格原则上一经制定,不得随意变动。但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价格浮动百分比和相应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风景区的财务制度和营销方面的财务规定。
第十五条 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必要时由风景区负责人召集工作会议协商处理复杂或重要的工作。
第三节 促销、市场调研事务管理
第十六条 为塑造天井湖风景区良好形象,增进风景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定期开展公关、广告、促销活动。
第十七条 公关活动可采用多种形式,如新闻发布会、展览会、联谊活动、专题活动等。公关活动、广告的主题应与景区的经营战略相一致。
第十八条 景区市场营销处负责促销活动、市场调研活动计划、方案的制订和组织实施。促销渠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广告、销售激励、宣传与公共关系、直接营销、个人推销。
第十九条 有效的检查是保证营销工作达到预期效果的必要手段。
第二十条 营销人员应遵循行为活动公开,相互监督检查的原则。
第四节 营销事务的检查
第二十一条 管理人员按外出活动登记表对下属的-切业务活动进行检查。
第二十二条 生产科定期检查广告促销计划、销售计划等的完成情况,并适时调整营销计划和营销策略。
第五节 营销人员的培训第二十三条 为了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扩大营销业绩,必须对营销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第二十四条 培训工作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时间不能与营业高峰冲突,业务人员的培训原则上在岗培训。
第二十五条 新进业务人员的教育训练:熟悉旅游产品生产、包装情况,对旅游产品有所了解,然后由有关部门培训下列课程:
(一)关于风景区的知识。包括风景区的经营方针、整体营销策略和风景区组织所处市场定位,风景区人事规章制度等。
(二)关于产品的知识。包括产品种类及其特性等。
(三)市场有关知识。包括市场环境、销售范围、市场状况、本风景区产品的行销概况。
(四)关于市场营销各项经济法规和风景区营销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老业务人员的培训应长期开展,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十七条 市场营销处根据风景区营销人员的实际情况结合现代营销要求提出培训需求,经风景区负责人批准后,由市场营销科和办公室共同协商安排营销人员的培训。
(一) 内部培训:
选择业绩优秀的人员作为培训师,利用每月营销工作会议的时间集中培训,主要内容为营销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二)外部培训。
选派营销骨干到先进的各类风景区集中学习现代营销知识,提高风景区整体营销实力。可根据产品开发的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
第二十八条 培训结果办公室负责考核,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第二十九条 管理人员外出培训结束后,须向办公室交接学习资料,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编写教案,培训有关人员。
第四章 营销人员行为准则
第三十条 认真学习并充分理解风景区的营销战略和策略,积极贯彻执行并及时反馈真实信息。
第三十一条 严格遵守风景区利益第一的原则,坚决维扩风景区整体利益。
第三十二条 自觉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包括社交礼仪、道德修养、人生观等,树立良好的营销形象。
第三十三条 详细了解风景区产品知识,找准产品、服务的市场定位,采用适当的营销方式,提高工作质量。
第三十四条 及时上交完整业务记录、客户档案、合同等资料。
第三十五条 保守商业秘密。
第五章 天井湖风景区票务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票务管理原则
(一)票券是有价证券,是天井湖风景区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票务工作是风天井湖景区管理的重要方面,因此必须坚持严格管理的原则,制度化、规范化。
(二) 天井湖风景区票券从设计、印制、保管、发放、使用到财务管理,各环节要建立各负其责、互相监督、方便使用、安全有序的工作机制。
(三)实行票、款分开,管用分离的原则。
第三十七条 票务管理体制
(一)一名主要领导分工负责票务工作。
(二)生产科主管本风景区的票务管理工作,并受主管风景区领导的直接领导。
(三)指定专职票务管理人员。票务管理人员的职责是:票券的设计与印制,票券的保管与发放,票券使用中的检查与监督。
(四)根据具体情况,配备相应的售票员与验票员。售票员与验票员应分开设立。
第三十八条 票券设计与印制
(一)票券的式样
票券的式样由主票、副券、存根组成存根联的内容应遵照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
主票的设计图案应与风景区景观和活动内容相协调,票面须标明票名、编号、金额、人数、使用期限、副券、存根等。字型用色要讲究艺术效果,以利游人留存纪念。
(二)票券印制
1、风景区门票应交付指定承印企业印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铜陵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
2、对已经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各项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变动。如需调整或新添售票项目时,必须按程序报批。
3、印制各种票券必须与印刷厂家签订合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批准。
4、票券上加印广告的,广告图案要设计美观,不能喧宾夺主,影响票券的正常使用。广告内容应与风景区氛围相协调,不得有宣传封建迷信、烟、酒、黄色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第三十九条 票券的保管与发放
(一)设立票券专库,库房应具备防盗、防火、防腐、防潮等条件。各种票券在库内应分类上架,码放清楚、整齐。
(二)各种票券要按明细类别建立总帐、分类帐,并按领票人员分别建立明细帐。票券入、出库及交款结帐要单据齐全,帐实相符。
(三)各种票券的启用、停用必须登记造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签字批准。
(四)对废旧票进行销毁、重新启用或改做赠票以及他用的,必须登记造册,并经主管风景区领导签字批准。销毁票证应由两个部门监销签名。
(五)票券发放应减少环节或层次,由票券专管人员直接受理每个售票员领票单,售票员根据需要填写领票单直接向票库领票。领票单一式三联:票管员、财务、售票员各一联。财务处应根据领票单定期核查。
(六)售票员按售票日填写售票交款单(三联)到财务处交款,财务处收款后在售票交款单上加盖名章及收款公章,并留一联入帐,售票员留存根一联备查,另一联交票管员作为销票依据。
(七)每售票日各售票处(点)的票款除按规定留存找零现金外,其余均应送交财务处。留存找零现金以及尚未出售的各种票券,均应存放于保险柜内,并设专职人员值班。
第四十条 票券使用中的管理
(一)严格按照芜湖市物价局《风景区景点明码标价试行规定》,在各售票窗口明码标价。
(二)售票员唱收唱付,票款当面点清。
(三)售票按不同岗位分别限定出错率要求。长短款要据实登记,长款上交,短款自补。大额错款,须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四)严禁出售回笼票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五)验票员须当节人面即验即撕,一律不准保留全票。
(六)风景区办公室、财务科、生产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票务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
第四十一条 签单的管理
(一)有旅行社组织的大型旅游团体入风景区,天井湖风景区可接受旅行社的签单,在接受签单前必须与旅行社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旅行社必须持有旅游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等。信誉不好的旅行社,应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二)签订合同的旅行社组织团体入景区,须在景点检票窗口签单换取入门凭据(即团体入门券)。该项凭据由售票员直接向票管员领取,领票单一式三联,票务管理员、财务、售票员各一联。
(三)旅行社的签单必须与合同票样相符,售票员验明接收后,将入门券交与旅行社,由验票员点清人数、撕券后放行入景区;存根联与旅行社的签单一同交票管员。票管员按券号查收,每月清算。清算结果经财务处核准后,在存根联上加盖名章及公章,存根联于领票单一起留存备查。财务处每月(或按合同规定期限)持签单与旅行社结款。
(四)其他
1、风景区各景点一律凭有效票证入内,杜绝偷漏票。禁止机动车辆、电瓶车入景区。
2、旅游团队到风景区内饭店就餐,凭风景区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入景区单入园,单上注明人数,出景区时加盖餐厅业务章,每月风景区与餐厅核对、结算。
3、非购票人入景区,一律凭介绍信、工作证或风景区制发的入门证入景区。经允许入景区的车辆须在风景区门口填写联系卡,由所联系的业务单位在联系卡上盖章(或签字),出景区时验卡。
4、特殊人群(如儿童、老人、军人、残疾人等)入景区,门票一律按照相关文件的减免优惠政策办理。
5、禁止使用涂改、伪造、过期或他人票证入景区。使用涂改、伪造票证者,没收票证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冒用他人票证者,暂扣票证,并予以批评教育,若票证本人索取,问明原因:属丢失被他人捡取冒用的,票证发还本人属借票证予以没收;属租与他人冒用的,没收票证。
名词解释:
①风景区票券:本风景区赏园和动物园的门票,以及风景区附属的游乐、文化娱乐场点使用的各种票据。
②售票日:一日收款截止时至次日收款截止前为一售票日。
③非购票人:指驻景区单位工作人员和各种到风景区管理部门办理公务者。
第二篇:企业工资管理制度
导语:员工薪酬主要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管理,以下是相关管理制度,欢迎参考!
一.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 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 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
1.总经理 2.副总经理
职能管理系列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项目管理系列
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生产系列
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营销系列
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四. 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 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考核成绩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绩效工资发放数额
90(含)--100分
≤1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80(含)--90分
≤0.8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含)--80分
≤0.5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60分以下
≤0.3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普通员工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 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如下表:
表3
职 务
总经理
副总经理
部门经理
项目经理
职务津贴
1000
800
600
700
五. 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员工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员工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 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职能部门员工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
表4:年终综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对应关系
考核成绩
薪级调整幅度
薪级计算公式
90(含)~100分
上调1~1.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80(含)~90分
上调0.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60(含)~80分
工资保持不变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60分以下
下调0.5~1.5个薪级
薪酬区间(上限+下限)÷2÷10
六. 关于员工工资
第二十三条 员工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公司员工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员工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员工工资核定。员工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员工,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 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 员工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员工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 员工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
七. 工资发放
第二十九条 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0.92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应按以下公式计算: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0.92。
第三十条 公司考勤实行指纹打卡管理,由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在考勤扣款中体现。
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固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15日,绩效工资在次月15日合并发放。关于加班、带薪休假以及当月考勤扣款等项目将在次月兑现。如果工资发放日恰逢节假日,工资在节假日前一天提前发放。
第三十二条 加班工资:在法定节日加班的员工,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支付其加班费。员工加班工资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时计算。
第三十三条 带薪休假工资:员工在休假期间按照实际休假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即当月绩效工资扣发额=当月绩效工资÷20.92×休假天数,其它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四条 员工请假、休假时工资标准,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 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于办理完交接手续正式离开公司(或命令到达)之日起停发工资。
第三十七条 工资误算、误发时,当事人(部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公司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同等额度的处罚。因误算而超付的工资,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可向员工或部门行使追索权。
第三十八条 公司集会或经公司同意的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公司按规定付给员工工资。
八. 福利与补贴
第三十九条 视公司经营状况,发放下列福利与补贴:
1.发放取暖、降温费: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节日补助(春节、五一、元旦、国庆等节日)公司给予一定的补贴。
3.生日礼物为公司盖章的生日贺卡和生日蛋糕券。
4.员工结婚,公司赠送一定数额的礼金。
5.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公司给予一定的慰问金。
6.公司根据情况不定期组织各种集体活动,活动费由公司承担。
第四十条 通讯补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移动通讯费补贴标准。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600元/月;副总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90%报销,报销上限为500元/月;部门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300元/月;项目经理按实际发生额的80%报销,报销上限为400元/月;司机按实际发生额的70%报销,报销上限为150元/月;销售人员及特殊岗位人员的通讯补贴另定。
第四十一条 住房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二条 误餐补贴:每月补贴90元。
第四十三条 交通补贴:每月补贴50元。
第四十四条 员工的固定工资作为公司为员工办理各种保险的基数。当员工固定工资未达到本市办理各类保险的最低限时,按本市低保基数为其办理保险。
九.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报董事会审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